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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2 章
葬法倒杖
《葬法倒杖》一卷,旧本题唐代杨筠松撰。杨筠松不见于正史记载,仅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录其名氏。《宋史·艺文志》只称“杨救贫”,亦不载其生平始末。术家相传筠松名“益”,窦州人,掌灵台地理之职,官至金紫光禄大夫。广明年间黄巢犯阙,他窃取禁中玉函秘术而逃,后往来于虔州。此说无稽,不足凭信。然其书盛传于世。
《撼龙经》专论山龙脉络形势,分贪狼、巨门、禄存、文曲、廉贞、武曲、破军、左辅、右弼九星,各自成说。《疑龙经》上篇论干中寻枝,以关局水口为主;中篇论寻龙到头、看面背朝迎之法;下篇论结穴形势,附以“疑龙十问”以阐明其义。《葬法》则专论点穴,有倚、盖、撞、黏诸说,倒杖分十二条,即由上述诸说引申发挥。附二十四砂葬法,亦为临穴时分寸毫厘之辨。
按陈振孙《书录解题》著录《疑龙经》一卷、《辨龙经》一卷,云吴炎录以见遗,皆无名氏,可知此书在宋代并不题筠松所作,今本不知何据而然。其《撼龙》是否即《辨龙》,亦无可考证。然其书相传已久,所论山川之性情形势,颇能得其要领,故流传不废,亦有原因。旧本有李国木注并所附各图,庸陋浅俗,无可取处,今一并刊削,不使与本文相混。
——以下为正文——
认太极:穴场有金鱼水界。圆晕在隐微之间者,即“太极”⭕。上方是微茫水分,下方是微茫水合。合处为“小明堂”,容人侧卧之地,便是穴场。有此圆晕则生气内聚,故为真穴,立标枕对此而定。无此圆晕者,非真穴。若晕顶再出现一二半晕如初三日新月之形者,名曰“天轮”🌙,影有三轮者,为大地之征。
分两仪:晕间凹陷者为阴穴,凸起者为阳穴,是谓“两仪”。就龙身作穴者为阴龙,宜用阳穴;另起星峰作穴者为阳龙,宜用阴穴,此皆有“饶减”之法。或上截凸起、下截凹陷,或下截凸起、上截凹陷,或左右凹凸相兼者,为二气相感,则取阴阳交媾之中、升降聚会之所,不用饶减。
求四象:四象者,脉、息、窟、突是也。脉是晕间微有脊,乃少阴之象;息是晕间微有形,乃少阳之象;窟是晕间微有窝,乃太阴之象;突是晕间微有泡,乃太阳之象。四象作居,葬有四法:脉穴当取中定基;息穴当剖开定基;窟穴当培高定基;突穴当凿平定基。☯️
倍八卦:
脉缓者,用盖法:当揭高放棺,以盖覆为义。脉急者,用粘法:当就低放棺,以粘缀为义。脉直者,用倚法:当挨偏放棺,以倚靠为义。脉不急不缓而横者,用撞法:当取直放棺,以冲撞为义。以上四法,高山阳龙用之。
息之缓而短者,用斩法:当近顶放棺,以斩破为义。息之不缓不急而长者,用截法:当对腰放棺,以裁截为义。息之低者,用坠法:当凑脚临头放棺,以坠堕为义。以上四法,高山阴龙用之。
窟之狭者,用正法:当中心放棺,以中正为义。窟之阔者,用求法:当迎气放棺,以求索为义。窟之深者,用架法:当抽气放棺,四角立柱,以架阁为义。窟之浅者,用折法:当量脉放棺,浅深中半,以比折为义。以上四法,平地阳龙用之。
突之单者,用挨法:当靠实放棺,以挨拶为义。突之双者,用并法:当取短放棺,以兼并为义。突之正者,用斜法:当闪仄放棺,以斜仄为义。突之偏者,用插法:当拨正放棺,以栽插为义。以上四法,平地阴龙用之。
盖法:盖者,覆也,有如合盆之形。盖之脉自坤方而见于乾方,盖之法自乾方而施于坤方,垢复之妙存焉,天地之精见焉。顶薄则舍之,切勿疏略,慎毋苟且。盖小盖大,则伤其元气;盖大盖小,则闭其生气;盖上盖下,则脱其来气;盖下盖上,则失其止气;盖左盖右,或犯其剥气;盖右盖左,或受其冷气。纵得龙穴之妙,必遭横来之祸。所谓“顶薄舍盖”,是舍而不用,并非舍上就下、舍高就卑之意。此以作穴言,彼以审穴言,意义自别,穴法不殊,略有差池,难致效验。
粘法:粘者,沾也,如沾恩宠之义。粘之脉自来而止于止,粘之法自止而止于尽。施承之道,攸存化生之意;将著下薄莫粘焉。理法少差,天渊悬隔。粘上粘下,则脱其来气;粘下粘上,则犯其暴气;粘右粘左,则失其正气;粘左粘右,或投其死气。纵得砂水之美,终是或承之羞。所谓“下薄莫粘”,是弃之不用,并非弃低取高、弃下取上之意。苟粘之真的,虽下临长江大河,亦为无碍。工巧岂有下薄弃粘之理乎?
倚法:倚者,依也,如依居之义。倚之脉自上而冲于下,倚之法自偏而傍于正。傍栖之形既成,变化之道自现。倚左倚右,或受冷;倚右倚左,或犯刚;倚上倚下,谓之脱脉;倚下倚上,谓之冲杀。纵得局面之奇,必见衰凌之患。本与挨法相似,但挨法施于突之平,倚法用于脉之直。天精天粹之机,至密至微之理,非上智其谁能知?
撞法:撞者,抵也,如抵触之义。撞之脉自斜而就于正,撞之法自正而就于斜。斜来之脉既专,专一之情可见。撞上撞下,则气从上止;撞下撞上,则气从下出;撞重撞轻,则生气虚行;撞轻撞重,则生气太泄。纵得来脉之真,终失正脉之吉。本与插相似,但插施于突之傍,而撞施于脉之斜。一毫千里之远,江河几席之间,不可不察。
斩法:斩者,断也。斩窃其生气,生气见于息之横。高不可侵顶,顶晕薄也;低不可近足,足底寒也。是以斩上恐失下,斩下怕失上,斩左右恐失中心,斩中心恐失左右。细观息象明白,次观穴情的当,然后以斩法施之,则上下左右自成体段。然息则体之微也,斩则用之广也。若不细察,遽尔投棺,则生气受伤,子母遭挫,纵得包藏之固,终非可久之道。且息象用斩,其息必小,小则难以投其大;斩施于息,其茔必大,大则难以容于小。必极到之理能明,斯中和之义自见。
截法:截者,剖也。剖辟其生气,生气露于息之直。高若侵巅,谓之剖首;低若站麓,谓之剖足。是以截上恐遗下,截下恐遗上,截左恐失右,截右恐失左。呵气而成,谓之一息。一息既成,贴于穴体。穴体微茫,切勿轻举。斩之息,多土意;截之息,多木意。横土用斩,截尽生意;直垂用截,接尽生意。势不相侔,作用迥异。若不细玩,遽而轻投,则体用两伤,生气破泄,虽有美润之玉,恐损雕琢之手。大抵脉息之穴,不可双葬。正谓宁失之小,莫失之大。此方极当。
吊法:吊者,悬也。悬提其生气,生气直奔入于息下。上不可过高,恐漏其气;下不可过低,恐犯其气。一阴既息,诸阳来复,半在息体之足,半在息体之衬。气交感而成形,形既完而成穴。左右自无可混,上下最宜斟酌。若不细用心思,则首受杀伐,足践风寒,左右虽有缠绵,本主自难抵敌。大抵与粘相似,但粘乃吊之垂,吊乃粘而起,因材施用之道。量职官人之义,须当此处辨之。
坠法:坠者,落也,堕落其滴露。生气既完,如果脱蒂。上不可顶脉而扦,下不可离脉而作。顶不离弦,来意专一;足不离褥,生意直遂。息体丰盛,褥弦展转,穴星轩昂,吐出泡脉。坠左则就于偏枯;坠右则入于偏驳;坠下则来而不来;坠上则止所非止。须审吐落之情,并依坠落之法,若有怠忽,必失本体。亲上要退其刚硬之枯,就下要舒其呼吸之气,高不如吊,低不如粘,是为得之。
正法:正者,整也。整肃其身体,收敛其精神。窟象既小,生气初凝,过于大,未免伤其元气之真;入于深,岂不伤其细嫩之体?损其元气,则精神不足;坏其细嫩,则本体不完。古今葬者虽多,未必尽晓此法。是以地吉而人不吉,地美而人不美也。亦有上下之误,岂无左右之偏,阴阳妙合,归于中正之天。刚柔相济,止于中正之地。三分损益,一理推行,自然吻合。
求法:求者,度也。量度其大之止,追求其止之真。窟象既大,生气弥漫,过于大则气流而不专;过于小则气游而不息。流而不专则度之未真;游而不息则求之未切。虽见窝象,分明下穴,百无一发。是能求之于穴,不能求之于求也。亦有高低之错,岂无浅深之差。一真吐露,六义均停,一见了然,五行自著。上不容下,下不必上,斯义得之。
架法:架者,加也。加加于木,故名曰架。窟象既深,下藏阴杀。上而畏风,故气聚下;下而畏湿,故气泊上。下上受敌,故气凝中。失之于上,难免暴败之祸;失之于下,必受阴消之患。故当度其乘气之源,定其止聚之基。须先用木以渗其凶暴之情,然后加棺以颛其融溢之气。水性就下,下之阴杀,见木即消;阴杀侵上,上之暴气,遇风即散。生意不穷,嗣续蕃盛。若执夫“窝不葬心”之说,是未明通变之方者也。又有一法:破土尺余,四角立石,架棺六合,打墙培土。此须玄武高、龙虎压乃可尔耳。天地玄机,由人干运,须凭目巧,总在心灵。
折法:折者,裁也。以斤裁物,故名曰折。窟象既浅,四顾茫然。立于上,须要砂水均应;立于下,须看龙虎相登。若无包藏,则杀乘风旺;若有风杀,则气随风散。风旺则杀愈炽,气散则杀愈侵。故生气之避杀气,犹君子之避小人,须审其出彼入此之真机,预究其参前倚后之大势,折中其上下,分按其左右。深不过五,浅不失一,而折之义详矣。大抵正与架相似,而正则架之深;折与求相似,而折则求之阔。同而异,异而同,少有差殊,则施于甲者不免施于乙,用于丙者不免用于丁,欲求福祉,恐难致验。
挨法:挨者,傍也。傍切其生气。突象既彰,阴脉单现,渺茫无际,恍惚无栖。无际则居止难定,无栖则捉摸难依。须傍藉生生之气,借资化化之机,上不投其急而暴气冲和,下不受其寒而阴气旋复,此挨之法也。挨与倚相似,而挨则倚之切;倚与挨各别,而倚则挨之宽。可挨处如种之方芽,龙之将蛰;当挨处形如转皮,气如仰掌。
并法:并者,合也,合并其生气。突象两彰,阴脉重现,如浮鸥傍母之形,若嘉粟吐华之势。或两脉显其长短,或二突露其巨细。投其左则情意不专,投其右则生意不固。情意不专或值阴驳之祸,生意不固乃值亡阳之杀。故须乘其短而小者穴之,合其大而长者并之,相依不散,理势通同。斯则元辰完固而不伤,理气合一而不散,大义自觉,无事琐琐。
斜法:斜者,切也,斜切其生气。凡见突脉直,下棺骸切莫授首。挨其弦则脉络不到,就其顶则气势猖强。不到之处谓之退落,猖强之处谓之刚雄。退落则阳中之阳偏,阳不生也;刚雄则阴中之阴偏,阴不成也。故斜而切之,斜则不直受其暴气,切则不疏远其真情,凶可去而吉可得,祸患远而福德旺,阴阳相扶,急缓相济,而斜穴之名义明矣。
插法:插者,下也,下插其生气。凡见突脉之斜,须详作穴之义。迎其来则去处牵扯,就其止则来处栖迟。故乘其过续之中,插之以枯朽之骨。可插处脉情活动,如横抛之势;当插处穴情昭著,似直撞之形。生气磅礴,源源不绝,聚气充盛,浩浩难穷。不绝则情意自专,难穷则功力自大,鬼福及人效验悠远,斯插法之理致极矣。
《葬法倒杖》的核心是一套地理穴法分类学,将“点穴”这一模糊的经验行为,系统化为可操作、可辨析的技术体系。其思想根基在于:
一、“生气”是根本对象。全书反复强调“生气内聚”“生气受伤”“生气破泄”“生气磅礴”,一切穴法都是围绕如何识别、保全、承接生气而展开。生气是天地之精的凝结,是“化生之意”的载体。§
二、“太极—两仪—四象—八卦”的层层展开。这是全书的逻辑骨架:从认太极(辨圆晕)入手,继而分两仪(别阴阳穴),再求四象(脉、息、窟、突),最终以倍八卦统摄十六种具体葬法。这是以《易》理为方法论,对地形地貌进行系统识别的范式。
三、“度”与“中”的实践原则。每一法都强调“不可太过、不可不及”的分寸感:盖不可小盖大也不可大盖小;斩不可高侵顶也不可低近足;折须“深不过五,浅不失一”。这种对“中正”“中和”的追求,是儒家“执两用中”思维在地理实践中的渗透。
四、阴阳对待、刚柔相济的辩证方法。阴穴阳穴、凹凹凸凸、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始终在辨对待关系。最终的穴法选择,不是偏向某一极,而是在对待之中找到“交媾”“聚会”之处。
五、“法”与“理”的统一。十六法并非僵化教条,而是“因材施用”的范型。盖、粘、倚、撞、斩、截、吊、坠、正、求、架、折、挨、并、斜、插,各有其适用前提——脉之缓急、息之短长、窟之浅深狭阔、突之单双正偏。理解“法”背后的“理”,才能通变而不执。
(一)“生气”概念的自然科学转译
古人所谓“生气”,在现代语境下可理解为地形地貌中有利于生命活动的综合自然条件:日照充足而不过烈、通风良好而不疾厉、排水顺畅而不燥渴、土壤温润而不卑湿、植被丰茂而生态稳定。所谓“藏风聚气”,实质上就是选择一个微气候优良、水文条件适宜、地质基础稳定的位置。书中说“上而畏风,故气聚下;下而畏湿,故气泊上;下上受敌,故气凝中”——这是对风与湿两种负面因素的双向避让,与现代景观生态学中“背风向阳、避湿就燥”的选址原则高度一致。
(二)“太极圆晕”的地貌学含义
“认太极”一节所描述的“圆晕”——上方微茫水分、下方微茫水合、中间形成小明堂——实际上是对等高线闭合、微地形呈盆状或扇状的地貌特征的描述。这种地貌有利于汇水保墒,形成局部的湿润小环境,故古人以“生气内聚”称之。这是古人对地形与水文关系的朴素而准确的观察。
(三)十六法的工程学逻辑
十六种穴法,本质上是对不同微地形条件下棺椁放置方式的技术规定:
| 地形条件 | 穴法 | 工程学对应 |
|---|---|---|
| 脉缓(缓坡) | 盖 | 高位放置,获得视野与日照 |
| 脉急(陡坡) | 粘 | 低位放置,靠近来脉 |
| 脉直(直线延伸) | 倚 | 偏侧放置,避直冲 |
| 脉横(横向延伸) | 撞 | 取直放置,承接脉气 |
| 息短(微形短促) | 斩 | 近顶放置 |
| 息长(微形绵长) | 截 | 腰部放置 |
| 息低(低陷) | 坠 | 贴脉放置 |
| 窟狭(窄窝) | 正 | 正中放置 |
| 窟阔(宽窝) | 求 | 偏侧迎气 |
| 窟深(深窝) | 架 | 架空放置,防潮防风 |
| 窟浅(浅窝) | 折 | 半深放置,折中 |
| 突单(单突) | 挨 | 紧傍突体 |
| 突双(双突) | 并 | 就小取短 |
| 突正(正对直冲) | 斜 | 斜切避暴 |
| 突偏(偏斜不正) | 插 | 拨正插入 |
这些法的本质,是根据微观地形的坡度、朝向、凹凸、走向,调整棺位的高度、深度、偏正、俯仰,以取得最优的采光、通风、排水与心理观感。
(四)“倍八卦”分类法的系统思维
从现代视角看,“倍八卦”的价值不在于它用八卦命名,而在于它建立了一个二维分类矩阵:一个维度是地形单元(脉、息、窟、突),另一个维度是来龙属性(高山阳龙、高山阴龙、平地阳龙、平地阴龙)。由此生成的十六种组合,覆盖了当时南方丘陵与平原地带常见穴形的绝大多数情形。这是一种穷举式的经验归纳法,体现了古人对“分类完备性”的追求。
(一)对现代建筑选址的启示
书中关于“避风杀”“避阴杀”“避急暴之气”的论述,对当代住宅、公共建筑的选址仍有参考意义。例如:
(二)对园林与景观设计的启示
十六法的核心逻辑——根据地形条件选择恰当的建置方式——可转化为现代景观设计中的场地分析框架。面对一块场地,先辨其“脉息窟突”(地形微形态),再定“正求折架”(筑造策略),这是一种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法论。
(三)对空间决策思维的训练
全书贯穿的“宁失之小,莫失之大”“三分损益,一理推行”等原则,可转化为现代决策方法论:
(一)“生气”观中的生态整体主义
书中“生气”不是孤立的物理量,而是天地、山水、阴阳、明堂、砂水共同作用的结果。这种观念暗合现代生态系统论——一个位置是否“吉”,取决于它与周围环境的互动关系是否和谐。古人的“点穴”,实际是在寻找一个生态位,一个在自然系统中能量流动最顺畅、资源禀赋最优越的点位。
(二)“法无定法”的实践智慧
所谓“正与架相似,而正则架之深;折与求相似,而折则求之阔,同而异,异而同”——这种对“相似却不相同”的强调,揭示了一种实践智慧的核心特征:分类系统永远不能完全涵盖现实的复杂性,真正的判断力在于懂得在相似中辨差异、在差异中见共通。这不是对分类的否定,而是对分类的超越。
(三)从“倒杖”到“度”的认知论意义
“倒杖”本意是将手杖倒立以测定地势高低,隐喻精准测量与权衡。全书的精神气质,是一种认知论上的审慎主义:承认自然的复杂性,承认人的认知局限,因此反复强调“细察”“详审”“斟酌”“推理”,反对匆忙草率的决定。这种态度,与现代科学中的证据审慎精神在气质上有相通之处。
(四)“鬼福及人”的伦理反思
书中多次出现“鬼福及人”“嗣续蕃盛”等语,这是特定时代背景下的丧葬观念。从现代视角看,这属于应被剥离的历史层积。但其背后隐含的代际关怀——为先人择地、为后人谋福——仍有其伦理价值,只是表达方式需要转化。对当代读者而言,更重要的是从“择地”中学习对自然条件的尊重与审慎,而非对“福报”的期待。
| 概念 | 解释 |
|---|---|
| 金鱼水 | 穴场左右的微茫水界,分上分下,上方水分来而下方水合去,是辨穴的重要标志 |
| 小明堂 | 穴前微茫水合之处形成的平坦小空间,可容人侧卧,是生气凝聚的直接体现 |
| 圆晕 | 穴场核心的隐微圆环状地形,相当于太极之位 |
| 天轮 | 圆晕顶端的半晕影像,形如初三月,多轮则为大地之征 |
| 饶减 | 阴阳穴与阴阳龙配合时对棺位高低大小的调节方法 |
| 阴龙/阳龙 | 就龙身作穴为阴龙,另起星峰作穴为阳龙 |
| 脉、息、窟、突 | 四象地形:脉为微脊(少阴),息为微形(少阳),窟为微窝(太阴),突为微泡(太阳) |
| 倒杖 | 点穴时用手杖倒立测地势的方法,泛指临穴精准测定 |
| 二十四砂葬法 | 墓穴砂法系统的二十四类形态葬法 |
(一)景观生态学视角
当代学者已开始用景观生态学方法解读传统堪舆学的选址原则。比如“藏风聚气”被对应为避风区选择与局地气候优化;“水口关锁”被解释为流域汇水与排水格局的优化;“明堂开阔”则与景观可视域与心理安全感相关。这些研究为《葬法倒杖》中的穴法提供了可验证的科学框架。
(二)历史文献学研究
关于杨筠松其人其书,学界(如余嘉锡、何晓昕、王其亨等)已有辨析,确认《撼龙经》《疑龙经》《葬法倒杖》等书至早形成于宋代,托名杨筠松,但其中保存了大量唐宋时期南方丘陵地带的地理实践经验。对版本流传、文本演变的考辨,是研究此书的重要基础。
(三)建筑学与古墓考古的交叉研究
中国古代墓葬选址与营造,在考古学与建筑史研究中日益受到重视。对《葬法倒杖》所述“架法”“折法”等技术性内容,结合考古发现的架空墓室、防水处理、排水系统等实物证据,可以揭示古籍中“法”的实际工程背景。
(四)环境心理学与丧葬空间研究
现代环境心理学对丧葬空间与哀悼心理的关系有深入研究。《葬法倒杖》中关于穴场“小明堂”“圆晕”的论述,涉及丧葬空间的心理尺度、围合感与安全感,可与当代墓园规划设计中的心理舒适度研究对接。
(五)“生气”概念的科学诠释尝试
部分学者尝试用地磁场、地下水、地质断裂带、土壤微量元素、地表温度场等现代地质学指标,解释传统“生气”的物质基础。虽然目前尚无定论,但这种跨学科探索有助于在科学框架中重新审视传统堪舆学的经验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