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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命由阴阳五行干支之生克,进而取八格与用神,已可十得八九。然尚有越出常理,非八格所通及者,逐有外格之设。外格名目繁多,兹择其通於理而可微信者,分论於下。
甲乙日干,生於春月。地支全寅卯辰东方,或亥卯未木局。而无庚辛申酉等字。例如:
壬寅 癸卯甲辰甲子
甲木生於卯月,支全寅卯辰东方一片秀气天干又得壬癸甲资生比辅,全无庚辛申酉之冲克,是为曲直格。
再如:
癸亥乙卯乙卯癸未
乙木生於卯月,地支亥卯未结成木局,天干又得癸乙资生比辅,全无庚辛申酉之冲克亦,为曲直格。
既已格成曲直格,则其秀气完全萃聚於日木之木。即以木为用神。忌金克伐。喜水木相助,见火吐秀亦善,逢土为财有火则不妨。
丙丁日干,生临夏月,地支全巳午未南方。或寅午戌结成火局,无壬癸亥子等字。例如:
丁巳丙午丙寅乙未
丙火生於午月,支全巳午未南方,一片真火之气,天干又得乙丙丁资生比辅,全无壬癸亥子之冲克,无是为炎上格。
再如:
丙戌甲午丁卯壬寅
丁火生於午月,柱中虽有壬水全无水气,且与日干丁火作合,地支寅午戌结成火局,天干又得甲丙资生比辅,无癸水子水,亦为炎上格。
既已构成炎上格,则其秀气完全萃聚於日干之火。即以火为用神,忌水克灭。喜木水相助,见土吐秀亦善。逢金为财,有土财不妨。
戊己日干,生於四季月,地支全辰戌丑未,或四柱纯土,而无甲乙寅卯等字。如:
戊戌己未戊辰癸丑
戊土生于未月,支全辰戌丑未一片土气,天干又得戊已比辅,甲乙寅卯之冲克,是为稼穑格。
再如:
戊辰己未己未戊辰
己土日生于未月,地支辰未皆是土位,天干又成戊己一片土气,并无甲乙寅卯之冲克,亦为稼穑格。
既已构成稼穑格,则其秀气完全萃聚于日干之土,即以土为神。忌木克喜火土相助,见金秀亦妙。逢水为财,有金则不妨。
庚辛日干,生於秋月,地支全申酉戌西方,或巳酉丑结成金局,无丙丁午未等字。如:
戊申辛酉庚戌乙酉
庚金生於酉月,地支全申酉戌西方,一片金气。天干戊辛又资生比畏全无丙丁午未之冲克,是为从革格。
再如:
戊戌辛酉辛己己丑
辛金生於酉月,地支巳酉丑,结成金局。天干又得戊己辛资生比辅,无丙丁午未之冲克。亦为从革格。
既已构成从革格,则其秀气完全萃聚於日干之金。即以金为神,忌火克,喜土金相助,见水吐秀亦妙。逢木为财,有水财不妨。
壬癸日干,生於冬月。地支全亥子丑北方,或申子辰结成水局,无戊己未戌等字,如:
壬申壬子壬辰庚子
壬水生於子月,地支申子辰结成水局。天干又得庚壬资生比辅,无戊己未戌之冲克,是为润下格。
再如:
辛亥庚子癸丑癸丑
癸水生於子月,地支全亥子丑北方。天干又得庚辛癸资生比辅,无戊己未戌等冲克,亦为润下格。
既已构成润下格,则其秀气完全萃聚於日干之水,即以水为用神。忌土克,喜金水相助,见木吐秀亦妙。逢火为财,有木财不妨。
日主衰弱,生当财月,理取正偏财为格。而地支纯属财地,或结财局。天干再透出生财之字,日干却无一点生旺之气,不能任财,只得从之。
例如:
庚戌乙酉丙申己丑
丙火日干生於酉月死地,正财提纲地支又全成申酉戌财地,天干乙木被庚合,己土又生财,日干全无一点生气,难以任财,是为从财格。
再如:
戊申辛酉丁巳辛丑
丁火日干,生於酉月财地,地支已酉丑申会成财局,天干戊辛,又资生比辅财星,日干无气,亦作从财论。
既已构成从财格,财其秀气完全萃聚於所从之财,即以财为用神。喜伤食财之帮扶,忌比劫剥夺。亦忌印之助身,逢官不妨。
日主衰弱,杀旺而多,无印滋身,身实不能任杀,只得从之。例如:
戊戌辛酉乙酉乙酉
乙木日干,生於酉月绝地,年日时支又皆墓绝之乡。七杀而令,而又众多乙木,全无生气,岂能任之。只得从杀,是即从杀格也。
既已构成从杀格,则其势力完全在于杀。即以杀为用神。惟与八格用杀者不同,盖独喜财杀滋生,忌印之泄杀生身,劫比抗杀亦非宜。
按日主衰弱,官旺而多,无印滋身,身实不能任官,可作从官格论。其用神之喜忌,与从杀格同。
日主衰弱,无印生身,伤食当旺,或且天干结党。地支会局,身实不能任其盗泄,只得从之。伤食为我所生,故名从儿格。例如:
丁卯壬寅癸卯丙辰
癸水生於孟春,木旺乘权支全寅卯辰东方一气,四柱绝金。日主有泄无生,实不能任此旺木。不得已而从之,从儿格成矣。
既己构成从儿格,既以伤食为秀气,为用神可也,不怕比劫。盖比劫仍去生助伤食也。喜逢财星,谓之儿又生儿,仍得转辗生育,秀气流行矣。逢官杀不利,盖官杀克身,势必为己这害耳。况官杀与伤食,又属冰炭不容乎。最忌印绶,因印能克制伤食也。逢伤食为助用,自亦可爱。
四柱皆比劫。绝无官杀之制,或有印绶之生,是旺之极者,只得从其旺神。
例如:
癸卯乙卯甲寅乙亥
甲木生於仲春,支逢两卯之旺,寅之禄,亥之生,干有乙之劫,癸之印,旺之极矣。无财官伤食可取,唯有作从旺论焉。
既己构成从旺格,既以比劫为用神,喜印绶比劫之生助。逢官杀谓之犯旺。凶祸立至。遇财星众利相争,九死一生。若局中印轻,逢伤食不妨。
四柱印绶重重,比劫亦多,日主又不失令,绝无一毫财星官杀之气,谓之二人同心。宜顺而不宜逆,则即从强可也。例如:
壬子癸卯甲子甲子
甲生卯月,值最旺之乡,干见壬癸之卯,甲不之比,地支又子水三朋,财官绝迹,强之极矣。舍从强之外,无其他善策。
既己构成从强格,即以强神为用神(可以印绶与比劫并用)。逢比劫印绶顺其强神,最为吉利。食伤以有印绶冲克而必凶,-见财星官杀,谓之触怒强神,势尤殆矣。
甲日己时,己日甲时,甲日己月,己月甲日,生辰戌丑未月,不见木,为化土格。
乙月庚时,庚日乙时,乙日庚月,庚日乙月,生已酉丑申月,不见火,为化金格。
丙日辛时,辛日丙时,丙日辛月,辛日丙月,生申子辰亥月,不见土,为化水格。
丁日壬时,壬日丁时,丁日壬月,壬日丁月,生亥卯未寅月,不见金,为化木格。
戊日癸时,癸日戊时,戊日癸月,癸日戊月,生寅午戌巳月,不见水,为化火格。
例如:
戊辰壬戌甲辰己已
甲木生於九秋,土旺乘权,甲己合而化土,不见他木,则无克破,而格局纯粹矣。
甲申癸酉乙丑庚辰
乙庚合而化金,时在仲秋,化神得令,四柱无火之克破,殆杰出之造也。
甲辰丙子辛丑壬辰
冬水方旺,丙辛合而化水,又见壬水元神美妙无伦。辰丑皆润土,不以克破论也。
乙卯丁卯壬午癸卯
丁壬合而化木,因在仲春,为木之最旺时令,格局更粹,八字无金,尤为可贵耳。
丙戌戊戌癸巳甲寅
戊癸合而化火,虽不在夏火当旺之令,然有丙巳两火之引化,甲寅两木之助化,且不见水星之克,自亦化而有余之象。
(一)因克而破。例如:
庚戌戊子辛未丙申
丙辛相合,时在仲冬,化水成立,乃戊土,未土,戌土竞相克水,格局破矣。
(二)因妒而破。例如:
甲戌丁卯壬午丁未
仲春木旺,丁壬可以化木,然化由合而成,今夫两丁妒合一壬,合且因妒而分力,遑论化耶。
(三)因化而破。例如:
壬辰丁未甲子己巳
甲己化土於季夏,只因丁壬化木於年月,木来克土,是谓化神,破化神,格亦败矣。
(一)因克而破,破而复成。例如:
辛酉丙申乙丑庚辰
乙庚化金於秋月,所畏丙火之破金,幸年干辛金合绊,丙火害而不害,此因合而转败为成也。
甲子戊辰丙申辛卯
时在辰月,支全申子辰,丙辛合而化水,独畏戊土破化,然有甲先制戊。戊不能为化神之害,此因克而转败为成也。
甲戌丁丑甲申己巳
甲己化土而得令,憾于年头甲木之破土,所幸丁火居月上,盗泄甲木而生助化神此,因生而转败为成也。
(二)因妒而破,坏而复成。例如:
壬寅丁未壬子丁未
壬日左右皆丁,纵在未月,因妒而化木不成,然年干亦壬,成两丁两壬如璧人双双,何妒之有。则仍化木而无疑矣,此因合而转败为成也。
丁丑辛亥丙午辛卯
丙火冬生,凝于两辛妒合,不能化水,尚幸年丁克去月辛,丙日仍可合时上之辛,而化为水也,此因克而转败为成耳。
(一)隔位。例如:
辛亥庚子丙寅壬辰
丙生子月辛透年上,年日之地位远隔,合且勉强,岂可进而化水哉?
(二)不得月令。例如:
丙午戊戌丁亥壬寅
丁壬虽紧贴相合,然以时非木令,岂能化木,纵化矣,亦不得旺乘极,格局焉能成立,虽不必春日木令,方可化木,但亦须在亥未之月,盖木生於亥而库在未也。
既已构成化气格,自喜生助化神。惟化神太强。亦有喜泄,而泄者为用神,或化格逢破而得救,即以救神为用神。然终无以克破化神之字,为用神者也。至于喜忌,顺用神则为喜,逆用神则为忌。即以顺逆之极,消息可也。
凡月支为日干之禄。甲日寅月,乙日卯月,丙戊日已月,丁己日午月,庚日申月,辛日酉月,壬日亥月,癸日子月,皆为建禄格。因不在八格之内,故立於外格篇。
月支为命局之提八格由是取出,日干强弱,亦由此推定。提纲得禄,先得月令之旺气,日主必不甚衰。犹人之精神已充,总可做事业。若再财官印食等,匹配适当,尤为美命无疑。年支日支时支得禄,辅身力弱,俗书虽多取以为格,然终不若建禄之重要,无足可贵也。
建禄格,财多身弱者,用比劫最宜。
建禄格,财多身强者,用官杀最宜,无官杀用伤食亦可。
建禄格,官杀多,身弱者,用印最宜。
建禄格,官杀多,身强者,用财最宜。
建禄格,伤食多,身弱者,用印最宜。
建禄格,伤食多,身强者,用财最宜。
建禄格,比劫多,用官杀最宜。
建禄格,印多,用财最宜。
凡月支为日干之刃,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皆为月刃格,因不在八格之内,故附论於外格篇。
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月建皆为劫财。劫财无取格之理,只得取月刃为格,盖刃者,极旺之地位,日干既强极,若多财杀,亦为美造。惟不宜再多帮身。否则为下命决矣。
刃乃旺而越过其分,总是凶暴之物。临于提纲,其势更强,舒配得当,方可赖以辅身敌杀。否则夺财滋祸,影响尤大。除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无别格可取,只得取刃。下列诸命,皆应避去。而觅别字为格。
乙日寅月,不取刃格,而取寅内丙火伤官,或戊土偏财。
丙日午月,不取刃格,而取午内己土伤官。
戊日午月,不取刃格,而取午内丁火正印。
丁日己月,不取刃格,而取己内庚金正财,或戊土伤官。
己日己月,不取刃格,而取己内庚金正财,或戊土伤官。
己日己月,不取刃格,而取己内丙火正印,或庚金伤官。
辛日申月,不取刃格,而取申内戊土正印,或壬水伤官。
癸日亥月,不取刃格,而取亥中甲木伤官。
月刃多财,宜用官杀。
月刃多官杀,宜用财。
月刃多伤食,亦宜用财。
月刃多比劫,必用官杀。
月刃多印,宜用财。
月刃而满盘官伤食,宜取印为用。
考八字有外格之设,无非为其越出常情也。然越出常情,亦得有规矩存焉。否则杂乱无章,直为下命耳。上述名外格,虽廖廖无几,但皆秉一气之旺,而殊严格于规律者,非若他格之求诸迂回曲折,或散漫无纪也。今请一一言之,建禄格,月刃格,皆得月令之旺也。曲直炎上润下,从革稼穑等格,亦得时令之旺,而成局成方,较有秩序者也从、从官、从杀、从儿、从旺、从强等格,亦一气之旺。惟旺於从神,非日主本身之旺耳。化气格乃以化神之得旺而成立,要言之,异途而同归,皆成于一旺字也。若身旺而月非也。身旺,面支仅。亥未或卯辰,以致曲直不全,从官而旺有根,从儿而有官印,从旺从强而略带财官,合化而不得进令,是皆下等之命。岂可与各外格同日而语哉,毫厘千里之别,不可不慎察也,化气格变化变幻较多,但亦通於理得,惟不易推究耳。如己合甲仍是土,庚事乙仍是金。然单己之土,丁壬丙见,自以印财论。合甲之土,丁壬两见,即以木论矣。独庚之金,戊癸而见,自以印伤论,合乙之庚,戊癸两见,即以火论矣。盖日主即因合而化,则他干亦得逢合而化,但地支逢合,不作化论。因支中所藏人元,不止一字,再兼木支复杂错综,化不胜化矣。或询从旺兴从强,有何分别,此乃昭然两义,从旺者,本身之旺也。印绶不过为其宾耳。从强者,身与印平均,而神皆旺也。
整體意譯
八字命理通過陰陽五行干支的生剋關係,進而選取八格與用神,已能掌握十之八九。然而還存在超出常規命理、無法用八格涵蓋的特殊格局,於是設立了外格。外格名目繁多,此處選擇符合命理且有一定驗證價值的格局,分別論述如下。
甲乙日干,生於春季。地支全為寅卯辰東方木局,或亥卯未木局。且四柱無庚辛申酉等金性字眼。
例一:
壬寅 癸卯 甲辰 甲子
甲木生於卯月,地支匯聚寅卯辰東方木氣,天干得壬癸水滋養和甲木比助,完全沒有庚辛申酉金來沖剋,此為曲直格。
例二:
癸亥 乙卯 乙卯 癸未
乙木生於卯月,地支亥卯未結成木局,天干得癸水乙木資助比輔,全無金性沖剋,亦為曲直格。
既然格局已成曲直,所有秀氣完全匯聚於日干的木性。即以木為用神,忌諱金來剋伐。喜水木相助,見火泄秀亦佳,遇土為財星,有火轉化則不忌。
丙丁日干,生於夏季,地支全為巳午未南方火局,或寅午戌結成火局,無壬癸亥子等水字。
例一:
丁巳 丙午 丙寅 乙未
丙火生於午月,地支全為巳午未南方,一片火氣,天干得乙丙丁資助比輔,無壬癸亥子水來沖剋,是為炎上格。
例二:
丙戌 甲午 丁卯 壬寅
丁火生於午月,柱中雖有壬水但無根氣,且與日干丁火相合,地支寅午戌成火局,天干得甲丙資生比輔,無癸水子水,亦為炎上格。
格局既成炎上,秀氣完全聚於日干之火。即以火為用神,忌水來剋滅。喜木火相助,見土泄秀亦善。逢金為財星,有土轉化則不礙。
戊己日干,生於辰戌丑未四季月,地支全為土局,或四柱純土,而無甲乙寅卯等木字。
例一:
戊戌 己未 戊辰 癸丑
戊土生於未月,地支全為辰戌丑未土局,天干得戊己土比助,無甲乙寅卯沖剋,是為稼穡格。
例二:
戊辰 己未 己未 戊辰
己土生於未月,地支辰未皆屬土,天干成戊己一片土氣,無木來剋,亦為稼穡格。
格局既成稼穡,秀氣完全聚於日干之土。即以土為用神,忌木來剋,喜火土相助,見金泄秀亦妙。逢水為財,有金轉化則無妨。
庚辛日干,生於秋季,地支全為申酉戌西方金局,或巳酉丑結成金局,無丙丁午未等火字。
例一:
戊申 辛酉 庚戌 乙酉
庚金生於酉月,地支全申酉戌西方,一片金氣。天干戊辛資生比輔,全無丙丁午未之火剋,是為從革格。
例二:
戊戌 辛酉 辛巳 己丑
辛金生於酉月,地支巳酉丑結成金局。天干得戊己辛資生比輔,無丙丁午未之剋,亦為從革格。
格局既成從革,秀氣完全聚於日干之金。即以金為用神,忌火剋,喜土金相助,見水泄秀亦妙。逢木為財,有水轉化則不礙。
壬癸日干,生於冬季。地支全為亥子丑北方水局,或申子辰結成水局,無戊己未戌等土字。
例一:
壬申 壬子 壬辰 庚子
壬水生於子月,地支申子辰成水局。天干得庚壬資生比輔,無戊己未戌土來剋,是為潤下格。
例二:
辛亥 庚子 癸丑 癸丑
癸水生於子月,地支全亥子丑北方。天干得庚辛癸資生比輔,無戊己未戌等土剋,亦為潤下格。
格局既成潤下,秀氣完全聚於日干之水。即以水為用神,忌土剋,喜金水相助,見木泄秀亦妙。逢火為財,有木轉化則無妨。
日主衰弱,生於財月,理應以正偏財為格。地支純屬財地,或結財局。天干再透出生財之字,日干卻無一點生旺之氣,不能任財,只得順從財勢。
例一:
庚戌 乙酉 丙申 己丑
丙火日干生於酉月死地,正財當令,地支全申酉戌財地,天干乙木被庚合,己土又生財,日干全無生氣,難以任財,是為從財格。
例二:
戊申 辛酉 丁巳 辛丑
丁火日干生於酉月財地,地支巳酉丑申會成財局,天干戊辛又資助財星,日干無氣,亦作從財論。
既成從財格,秀氣完全聚於所從之財。即以財為用神。喜食傷財星幫扶,忌比劫奪財。亦忌印星助身,逢官星無妨。
日主衰弱,七殺旺而多,無印星生身,身弱不能任殺,只得從殺。
例如:
戊戌 辛酉 乙酉 乙酉
乙木日干生於酉月絕地,年日時支皆墓絕之地。七殺當令而又眾多,乙木全無生氣,豈能任之,只得從殺,即為從殺格。
既成從殺格,其勢力完全在於殺。即以殺為用神。但與普通格局用殺不同,此格獨喜財殺滋生,忌印星泄殺生身,比劫抗殺亦不宜。
注:日主衰弱,正官旺而多,無印生身,身弱不能任官,可作從官格論。其用神喜忌與從殺格相同。
日主衰弱,無印生身,傷食當旺,或天干結黨,地支會局,身弱不能任其盜泄,只得從之。傷食為日主所生,故名從兒格。
例如:
丁卯 壬寅 癸卯 丙辰
癸水生於初春,木旺乘權,地支全寅卯辰東方一氣,四柱無金。日主有泄無生,實不能任此旺木,不得已而從之,從兒格成。
既成從兒格,即以傷食為秀氣,為用神,不怕比劫(因比劫能生助傷食)。喜逢財星,謂之「兒又生兒」,秀氣流轉。逢官殺不利,因官殺剋身,與傷食亦相衝突。最忌印綬,因印能剋制傷食。逢傷食為助用,自然為喜。
四柱皆比劫,絕無官殺制約,或有印綬生扶,是旺到極致,只得從其旺神。
例如:
癸卯 乙卯 甲寅 乙亥
甲木生於仲春,地支逢兩卯之旺、寅之祿、亥之生,天干有乙木比劫、癸水印綬,旺極無比。無財官傷食可取,唯有作從旺論。
既成從旺格,即以比劫為用神,喜印綬比劫生助。逢官殺謂之犯旺,凶禍立至。遇財星眾劫爭財,九死一生。若局中印輕,逢傷食不妨。
四柱印綬重重,比劫亦多,日主得令,毫無財星官殺之氣,稱為二人同心。宜順不宜逆,即可論從強。
例如:
壬子 癸卯 甲子 甲子
甲生卯月,處於最旺之時,天干見壬癸水印、甲木比肩,地支又子水三朋,財官絕跡,強到極致。除從強外,別無他選。
既成從強格,即以強神為用神(印綬與比劫並用)。逢比劫印綬順其強神,最為吉利。食傷因有印綬沖剋而必凶,見財星官殺,謂之觸怒強神,大凶。
例一:戊辰 壬戌 甲辰 己巳
甲木生於秋末,土旺乘權,甲己合而化土,不見他木剋破,格局純粹。
例二:甲申 癸酉 乙丑 庚辰
乙庚合而化金,時在仲秋,化神得令,四柱無火剋破,傑出之造。
例三:甲辰 丙子 辛丑 壬辰
冬水旺盛,丙辛合而化水,又見壬水元神,美妙無比。辰丑為濕土,不以剋破論。
例四:乙卯 丁卯 壬午 癸卯
丁壬合而化木,因在仲春木最旺時,格局純粹,八字無金,尤為可貴。
例五:丙戌 戊戌 癸巳 甲寅
戊癸合而化火,雖不在夏季,但有丙巳火引化,甲寅木助化,且不見水剋,化而有餘。
(一)因剋而破。例:
庚戌 戊子 辛未 丙申
丙辛相合,時在仲冬,本可化水,但戊土、未土、戌土競相剋水,格局破。
(二)因妒而破。例:
甲戌 丁卯 壬午 丁未
仲春木旺,丁壬可化木,但兩丁妒合一壬,合而不專,難以化氣。
(三)因化而破。例:
壬辰 丁未 甲子 己巳
甲己化土於季夏,但年月丁壬化木,木來剋土,化神破化神,格敗。
(一)因剋而破,破而復成。例:
辛酉 丙申 乙丑 庚辰
乙庚化金於秋,畏丙火破金,幸年干辛金合絆丙火,因合轉敗為成。
甲子 戊辰 丙申 辛卯
辰月支全申子辰,丙辛化水,畏戊土破化,然有甲木制戊,因剋轉敗為成。
甲戌 丁丑 甲申 己巳
甲己化土得令,憾年甲木破土,幸丁火泄甲生土,因生轉敗為成。
(二)因妒而破,壞而復成。例:
壬寅 丁未 壬子 丁未
壬日左右皆丁,因妒化木不成,然年干亦壬,成兩丁兩壬相配,反因合轉敗為成。
丁丑 辛亥 丙午 辛卯
丙火冬生,兩辛妒合不能化水,幸年丁剋月辛,丙合時辛而化水,因剋轉敗為成。
(一)隔位。例:
辛亥 庚子 丙寅 壬辰
丙生子月辛透年上,年日遠隔,合且勉強,豈能化水?
(二)不得月令。例:
丙午 戊戌 丁亥 壬寅
丁壬雖緊貼相合,但非木令,難以化木,縱化亦不旺,格局不成立。
既成化氣格,自喜生助化神。惟化神太強亦有喜泄者,以泄者為用神。或化格逢破而得救,即以救神為用神。然終無以剋破化神之字為用神者。喜忌順用神則為喜,逆用神則為忌。
月支為日干之祿位:甲日寅月、乙日卯月、丙戊日巳月、丁己日午月、庚日申月、辛日酉月、壬日亥月、癸日子月,皆為建祿格。因不在八格內,故列外格篇。
月支為命局提綱,八格由此取,日干強弱亦由此定。提綱得祿,先得月令旺氣,日主必不弱。猶如人精神充沛,總可成事。若再配以適當財官印食,必為美命。年日時支得祿,輔身力弱,雖俗書多取為格,然不如建祿重要。
月支為日干之刃: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皆為月刃格。因不在八格內,故附於外格篇。
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月建皆為劫財。劫財無取格之理,只得取月刃為格。因刃為極旺之地,日干既強極,若多財殺,亦為美造。惟不宜再多幫身,否則為下命。
刃為旺越其分,總是凶暴之物。臨提綱其勢更強,需配置得當方可用以輔身敵殺。否則奪財滋禍,影響尤大。除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無別格可取外,下列諸命應避刃格而取他格:
外格是對超出常規命理的特殊格局的歸納,本質都是某種五行氣勢的高度集中與純粹化,形成一種"一氣之旺"的極端狀態,需要順其勢而為用。
在現代社會,這些特殊格局可以理解為個人命理中的"極端天賦"或"專業傾向"。如從財格可能適合金融財經領域,從殺格可能適合軍警管理崗位,化氣格則顯示強大的適應轉化能力。關鍵是要認清自身格局特點,選擇適合的發展方向。
了解外格有助於更精準地把握個人命理特質,在職業選擇、發展方向上提供參考。但需注意,外格雖特殊,仍要結合整個命局綜合分析,不可一見特殊格局就斷吉凶。
外格的存在體現了命理學的辯證思維——常規之外有特殊,特殊之中有規律。這種"常與變"的哲學觀,不僅適用於命理,也適用於我們對世界萬物的認識。
關聯概念:五行專旺、從格理論、化氣原理、祿刃學說
延伸閱讀:《三命通會》卷六"論雜格"、《滴天髓》"順逆"篇
現代研究:當代命理學家對特殊格局的實證研究與分類完善
外格結論
八字設外格,因其越出常情。然越出常情亦有規矩存焉,否則雜亂無章直為下命。上述外格雖少,但皆秉一氣之旺而嚴格遵循規律,不似他格迂迴曲折或散漫無紀。建祿月刃得月令之旺;曲直炎上等格得時令之旺而成局成方;從格旺於從神非日主本身;化氣格以化神得旺而成立——異途同歸,皆成於一"旺"字。若身旺而月非其旺,或支僅亥未、卯辰致曲直不全,從官而帶有根氣,從兒而帶有官印,從旺從強而略帶財官,合化而不得令——皆屬下等之命,不可與外格同日而語。毫釐千里之別,不可不察。化氣格變化較多,但理亦可通,惟不易推究。如己合甲仍是土,庚合乙仍是金。然單己之土見丁壬丙,自以印財論;合甲之土見丁壬,即以木論矣。蓋日主因合而化,他干亦得逢合而化,但地支逢合不作化論(因支藏人元不止一字,且地支複雜,化不勝化)。或問從旺與從強之別:從旺本身旺,印綬為賓;從強者身與印平均而皆旺。此其昭然兩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