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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官若伤尽,却喜见官星。
伤官若论财,见祸不轻来。
伤官若用印,剋杀不如刑。
伤官若论财,带合有声名。
伤官用财,不宜印乡。
伤官见官,印运不妨。
杂气财官,印俱不忌。
两戊合一癸,得再嫁。
妻财受剋,生子不育。
印綬比肩,不忌财乡。
印綬多根,身旺必贫。
印綬被伤,剋父母。
官杀混杂,剋父母。
财多身弱,剋父母。
干与支同剋妻。
辛卯、戊寅不怕杀多。
女命比肩,即姊妹贪合,多谎诈。
财有劫,不怕露就杀。
火命人最好,月支属火,干头有木提出火矣!
癸酉弱格,见杀必凶。
官贵太盛,旺处必倾。
土命不论胞胎,只论日时,不怕官杀混杂;阳干方论,阴干不取。
子怕寅午火,不怕水。寅木不怕金。巳金不怕火。己土不怕木。午火不怕水。未同申金不怕水。己土戌土不怕木。卯木怕酉金。辰土怕寅木。乙日五月不怕杀。
四柱元有病,要去病;不去病不发。
《淵海子平》「傷官說」章節揭示傷官格局的核心規律:
| 五行/日柱 | 不畏之物 | 畏懼之物 |
|---|---|---|
| 子水🔥 | 水🌊 | 寅午火🔥 |
| 寅木🌳 | 金⚔️ | 酉金⚔️(卯木) |
| 己土⛰ | 木🌳 | 寅木🌳(辰土) |
| 午火🔥 | 水🌊 | — |
(針對原文案例「兩戊合一癸,得再嫁」)
命理中的「病藥觀」實為系統優化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