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 18 章
千里命稿
整體意譯 八字命理通過陰陽五行干支的生剋關係,進而選取八格與用神,已能掌握十之八九。然而還存在超出常規命理、無法用八格涵蓋的特殊格局,於是設立了外格。外格名目繁多,此處選擇符合命理且有一定驗證價值的格局,分別論述如下。
甲乙日干,生於春季。地支全為寅卯辰東方木局,或亥卯未木局。且四柱無庚辛申酉等金性字眼。
例一: 壬寅 癸卯 甲辰 甲子 甲木生於卯月,地支匯聚寅卯辰東方木氣,天干得壬癸水滋養和甲木比助,完全沒有庚辛申酉金來沖剋,此為曲直格。
例二: 癸亥 乙卯 乙卯 癸未 乙木生於卯月,地支亥卯未結成木局,天干得癸水乙木資助比輔,全無金性沖剋,亦為曲直格。
既然格局已成曲直,所有秀氣完全匯聚於日干的木性。即以木為用神,忌諱金來剋伐。喜水木相助,見火泄秀亦佳,遇土為財星,有火轉化則不忌。
丙丁日干,生於夏季,地支全為巳午未南方火局,或寅午戌結成火局,無壬癸亥子等水字。
例一: 丁巳 丙午 丙寅 乙未 丙火生於午月,地支全為巳午未南方,一片火氣,天干得乙丙丁資助比輔,無壬癸亥子水來沖剋,是為炎上格。
例二: 丙戌 甲午 丁卯 壬寅 丁火生於午月,柱中雖有壬水但無根氣,且與日干丁火相合,地支寅午戌成火局,天干得甲丙資生比輔,無癸水子水,亦為炎上格。
格局既成炎上,秀氣完全聚於日干之火。即以火為用神,忌水來剋滅。喜木火相助,見土泄秀亦善。逢金為財星,有土轉化則不礙。
戊己日干,生於辰戌丑未四季月,地支全為土局,或四柱純土,而無甲乙寅卯等木字。
例一: 戊戌 己未 戊辰 癸丑 戊土生於未月,地支全為辰戌丑未土局,天干得戊己土比助,無甲乙寅卯沖剋,是為稼穡格。
例二: 戊辰 己未 己未 戊辰 己土生於未月,地支辰未皆屬土,天干成戊己一片土氣,無木來剋,亦為稼穡格。
格局既成稼穡,秀氣完全聚於日干之土。即以土為用神,忌木來剋,喜火土相助,見金泄秀亦妙。逢水為財,有金轉化則無妨。
庚辛日干,生於秋季,地支全為申酉戌西方金局,或巳酉丑結成金局,無丙丁午未等火字。
例一: 戊申 辛酉 庚戌 乙酉 庚金生於酉月,地支全申酉戌西方,一片金氣。天干戊辛資生比輔,全無丙丁午未之火剋,是為從革格。
例二: 戊戌 辛酉 辛巳 己丑 辛金生於酉月,地支巳酉丑結成金局。天干得戊己辛資生比輔,無丙丁午未之剋,亦為從革格。
格局既成從革,秀氣完全聚於日干之金。即以金為用神,忌火剋,喜土金相助,見水泄秀亦妙。逢木為財,有水轉化則不礙。
壬癸日干,生於冬季。地支全為亥子丑北方水局,或申子辰結成水局,無戊己未戌等土字。
例一: 壬申 壬子 壬辰 庚子 壬水生於子月,地支申子辰成水局。天干得庚壬資生比輔,無戊己未戌土來剋,是為潤下格。
例二: 辛亥 庚子 癸丑 癸丑 癸水生於子月,地支全亥子丑北方。天干得庚辛癸資生比輔,無戊己未戌等土剋,亦為潤下格。
格局既成潤下,秀氣完全聚於日干之水。即以水為用神,忌土剋,喜金水相助,見木泄秀亦妙。逢火為財,有木轉化則無妨。
日主衰弱,生於財月,理應以正偏財為格。地支純屬財地,或結財局。天干再透出生財之字,日干卻無一點生旺之氣,不能任財,只得順從財勢。
例一: 庚戌 乙酉 丙申 己丑 丙火日干生於酉月死地,正財當令,地支全申酉戌財地,天干乙木被庚合,己土又生財,日干全無生氣,難以任財,是為從財格。
例二: 戊申 辛酉 丁巳 辛丑 丁火日干生於酉月財地,地支巳酉丑申會成財局,天干戊辛又資助財星,日干無氣,亦作從財論。
既成從財格,秀氣完全聚於所從之財。即以財為用神。喜食傷財星幫扶,忌比劫奪財。亦忌印星助身,逢官星無妨。
日主衰弱,七殺旺而多,無印星生身,身弱不能任殺,只得從殺。
例如: 戊戌 辛酉 乙酉 乙酉 乙木日干生於酉月絕地,年日時支皆墓絕之地。七殺當令而又眾多,乙木全無生氣,豈能任之,只得從殺,即為從殺格。
書中排盤
| 四柱 | 年 | 月 | 日 | 時 |
|---|---|---|---|---|
| 十神 | 正财 | 七杀 | 元男 | 比肩 |
| 天干 | 戊 | 辛 | 乙 | 乙 |
| 地支 | 戌 | 酉 | 酉 | 酉 |
| 藏干 | 戊财辛杀丁食 | 辛杀 | 辛杀 | 辛杀 |
| 星運 | 墓 | 绝 | 绝 | 绝 |
既成從殺格,其勢力完全在於殺。即以殺為用神。但與普通格局用殺不同,此格獨喜財殺滋生,忌印星泄殺生身,比劫抗殺亦不宜。
注:日主衰弱,正官旺而多,無印生身,身弱不能任官,可作從官格論。其用神喜忌與從殺格相同。
日主衰弱,無印生身,傷食當旺,或天干結黨,地支會局,身弱不能任其盜泄,只得從之。傷食為日主所生,故名從兒格。
例如: 丁卯 壬寅 癸卯 丙辰 癸水生於初春,木旺乘權,地支全寅卯辰東方一氣,四柱無金。日主有泄無生,實不能任此旺木,不得已而從之,從兒格成。
書中排盤
| 四柱 | 年 | 月 | 日 | 時 |
|---|---|---|---|---|
| 十神 | 偏财 | 劫财 | 元男 | 正财 |
| 天干 | 丁 | 壬 | 癸 | 丙 |
| 地支 | 卯 | 寅 | 卯 | 辰 |
| 藏干 | 乙食 | 甲伤丙财戊官 | 乙食 | 戊官乙食癸比 |
| 星運 | 长生 | 沐浴 | 长生 | 养 |
既成從兒格,即以傷食為秀氣,為用神,不怕比劫(因比劫能生助傷食)。喜逢財星,謂之「兒又生兒」,秀氣流轉。逢官殺不利,因官殺剋身,與傷食亦相衝突。最忌印綬,因印能剋制傷食。逢傷食為助用,自然為喜。
四柱皆比劫,絕無官殺制約,或有印綬生扶,是旺到極致,只得從其旺神。
例如: 癸卯 乙卯 甲寅 乙亥 甲木生於仲春,地支逢兩卯之旺、寅之祿、亥之生,天干有乙木比劫、癸水印綬,旺極無比。無財官傷食可取,唯有作從旺論。
書中排盤
| 四柱 | 年 | 月 | 日 | 時 |
|---|---|---|---|---|
| 十神 | 正印 | 劫财 | 元男 | 劫财 |
| 天干 | 癸 | 乙 | 甲 | 乙 |
| 地支 | 卯 | 卯 | 寅 | 亥 |
| 藏干 | 乙劫 | 乙劫 | 甲比丙食戊才 | 壬枭甲比 |
| 星運 | 帝旺 | 帝旺 | 建 | 长生 |
既成從旺格,即以比劫為用神,喜印綬比劫生助。逢官殺謂之犯旺,凶禍立至。遇財星眾劫爭財,九死一生。若局中印輕,逢傷食不妨。
四柱印綬重重,比劫亦多,日主得令,毫無財星官殺之氣,稱為二人同心。宜順不宜逆,即可論從強。
例如: 壬子 癸卯 甲子 甲子 甲生卯月,處於最旺之時,天干見壬癸水印、甲木比肩,地支又子水三朋,財官絕跡,強到極致。除從強外,別無他選。
書中排盤
| 四柱 | 年 | 月 | 日 | 時 |
|---|---|---|---|---|
| 十神 | 偏印 | 正印 | 元男 | 比肩 |
| 天干 | 壬 | 癸 | 甲 | 甲 |
| 地支 | 子 | 卯 | 子 | 子 |
| 藏干 | 癸印 | 乙劫 | 癸印 | 癸印 |
| 星運 | 沐浴 | 帝旺 | 沐浴 | 沐浴 |
既成從強格,即以強神為用神(印綬與比劫並用)。逢比劫印綬順其強神,最為吉利。食傷因有印綬沖剋而必凶,見財星官殺,謂之觸怒強神,大凶。
例一:戊辰 壬戌 甲辰 己巳 甲木生於秋末,土旺乘權,甲己合而化土,不見他木剋破,格局純粹。
例二:甲申 癸酉 乙丑 庚辰 乙庚合而化金,時在仲秋,化神得令,四柱無火剋破,傑出之造。
例三:甲辰 丙子 辛丑 壬辰 冬水旺盛,丙辛合而化水,又見壬水元神,美妙無比。辰丑為濕土,不以剋破論。
例四:乙卯 丁卯 壬午 癸卯 丁壬合而化木,因在仲春木最旺時,格局純粹,八字無金,尤為可貴。
例五:丙戌 戊戌 癸巳 甲寅 戊癸合而化火,雖不在夏季,但有丙巳火引化,甲寅木助化,且不見水剋,化而有餘。
(一)因剋而破。例: 庚戌 戊子 辛未 丙申 丙辛相合,時在仲冬,本可化水,但戊土、未土、戌土競相剋水,格局破。
(二)因妒而破。例: 甲戌 丁卯 壬午 丁未 仲春木旺,丁壬可化木,但兩丁妒合一壬,合而不專,難以化氣。
(三)因化而破。例: 壬辰 丁未 甲子 己巳 甲己化土於季夏,但年月丁壬化木,木來剋土,化神破化神,格敗。
(一)因剋而破,破而復成。例: 辛酉 丙申 乙丑 庚辰 乙庚化金於秋,畏丙火破金,幸年干辛金合絆丙火,因合轉敗為成。
甲子 戊辰 丙申 辛卯 辰月支全申子辰,丙辛化水,畏戊土破化,然有甲木制戊,因剋轉敗為成。
甲戌 丁丑 甲申 己巳 甲己化土得令,憾年甲木破土,幸丁火泄甲生土,因生轉敗為成。
(二)因妒而破,壞而復成。例: 壬寅 丁未 壬子 丁未 壬日左右皆丁,因妒化木不成,然年干亦壬,成兩丁兩壬相配,反因合轉敗為成。
丁丑 辛亥 丙午 辛卯 丙火冬生,兩辛妒合不能化水,幸年丁剋月辛,丙合時辛而化水,因剋轉敗為成。
(一)隔位。例: 辛亥 庚子 丙寅 壬辰 丙生子月辛透年上,年日遠隔,合且勉強,豈能化水?
(二)不得月令。例: 丙午 戊戌 丁亥 壬寅 丁壬雖緊貼相合,但非木令,難以化木,縱化亦不旺,格局不成立。
既成化氣格,自喜生助化神。惟化神太強亦有喜泄者,以泄者為用神。或化格逢破而得救,即以救神為用神。然終無以剋破化神之字為用神者。喜忌順用神則為喜,逆用神則為忌。
月支為日干之祿位:甲日寅月、乙日卯月、丙戊日巳月、丁己日午月、庚日申月、辛日酉月、壬日亥月、癸日子月,皆為建祿格。因不在八格內,故列外格篇。
月支為命局提綱,八格由此取,日干強弱亦由此定。提綱得祿,先得月令旺氣,日主必不弱。猶如人精神充沛,總可成事。若再配以適當財官印食,必為美命。年日時支得祿,輔身力弱,雖俗書多取為格,然不如建祿重要。
月支為日干之刃: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皆為月刃格。因不在八格內,故附於外格篇。
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月建皆為劫財。劫財無取格之理,只得取月刃為格。因刃為極旺之地,日干既強極,若多財殺,亦為美造。惟不宜再多幫身,否則為下命。
刃為旺越其分,總是凶暴之物。臨提綱其勢更強,需配置得當方可用以輔身敵殺。否則奪財滋禍,影響尤大。除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無別格可取外,下列諸命應避刃格而取他格:
外格是對超出常規命理的特殊格局的歸納,本質都是某種五行氣勢的高度集中與純粹化,形成一種"一氣之旺"的極端狀態,需要順其勢而為用。
在現代社會,這些特殊格局可以理解為個人命理中的"極端天賦"或"專業傾向"。如從財格可能適合金融財經領域,從殺格可能適合軍警管理崗位,化氣格則顯示強大的適應轉化能力。關鍵是要認清自身格局特點,選擇適合的發展方向。
了解外格有助於更精準地把握個人命理特質,在職業選擇、發展方向上提供參考。但需注意,外格雖特殊,仍要結合整個命局綜合分析,不可一見特殊格局就斷吉凶。
外格的存在體現了命理學的辯證思維——常規之外有特殊,特殊之中有規律。這種"常與變"的哲學觀,不僅適用於命理,也適用於我們對世界萬物的認識。
關聯概念:五行專旺、從格理論、化氣原理、祿刃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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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格結論 八字設外格,因其越出常情。然越出常情亦有規矩存焉,否則雜亂無章直為下命。上述外格雖少,但皆秉一氣之旺而嚴格遵循規律,不似他格迂迴曲折或散漫無紀。建祿月刃得月令之旺;曲直炎上等格得時令之旺而成局成方;從格旺於從神非日主本身;化氣格以化神得旺而成立——異途同歸,皆成於一"旺"字。若身旺而月非其旺,或支僅亥未、卯辰致曲直不全,從官而帶有根氣,從兒而帶有官印,從旺從強而略帶財官,合化而不得令——皆屬下等之命,不可與外格同日而語。毫釐千里之別,不可不察。化氣格變化較多,但理亦可通,惟不易推究。如己合甲仍是土,庚合乙仍是金。然單己之土見丁壬丙,自以印財論;合甲之土見丁壬,即以木論矣。蓋日主因合而化,他干亦得逢合而化,但地支逢合不作化論(因支藏人元不止一字,且地支複雜,化不勝化)。或問從旺與從強之別:從旺本身旺,印綬為賓;從強者身與印平均而皆旺。此其昭然兩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