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1 / 86 章
渊海子平
過房七殺帶三刑,母明父暗是偷生。 我明我暗從化象,父死之時不送靈。 庚金化成火相時,父亡見血不須疑。 比肩三合族人害,三刑零落及離妻。 比肩暗損及門房,兄弟無情被罔欺。 如帶比肩成別象,弟兄不睦報君知。 妻帶三合及坐妻,妻曾認得是親支。 坐妻透妻成別象,定主離妻再娶妻。 多透妻財須怕婦。 妻歸絕地不生兒。 化成別象剋正夫,必主欺夫禮義疏。 身旺食強亦如此,食明旺相懵然殂。 陽母專位主傷生,母來父上受其驚。 天時地利生過月,七殺兼刑頂上偏。 印歸殺地母有病。 丙丁雙者頂雙靈。 日祿歸時須應夢。 小兒無乳食沖刑。 壬子乙酉對偏生,丙戌丁丑妻獲靈。 背父而生甲乙卯,此時須要記分明。 假令,申子辰從水也;不然,五月無水,有火不從也。戊癸化火巳午,天干地支從火也,又將坐日甲木論。珞琭子云:『學釋則離宮修定』,是如此取用也。杜老先生教鏡鐔僧判,將此為例,此日參詳,朝暮苦想;似此半年,忽然間得此時入處,云:『公初學,進退了幾番;後獲此法,非與他陰陽也,此別家幽微之經也。』又論《心印口訣》:雙頂者,只可言八字,有雙丙丁者是也;若只一丙一丁,下有刑沖者,可言歪頂無失也。 又一法。言人兒女麻面者,是戊己被甲乙剋之,不然面主有疤痕;戊己見乙巳乙卯乙亥是矣!如此遞相貫穿,天干地支,往來相剋,化合之氣,死生破敗,皆此所主也;其干支萬變,如此化,病源此中出,成敗此中出。命之幽微,莫不由於此,而假外來哉!更於此看得到處,不須歸家多說。 四柱支中元有忌者,切忌運中透出病。 運中忌財作凶財,歲戰便為災。 凡坐殺者,不可行殺旺運。 身旺又加旺運,歲運併來傷殺,與我無情者是。 印綬怕行財運,主惡死或血疾。 印綬多母眾,或食眾乳、或寄養外人家。 如四柱有官星流氣,太歲沖官星,必因官訟;如遇比肩助者,言比肩之人救助無事,流氣轉生財官者。 凡識生財傷官有三:傷之不盡,多出吏道;元有物氣,傷官運及印綬,歲復見官星者,多凶化氣,怕逢返本;不化有變局,如化不成者,可只用本日干斷。 且如,己土用癸水為妾,運逢辰庫,主妾與自家人私通。 丙用乙為母,遇庚申母多外情。 丙用庚為父,遇寅丙多主父弱。 戊用癸為妻,若坐酉宮,或主好酒。 本元無財官,運逢財官者主凶;他人發財發官。 火入水鄉,主血疾。 壬癸引歸寅卯,主陽不興;時歸敗絕,老後無成。 日干與流氣(流年)合,主晦氣入門。 假令,六甲日,以偏陽土為父,陰土為妻,陽金子,陰金女;陽木陰木同法,餘皆倣此。 妻星入敗地,主妻不正;如己酉、庚午、癸酉、丁丑,是財入敗地也。 寅申巳亥,乃四長生,必得聰明妻。 財官印,得氣為妙。 元見財官,商旅農家。 財多印陷,少年剋母;母不貞潔,必重嫁。 女人之命,日干同者,若我旺他衰,我為正;他旺我衰,他為正。 壬癸之水盛者,聰明多智,女多淫濫。 時上見財者,必須入舍。 支中有官無刑破者,因妻發官。 支中有殺無制,因妻致禍。 假令壬癸日,運逆行者,生於正月二月:取戊己土為官,故為祿絕,此為背祿;取丙丁火為財,四柱不透出財神,此為背祿不貧也,寅卯暗藏三陽四陽之火為財;如行子丑運,遇比肩分奪;交亥運木長生而助火,主發財;戌運亦然;酉運火死水敗,主破財。 如壬癸生寅卯月,順運者:巳午運發財福,亦忌財神透露,歲運亦然,如遇財神透出,四柱元有陽刃比肩,因妻致禍;忌申酉二運,如四柱元有印者,百物更改,革故鼎新;如流年遇殺者凶;酉運裸形沐浴,劫煞主死。 如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時犯之,多因孝病中成親。 如用子女之法,不喜入墓庫;如子女入庫,主無子女。 庫日用甲為偏財為父;坐甲行西地,為財臨殺位,父死不歸家。 陽干女命,食神多者為娼。 陰干女命,食傷官多者為妓;有物去之為良。 火至天干,多主瘰?;地支多時生瘡。 用殺返輕,多為僧道之首。 此荀僧《判正傳歌》,即印淨禪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