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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5 章
大六壬断案
《大六壬斷案》是宋代術數大家邵彥和先生的六壬占斷案例集。據其自占「動靜」一課的推算,先生生於宋英宗治平二年(乙巳年,1065年),卒於宋高宗紹興三年(癸丑年,1133年),享年約六十九歲。關於其籍貫,原文通過兩則斷語進行地理考證:一則斷語云「日後動於東北,近二百里」,後果然於辛亥年十月經過婺州,從鄉里行出一百八十里,則其鄉里當在婺州西南一百八十里處,即太末(今浙江衢州龍游一帶);另一則斷語云「壬子年過嚴州,自鄉中東北過西北」,則其鄉里在嚴州東南方,同樣指向太末。兩相印證,邵彥和確為太末人。
邵先生精研六壬,占斷無不驗中。更為可貴的是,他在斷課之餘常以忠孝之道勸誡他人,規過勸善,根據不同對象的根器因材施教。由此可知,他是一位年高德劭的長者,絕非僅以術數技藝見長之人。
先生所存斷案,最初由其門人弟子編纂整理,記錄詳盡明晰,旨在教導後學。然而年代久遠,散佚嚴重,加上後世傳抄者各憑己見、有所取捨,原本早已不可復得。據凌福之《畢法賦》序言所載,早在南宋理宗寶慶年間(1225–1227年)之前,就已有人將邵氏斷案拆分改編以牟利,何況從南宋到編者所處時代已歷六百七十餘年,散佚情況可想而知。
編者自述,從弱冠之前便酷愛此學,凡見到邵氏斷案便抄錄珍藏,三十年間僅得五種版本:
| 版本來源 | 說明 |
|---|---|
| 明萬曆年間夢醒頭陀抄本 | 附於《捷要》一書中 |
| 《口鑑》中的注釋 | 散見之注文 |
| 《前知書》中的引用 | 被引用之斷例 |
| 方仰松先生武林購得本 | 乾隆五十一年於杭州書肆所得,首尾殘缺,但官銜皆為南宋舊制,斷驗神妙,為六壬秘本 |
| 宋人原書殘冊 | 僅存己酉年元旦至六月十六日一冊 |
這五種版本多寡不一、文字有異,編者細心考訂,選取義理優勝者,分類編排,共得二百一十六例。具體分類如下:
| 類別 | 數量 | 類別 | 數量 |
|---|---|---|---|
| 天時 | 3 | 出行訪謁 | 7 |
| 宅墓 | 39 | 行人音信 | 6 |
| 前程仕進 | 58 | 疾病 | 17 |
| 終身 | 16 | 六畜 | 9 |
| 流年 | 2 | 亡盜 | 14 |
| 婚姻 | 3 | 官訟 | 12 |
| 胎產子息 | 7 | 雜占 | 6 |
| 財產 | 12 | 一課二事各斷式 | 3 |
編者將此編定本作為六壬學的範式教材,同時坦言:先生享年近古稀,斷案遠不止此數,以上僅就個人所見編成。若有同好能提供未見的散佚內容,補成全璧,是編者最大的期望。
邵三翁,癸亥年生人,時年四十六歲,占問家宅。占時為戊申年八月辛巳日,辰將亥時。
六壬課式如下:
勾 合 朱 蛇
戌 亥 子 丑
青 酉 寅 貴
空 申 卯 後
未 午 巳 辰
虎 常 玄 陰
四課:
後 空 勾 後
卯 申 戌 卯
辛 卯 巳 戌
三傳:
財 己卯 後
兄 申 空 ◎
父 丁丑 蛇 ⊙
邵先生斷曰:此課以妻為主。日干辛去加於支辰巳上,是夫去脫妻,妻反為長,夫反為少。然而你現在的妻子,本是你兄長的妻子,兄長亡故後你才得以娶之,日後只能相守九年。第八年因修造墳塋之地與兄弟產生矛盾——生時難得此地,死時亦不得安葬於此。眼下主要應驗為喪妻,緣於磨壓東門之象——申為磨,卯被壓於東門之下,故有再娶之患。
理氣解析:辛以卯為妻(辛金克卯木,木為金之財,即妻爻),卯上見天后,故妻為主。干又就支,反致勾留,因上見勾陳。申加卯上作天空,申乃辛之同類(同為金),加於妻爻之上,是為兄之妻。申為兄弟之象,加於卯妻爻上,明確指向「兄之妻」。且申落空亡、又乘天空,說明兄長已亡故,所以邵公敢作此斷。若申不空,則不可輕易下此結論。末傳丑為辛之墓,加於同類申金之上,並乘螣蛇,丑數為八,所以應第八年。丑土生申金,乃「生地」之象,故有因修造墳地與兄弟不和之事。九年之數,取自戌加巳:上神戌數五,下神巳數四,合為九數。
此課雖為宋代宅墓之占,但其所揭示的家庭關係張力模式在現代仍有參考價值。當課傳中妻爻被兄弟類神所乘,且兄弟落空亡時,意味著家庭中存在「繼承性」關係——在現代語境下,可能對應再婚家庭中的前任配偶關係、家族內部的婚姻資源轉移、或兄終弟及的家庭角色替代。占斷中「第八年」與「九年」的差異,提示在涉及不動產(土地、房產)的家庭決策中,要特別關注時間節點上的兄弟關係緊張期。
現代應用可將此類課式轉化為家庭財產預警:當六壬課傳中出現「妻爻受同類壓制」「末傳墓神乘蛇」的組合時,宜提前審視房產證、土地使用權等權屬文件是否存有隱性爭議,尤其在第八至第九年這一週期附近(可理解為購房後8–9年、或婚姻存續8–9年等),主動與家族相關方溝通確認權屬邊界,避免「生難得此地、死不得葬」式的僵局在當代以其他形式重演。
此課體現了大六壬占斷的幾條核心法則:
從現代視角看,此課最值得關注的是家庭內部婚姻與財產的交叉糾葛。邵彥和斷出「妻本兄之妻」,放在宋代社會背景下,指向的是收繼婚或兄亡後家族內轉嫁的婚姻形態。現代社會中,這種形態雖然極少見,但其結構性邏輯仍然存在:同一資源(妻/財產)在家族成員之間的流轉,往往伴隨著權屬不清和心理積怨。
「第八年因作生地,與兄弟不足」揭示了土地/房產變更對家族關係的破壞力。現代語境中,「作生地」可對應為遷墳、修墓、買賣祖宅、分割宅基地等涉及祖產處置的敏感決策。此類決策如果處理不當,極可能在特定時間節點引發兄弟反目。
「磨壓東門」的象意也有現代映射:門象徵家庭的出入與邊界,磨象徵緩慢而持續的消耗。當一個家庭中长期存在某種隱性壓力(如婆媳關係、經濟負擔、房產糾紛),這種「磨壓」效應便會逐漸侵蝕家庭的核心關係,最終導致婚姻破裂。
此課最深層的哲學意蘊在於**「空」與「有」的辯證**。申金落空亡、乘天空,表面上是「無」,但邵彥和正是從「無」中斷出了「兄已亡過」這一確定性事實。在道家哲學中,「空」不是虛無,而是未被顯現的存在;空亡傳達的信息,恰恰是最需要被認真對待的隱性事實。
「夫去脫妻,妻為長,夫反為少」的論斷,揭示了關係中的權力反轉:名義上的主導者(夫)在實際結構中可能處於被動消耗的位置。這一判斷具有超越時代的社會學意涵——在家庭、組織甚至國家層面,形式上的從屬者往往掌握著實質性的支配力。
「生難得此地,死不得葬也」的斷語,則將土地與身份認同的深層關聯暴露無遺。對農耕文明而言,土地不僅是生產資料,更是人格的延伸與家族的象徵。圍繞土地的爭奪,本質上是圍繞「存在感」與「歸屬感」的爭奪。即便在現代社會,房產爭議之所以極易激發極端情緒,根源也在於此。
| 概念 | 含義 |
|---|---|
| 干加支 | 日干主動加於支辰之上,主自身投入家宅/對方的事務中,有脫耗之意 |
| 妻爻 | 占家宅時以日干所克者為妻財爻,如辛金以卯木為妻 |
| 空亡 | 天干地支組合中缺少的支辰,主虛、無、已故、不實等 |
| 天空 | 十二天將之一,主虛無、欺詐、與亡故之人相關之事 |
| 墓神 | 日干之墓,辛金墓在丑,入課傳主困頓、終結、墳墓之事 |
| 螣蛇 | 十二天將之一,主驚恐、纏繞、夢魘、怪異、數主八 |
| 上下數合 | 六壬斷應期的常用方法,取上下神所配之數相加定年數 |
當代六壬研究中,對邵彥和斷案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