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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15 章
奇门遁甲元灵经
奇門遁甲的學說,有論者認為始於黃帝,後經呂望(姜太公)、張良刪定整理。漢代以前,相關內容往往散見於其他典籍之中,到了《隋書·藝文志》才首次著錄了專書十三卷,唐代時又成倍增加。《後漢書·張衡傳》中記載鄭玄曾註釋九宮之說,而《南齊書·高帝本紀》則明確寫道:「九宮,即一逢、二內、三衝、四輔、五禽、六心、七柱、八任、九英,皆有太過與不及的占斷。」唐會要記載,玄宗開元三載(實為天寶三載)十月,術士蘇嘉慶上奏,請求在京城設置九宮壇:五數居於中央,頭頂九、腳踏一,右側七、左側三,二四在上,六八在下,與遁甲之術相符。武宗會昌二年正月,左僕射王起等人上奏,按黃帝《九宮經》及蕭吉《五行大義》所說「一宮天蓬,卦屬坎,行水,方位白」,與當今奇門所言九星並無差異。
宋仁宗時,太子洗馬楊維德編纂了《奇門符應經》,如今已很少見到。明代孝成君著有《奇門真傳》一書,即今人所稱的《李氏奇門》。仇鸞門下有林徵士一人,以奇門兵占屢次獲得奇驗,錦衣衛陸炳為其書作序,稱之為《林氏奇門》。而陶真人的《遁甲神書》,則是將李、林二氏之書參考其他說法摻雜而成,反而謬誤紊亂。近代流傳的奇門書籍不下十餘種。但眾說紛紜,各自樹立一派,敝帚自珍,令人無從分辨優劣:有的詭譎怪誕而不合正道,有的荒謬而難以憑信,有的言辭過於隱秘,有的方法缺少變通。要找到貼近事理、且不違背聖賢之論的著作,實在太少了。此次刻印此書,宗旨是回歸正理,選取其中可以通達動靜、吉凶、生克、制伏的內容,皆足以指導民用、輔助易道之所未備。而書中一字一義,凡有兩種或三種說法的,均予以保留。至於書符誦咒之類,似乎並非正道,一概從略。
光緒九年癸未歲孟冬月 隱溪居士書
本序的核心在於為《奇門遁甲元靈經》的編纂確立學術正統性與實用理性兩條標準:
| 維度 | 序文主張 |
|---|---|
| 歷史溯源 | 奇門遁甲非無根之術,可上溯黃帝、呂望、張良,經漢唐發展至宋明形成體系 |
| 文獻考辨 | 從《隋書》著錄到《李氏奇門》《林氏奇門》,歷代傳承有據可查 |
| 批判精神 | 對陶真人《遁甲神書》「謬紊」的批評,對十餘種流傳之書「詭誕荒謬」的警惕 |
| 去偽存真 | 明確剔除「書符誦咒」等非正道內容,僅保留動靜、吉凶、生克、制伏的理性推演 |
| 兼容並蓄 | 「一字一義有兩說三說者,均亦存之」,不獨尊一家之言 |
序文實質上構建了一個學術考辨→流派鑑別→取捨標準的三層論證框架:以歷史文獻確證奇門之正統,以實際效驗甄別流派之高下,以正理與實用為編書之圭臬。
隱溪居士在光緒九年(1883年)面對的核心問題,與今日知識傳播環境高度相似:資訊過載下的真偽辨識。
流派紛爭的本質:序文描述的「眾說紛紜,人樹一幟」,恰如當代命理、風水、術數領域中學派林立、各執一詞的現狀。不同傳承體系之間缺乏統一的驗證標準,導致初學者無所適從。
「驗」與「理」的雙重標準:序文認可林徵士「屢有奇驗」的實踐價值,同時強調「近理而不悖聖賢之論」的學術門檻。這提示:一個有效的術數體系,既需要邏輯自洽的理論框架,也需要可重複驗證的實踐效果。
對「神秘化」的有意識排斥:序文明確「書符誦咒,似非正道,概從略焉」,在晚清時期即已展現出對術數中非理性成分的主動剝離。這種態度與當代「去迷信化」的理性精神不謀而合。
文獻批判意識:序文對陶真人《遁甲神書》的批評——「參以他說而謬紊之」——揭示了一個重要現象:術數文獻在傳承中常被後世整理者混入個人見解或他派內容,導致原貌失真。對此保持警覺,是現代研習者的必備素養。
本序為現代奇門遁甲學習者提供了明確的方法論指引:
追本溯源,不迷於末流 學習奇門應上溯早期文獻(如《九宮經》《五行大義》等),理解其基本原理的原始形態,而非僅依賴近世流傳的二手、三手整理本。序文對「天蓬卦坎行水方白」與「今奇門之言星無異」的對照,本身就是一種文獻對勘的示範。
建立驗證意識 序文認可林徵士「兵占屢有奇驗」,提示學習者應以實際案例為檢驗標準。建議採用「假設—行動—複盤」的方法:起局後明確記錄判斷依據,事後對照實際結果複核,積累個人驗證資料庫。
摒棄儀式依賴 序文對書符誦咒的摒棄表明:奇門遁甲的核心價值在於其時空推理模型,而非儀式性操作。現代應用者更應關注格局、生克、旺衰等可分析要素,而非神秘化程序。
兼容不同傳承 「有兩說三說者,均亦存之」的做法,提醒學習者面對分歧時,與其強行統一或武斷否定,不如了解各說的適用條件與歷史背景,在實踐中分辨其有效性邊界。
序文深處蘊含著一種關於**「術」與「道」關係**的哲學立場:
術數作為「輔助易道」的定位:序文稱奇門「輔易道之所未備」,將奇門遁甲置於《易經》哲學的延伸框架之中。這意味著奇門並非獨立的玄秘體系,而是易學宇宙觀在具體時空操作層面的展開。「易道」提供的是變易、陰陽、對待的哲學原理,奇門提供的是將這些原理落地的操作技術。
「正理」作為終極標尺:序文以「言歸於正理」為編書宗旨,隱含一個判斷:術數的合法性根源在於其是否合乎「理」,而非是否「靈驗」或「古遠」。這呼應了《易傳》「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認識順序——先明理,後致用。
對「隱秘性」的批判:序文排斥「言多隱秘」之書,實質上涉及知識倫理問題:真正的知識應當是可公開、可討論、可驗證的,而非依賴秘傳、口訣、師承壟斷來維持權威。這一批判性立場在當代知識開放語境中尤具啟發意義。
時間觀的歷史意識:序文對奇門歷史的追溯,並非簡單的「越古越好」式崇古,而是將不同時期的文獻作為可批判、可鑑別、可選擇的對象。這種對待傳統的態度——既不盲目否定,也不無批判繼承——體現了成熟的文化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