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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 20 章
卜筮全书
动静、阴阳,在卦中反复迁移变化。所谓“迁变”,指的是爻的互化。比如乾卦☰三连之象:下爻动则化为巽卦☴,上爻动则化为兑卦☱,中爻动则化为离卦☲,三爻俱动则化为坤卦☷,中爻不动则化为坎卦☵,如此之类。有人以为安静卦中“单”可化“拆”、“拆”可化“单”,这是错误的。卦爻有动才有变,无动则不变。
好比谷物这一东西:若不动它,终究只是谷子罢了。待到被舂捣之后便成了米,又经炊煮便成了饭。那舂与炊,就好比卦爻的发动;那米与饭,就好比卦爻的变化。然而谷物舂成米,有的颗粒完整可作粮食,有的碎而不整成了碎米,又有的是糠粃而不为人所用;等到米煮成饭,有的是精米而为人所喜爱食用,也有馊腐变味而为人所厌恶不食的。可见米与饭都有美恶不同,犹如变出的爻也有吉凶不同。
我见《天玄赋》中有“静化”、“动化”之说,这是说不动的爻也能变。今人竟相沿袭其法,常有把安静卦当作变卦的。凡此之类,都是卜易的大问题,不可不加以辨析,我因此不得已而为之说明。又有只变一爻的,若乱动则不变——这又是我所不知的了。
虽然万象纷纭复杂,但必须用一个道理融会贯通。象,即空亡、三刑、生合等象;理,即生克制化之理。
人有贤与不肖的差别;卦有太过与不及的差异。太过的,减损它才能成事;不及的,增益它才有利益。贤与不肖的差别,是人生来就不齐整;太过与不及的差异,是卦爻本来就不均衡。人以中庸之德为最高境界,卦以中和之象为最美状态。德行达到中庸,则无往而不善;卦象达到中和,则何求而不能遂心。所以凡占卜易卦,必须抑制其太过,引导其不及,归于中道,则凡事都能在不知不觉中达成。这是卜易的大宗旨,所以揭示在篇首。
今人只知“不及”不能成事,却不知“太过”也不能成事。什么叫太过?主事爻重叠太多就是。多则不能专一,所以不能成就福祉,故宜减损。什么叫不及?主事爻只有一位,而又不得时令就是。不及则无气,所以不能成事,故宜增益。损益之道,就是生扶拱合与克害刑冲。
比如土为主事爻,有三五重则太过,须得寅、卯月或寅、卯日,或卦中有寅、卯爻发动来克它,然后才能成事,这就是“损之”。又如金为主事爻,在夏月令中无气,须得月建、日辰生扶,或动爻合助,方能有成,这就是“益之”。大致来说,太过的,吉不能成其吉,凶也不能成其凶。
生扶拱合,如及时雨滋润禾苗。 生,指相生。如用爻是金,却在辰戌丑未日占得,或卦中动爻属土,即是。扶,指卯爻见寅日、酉爻见申日、子见亥、午见巳、丑未见辰戌之类。拱,指寅爻见卯日、申爻见酉日、亥见子、巳见午之类。合,指二合、六合、三合之类。二合如子与丑合,三合即申子辰合成水局。以上四者,都能维持调护。爻象弱的遇到就变强,衰的见到就变旺,伏藏的见到就升起。所以如及时雨滋润禾苗。然而也有吉凶之辨:用爻见到则吉,忌爻见到则凶——这正所谓助桀为虐,其恶更甚。学者自当辨别用神。下面三条仿此。
克害刑冲,如秋霜肃杀草木。 克,指相克,是五行制压之神。害,指六害,是地支相凌之神。刑,指三刑,其意如同仇敌。冲,指对冲,势如战斗。以上四者,能伤身、能败德、能制伏、能坏事。所以比喻如秋霜杀草。唯独忌神遇到反而为吉。
长生帝旺,争如金谷之园。 长生、帝旺,是十二长生星中至吉的。六爻遇到,虽然衰弱也作有气论。所以用金谷园来比喻。若推断成事,则帝旺主速成,长生为稍迟。因为长生犹如人初生,尚未强盛;帝旺犹如壮年之时,血气方刚,其力锐进。所以长生迟而帝旺速。
死墓绝空,乃是泥犁之地。 死、墓、绝,都从长生起算。空是空亡。四者遇到,无不陷溺。虽得时旺相,也不成事。所以用泥犁来比喻。死即亡,犹如人患病而死。墓即蔽,喻人死而葬于墓中。绝即厌绝,犹如人葬于墓而根本断绝。空即虚,犹如深渊薄冰之处,不可临之履之。泥犁是地狱之名,言其至凶。但凶神遇到,则又反为我吉了。
日辰为六爻之主宰,喜其灭项以安刘。 日辰是卜筮的主宰。不看日辰,则不知轻重。因为日辰能冲动安静卦的爻象,能并起安静卦的爻神;发动的能制伏它,凶恶的能抑制它,强旺的能挫败它,衰弱的能扶持它,生合的能冲破它。古人说“日辰能救事、能坏事”,正是此意。所以为六爻主宰。
比如占文书,卦中有财爻发动,这是文书被坏了。若得日辰合住财爻,或冲散财爻,或克制财爻,不使它去伤害父母爻;所以文书有气,其事可成。这是能救事。又如占子孙,卦中父母不动,福德爻不空,其兆本吉。若被日辰冲扶父母、刑害子孙,则变吉为凶,这是能坏事。日辰扶持用爻则吉,扶持忌爻则凶;克制忌爻则吉,克制用爻则凶。
假如七月乙未日占兄弟病,得同人之无妄卦。卦中鬼爻动来克主象,绝爻又动,其凶可知。幸得日辰未土克坏官爻,合起主象——正所谓“灭项以安刘”,后来果然无事。
月建乃万卜之提纲,岂可助桀而为虐。 月建是龙德之神,所以卜卦以它为提纲。须详察它有无刑冲克害、有无生扶拱合;与世身主象有无干涉,便见吉凶。月建中有,乃是真有。如坏事,乃真正坏事。
比如占财,卦中无财,月建是财,向后终究可得;若卦中有财,月建克财,定主艰难阻滞,须过此一月方可得财。如卦中无财,月建又无财,而日辰是财,可许当日便有些。财少受克则不中用。因为月建能成事,日辰即可扶助。
又如五月内占小儿病,得大过卦。卦中无子孙爻,而月建午火正旺为主象,不断其死亡。其余仿此。凡看月建,与日辰同论。也喜它扶持用爻、克制忌爻。忌爻旺动而又生扶它,则是助桀为虐,其祸尤其严重。
最恶者岁君,宜静而不宜动。 太岁乃天子之爻。若来冲克世身主象,主灾厄不利,一年之中多不宁静。所以此星为最恶。但贵人反宜见到。若带三刑六害,其祸尤甚,虽贵人也不宜。若为主事爻入卦,其事必关涉朝廷,利于求官谋职。常人用事,多凶少吉。然而此爻喜安静,不喜发动;若被日辰动爻冲起,必有灾患。
最要者身位,喜扶而不喜伤。 身即月卦身。其法与口诀见第一卷。大致成卦之后,先看卦身现与不现;与月建、日辰、动爻有无干涉,则吉凶便见。所以卜易以身为最要,不可不看。
比如占得困卦,身爻在午。兑宫以午火为官鬼;旺则官非,衰则疾病。又如未济卦,卦身在寅。若日辰是申巳来冲刑它,离宫以寅木为父母,便知尊长干扰,或文书相干。又如兄弟爻动,与卦身相并,衰则虚诈,旺则口舌怪异。若出现变动,依五类所主推断。如占人贵贱,身遇财爻化出父母,必是有技艺的富人。其余仿此。
大凡卦身,占事为事体,占人为人身。喜扶而不喜伤。凡说“扶”,则生、并、拱、合都在其中;说“伤”,则又兼刑冲克害而言。世人多以“子午持世身居初”的身爻来用,多有不验,且未晓其义。我见《卜易玄机》《金锁玄关》中明言“卦身之身”,甚为得旨。所以舍弃彼说而取此说。
世为己,应为人,大宜契合。 卜卦分世应,是宾主之象。世为己,应为人与事。人有彼此之分,所以辨别人情的好恶。求谋用事,须得生合比和,则有成就。若刑冲克害,必主艰难。这就是大宜契合。《海底眼》说:世应相克,纵然好事也须费力。
动为始,变为终,最怕交争。 交、重为动。动则阴变为阳、阳变为阴。卦中遇到,当以动爻为事之始,变爻为事之终。如占人来,得小畜之乾卦。辛未爻动,变出壬午子孙来合,必是妇人带小儿来。他仿此。最怕交争,如主事爻临子水动,变出未土来克害我,乃大凶之兆。纵得用爻旺相,后来也不能称心遂意。
应位遭伤,不利他人之事;世爻受制,岂宜自己之谋。 应受伤,不利代占,因为代占以应为主;世受伤,不利自占,因为自占以世为主。若世应逢凶而遇此,则勿以此断。
世应俱空,人无准实。 世应二爻不宜在空亡之地。世空为自己不实,应空为他人不实。世应俱空,彼此都无准实,谋事必有阻节。若安静卦,世应空合,谓之失约无诚信。若忌爻发动旺相,则宜其落空。
内外竞发,事必翻腾。 卦中一爻二爻发动,则变化有常,生克不乱,或吉或凶自有条理。若内外爻象纷纷竞发,则吉凶不定,人情不常。必主事体反复,终究没有定论。《海底眼》说:独发易取,乱动难寻。正是此意。
世或交重,两目顾瞻于马首;应如发动,一心似托于猿攀。 世应都不宜动,动则反变不常。马首是瞻,或东或西;猿猴攀木,身心不定。都是说其变迁更改,不能专一思虑。但世以自己言,应以他人言。《海底眼》说:应动他人心易变。以应推之,世可知也。
用爻有气无他故,所作皆成;主象徒存更被伤,凡谋不遂。 用爻即主事爻。如占文书、尊长、音信等事,则以父母为主象;求财、妻妾、妇人等事,则以财爻为主象之类。喜旺相有气,不宜衰弱无力。若用爻有气,别无月建、日辰、动爻刑冲克害,乃为上吉好卦,从心所欲无不称意。若用爻无气而又被日辰、动爻克害刑冲,乃是大凶下卦,枉费心力,必无可成之理。因为用爻衰弱,别无生助,等同于空伏之象;虽然出现,也是无用之物。所以说“徒存”。
有伤须救。 伤,指身世主象被他爻所伤。救,指动爻日辰制伏忌爻。比如用临申金而被午火动克,则申爻受伤。若得日辰是未字合住午火,不使它克;或日辰是子字冲散午火,不能来克;或日辰是亥字制伏午火,不许其克,皆为有救。其他刑害等类,皆仿此。若世身主象被月建日辰所伤,则真受其祸。因为二者为卜卦之主,无可救之道。
无故勿空。 旬中空亡,有有故而空的,有无故而空的。凡遇日月动爻伤克而在空亡,谓有故而空,避开即可。若无刑冲克害,而身世主象自落空亡,此为无故而空,大凶之兆。占病必死,占事不成,占人有难。因为空则虽有日辰动爻,也难以扶持救援。
空逢冲而有用。 凡遇卦爻空亡,今人不拘吉凶,一概以无用论。殊不知见冲也有可用之处。因为冲则必动,动则不空。所以虽空而有用。假如戊午日占天时,得升之乾卦(虎易说明:此卦引用不当,可换成无妄之乾卦为宜)。卦中父母空亡,却被日辰冲动,定有雨。惟忌火空见冲则不吉。
合遭破以无功。 卦中有合,所谋易遂。如两人同心协力,事必能成。惟恐奸诈小人两边破坏,则未必不生猜忌之心。所以凡遇合,须防刑冲克害来破它,破则不成合。比如寅亥两爻本相和合;若有申字动,则申金克了寅木,又害了亥水,所以虽合也无功用了。三合同理。《天玄赋》有“合处逢冲”之论,宜详细玩味。
自空化空,必成凶咎。 六甲空亡,犹如深渊大壑,人不可踏入之地。若世身主象无故自入于空,或发动而入于空的,皆为大凶之兆,作事不利。惟忌爻见到反吉。
刑合克合,终见乖淫。 合即合和。凡占见到无不吉利。然而人不知道合中有刑有克。合而有克,毕竟不和;合而有刑,终成乖戾。比如用午字为财爻、未字为福德爻,午与未合,然午带自刑,名为刑合。占妻妾多不正,占财也是不正之财。克合如丑子之类。其余皆仿此。(虎易说明:以上“午字为财爻,未字为福德爻”,把两者关系颠倒了。读者自宜分辨清楚。)
动值合而绊住。 大凡动爻不遇合爻,然后为动。若有合,则绊住而不能动了。所以虽动也作静爻论。然而有吉有凶,不可一概而论。比如用财而兄弟发动,若有日辰合住兄弟,则不能克,而财爻不受其伤。子孙发动而被日辰合住,则不能生财,而财爻不得其惠。所以凡所忌之爻动而合住,则不成凶;所喜之爻动而合住,则不济事。三合是三爻俱动为合住;六合是两爻俱动为合住。
静得冲而暗兴。 大凡占得六爻不动之卦,不可便以为安静。若被日辰冲之,则虽静亦动。譬如夜间熟睡之人,无人打扰则不会醒来。若被人冲唤、推摸摇拽,百计叫醒,便不能安然而睡了。所以《天玄赋》以为“逢冲暗动”。但不可只以日辰取之,有旺动之爻也能冲起。其吉凶详见《天玄赋》中。
入墓难克。 墓即滞。动爻遇之,也沉滞而不能洒脱。比如寅为主象,而卦中动出酉字、丑字,本嫌酉金克伤寅木,喜得丑乃金之墓库,则酉金贪入墓中,而寅木不为其所伤。其余仿此推断。刑冲克害也当同看。
带旺匪空。 旺即旺相爻。指春月木旺火相、夏月火旺土相、秋月金旺水相、冬月水旺木相、四季之月土旺金相。古人所谓“当生者旺,所生者相”即是。此爻空亡,不作空论。因为它有气。虽眼下有阻,过旬则成。古人说“旺相空亡过一旬”,指过了这一旬便不空,而谋事始成。
有助有扶,衰弱休囚亦吉。 此指主事爻而言。主事爻无气本为不美;喜得日辰、动爻、月建生扶合并,则虽无气也不作衰弱论。譬如贫贱之人遇到贵人提拔,则困苦便在扶持之下忘记了。但忌爻无气则不可扶。
贪生贪合,刑冲克害皆忘。 刑冲克害四者皆凶恶之神。若得旁边有生爻合爻,则它贪生贪合,自然不为患了。所以说“忘”。假如世坐子水而动出卯字,这正属无礼之刑,本为凶兆;如得旁爻动出戌字,则卯贪戌合,不暇刑子。这是贪合忘刑之例。又如世坐巳字而卦中动出寅字,木能生火,所以忘其刑。又如用临巳字动出亥字,亥本冲巳;若得动出卯字,则亥水贪生卯木,不暇冲于巳了。此乃贪生忘冲之例。其余皆仿此推详。
别衰旺以明克合,辨动静以定刑冲。 地支有不和的,无怪乎其相克,相冲、相刑、相害即是。然而不辨别衰旺、动静,就会在运用上出错。因为旺爻能克衰爻,衰爻克不得旺爻;旺爻合得起衰爻,衰爻合不起旺爻。动爻刑得静爻,静爻刑不得动爻;动爻冲得静爻,静爻冲不得动爻。其余皆仿此。又如日辰与卦爻,则日辰害得卦爻,卦爻害不得日辰。
或问:静与衰爻伤不得动与旺,若遇动爻反衰、静爻反旺,则如何?答:两爻俱静以旺为先;有动以动为急。因为动犹如人起身,静犹如人伏卧。彼虽旺,何足畏惧。所以说“动爻急如火”。如占婚以间爻为媒。间有两爻,也当以此定之。若俱静俱动,或无旺无衰,则当取动爻、日辰冲之者为正;无冲则看并起者为媒。又无合并,然后看日辰生扶之爻。如此则事归于一,而无两端之疑。此篇是卜筮精微之处。所以凡此类不能不辨,不得不载。学易者勿以琐碎视之。
并不并、冲不冲,因多字眼;刑非刑、合非合,为少支神。 卦爻即成,未免有合并刑冲之类。然而多一字则不成其名,少一字也不成其名。比如子日卜卦,卦中有一子字则谓之并。若有二子字,则分开而太过了。名虽为并,而实不能并。二午则不冲,二丑则不合,二未则不害,二卯则不刑,二巳则不克。这是多一字而不成其名。
又如寅巳申为三刑,若有寅巳二字而无申字;或有寅申两字而无巳字;或有申巳两字而无寅字,则不成刑。又如亥卯未为三合,或有卯未而无亥,或有亥卯而无未,或有亥未而无卯,则不成合。这是少一字而不成其合。三刑三合,须见两爻动,刑合得一爻起;一爻动,刑合不得两爻起。此又不可不知。
三刑古诀谓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之类,最误导初学。因为三者相见彼此皆刑,不是说丑能刑戌而不能刑未;未能刑丑而不能刑戌。如辰午酉亥为自刑,《问卜易览》以辰见辰、午见午、酉见酉、亥见亥来定,尤为谬妄。因为自刑是说它自己刑自己,而不与他爻相刑的意思,又何必见辰见午才算刑呢。
爻遇令星,物难我害。 令星即四时月令之辰:春木、夏火、秋金、冬水,也是得时健旺之星。虽见刑冲克害,不能挫折其势。所以说“物难我害”,逢空则一半力量。
伏居空地,事与心违。 伏即伏神。卦上六爻为飞神,飞之下本宫六爻为伏神。飞为显,伏为隐。若卦有主事爻,不必更寻伏神;若不出现,须寻伏在何爻之下,看其虚实以定吉凶。若六爻既无主象,伏神又临空亡,事决不成。假如丙申日占文书得泰卦,六爻无父母,而本宫父母却伏在九二官爻之下,仍旧空亡,所以无成。
伏无提挈终徒尔,飞不摧开亦枉然。 伏神空亡,凡事不利,不须再看。若不空亡,必须冲开飞神、提起伏神,然后有望。假如占文书得贲卦,六爻无父母,而丙午文书却伏在六二己丑他宫兄弟之下,可说相识之人把持着文书。得日辰动爻有未字刑冲丑土使之破,或有寅卯克得丑土,方可露出伏神文书为用爻。又须得子字冲起午火,有未合起午火,有寅卯生扶午火,方得其力。否则迟滞难成,不可便指为有用。所以伏要提、飞要开,二者不可偏废。六冲最紧,六害不能出也不能破,卜易不可不知。
六爻所伏,是事情有根有苗,终须再发。无动无伏、无生无化、无旺气,又世坐空亡,永无再发之理。如十二月甲辰日占被人诉讼,得贲卦。世坐卯鬼空亡,便为无始,其事已散;却不知丙午文书伏在他宫兄弟爻下,当时未曾损坏;又日辰并起空爻下本宫丙辰兄弟,口舌尚存。春来木鬼旺相,生起文书,其事必再发。此看伏神之法。
又如丁亥日占讼,得观卦。世应比和,父母在空亡,谓之两无心。而世下伏神又落空亡,后必不争论。此为不再发之例。学者宜细细玩味。
空下伏神,易于引拔。 伏神若得伏于空亡爻下,易于扶持。因为飞爻既空,犹如没有栏绊;一遇日辰动爻生扶冲合,即出为用。不必等伏爻上飞神破与不破,所以易于引擢。古人论伏神,不看用爻现与不现,皆以世上一爻为飞神,世上本宫一爻为伏神。所以八纯卦世下无伏,则有“乾家伏神坤家取”之说。愚意以为:既有用爻,何必又取伏神。因无用爻,不得已而搜索。纵然伏神有用,也成得迟,必主费力;稍受制约便不谐了。如遇伏神透得出来,而月建日辰又带用爻,方可以速成来断。
制中弱主,难以维持。 用爻休囚,又被月建日辰制伏,纵遇生扶也不济事。因为衰弱遇克,如人攀枯枝朽木,岂不挫折。纵有如膏之雨,也难以望其回生。
日伤爻,真罹其祸;爻伤日,徒受其名。 日辰为六爻主宰,总管其事。六爻为日辰臣属,分治其事。所以日辰能刑冲克害卦爻,卦爻则不能刑冲克害日辰。月建与卦爻亦然。
墓中人,不冲不发。 大抵用爻入墓则被阻滞,诸事费力难成。须得日辰动爻冲破或克破其墓,方有用。假如戊寅日占财,得同人之乾卦。用爻入墓,喜得日辰克破之,果有财。此一卦,或见用空入墓以为无财,殊不知虽空而遇冲、虽墓而克破;冲空则实,破墓则开。所以有用财。
身上鬼,不去不安。 六亲中惟官鬼为凶杀。世爻临之,若非职役之人占卜,多凶少吉。须得日辰动爻克去然后无事;或忌爻临于身世者亦然。然也不可克之太甚,否则我也受伤。先圣有言: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惟贵得其中。我曾在三月丁丑日占身,得鼎卦不动;然不数日而泄泻发作。后七月甲戌日占身,也得鼎卦不动,乃得安然无事。因为前次丁丑日,三月土正旺,又并动卦中子孙辛丑爻来克,此则克太甚。七月土衰,所以无事。
又如癸巳日有乡人同卜官事,一人得遁卦,乃受刑责;一人得恒卦,而两边和释。因为此二卦官鬼俱带刑爻持世,皆非吉兆。然遁卦鬼爻虽空而被日辰扶起,且无去官之爻;恒卦则喜日辰去之,又应生世,所以无事。
德入卦而无谋不遂。 德即德爻,指天地合其德,即天干地支上下皆合,也叫龙神。生合为妙,克合次之。如戊寅见癸亥、甲子见己丑之类。此爻为主象,所谋皆遂。如九月己酉日占文书,得小畜之蛊卦。五爻动出丙子文书,与世上辛丑作合,此正天地合其德,果应在戊子日成了文书。
忌临身而多阻无成。 忌即忌爻。如用财则兄弟为忌爻,用官则子孙为忌爻之类。此爻持临身世,不拘公私,皆主阻滞而不顺。若休囚无气,也见费力艰难;若旺则必不成。其余所用仿此。
卦遇凶星,避之则吉。 凶星即刑冲克害。避之即六甲空亡。空这个字极有玄妙;若执著于真空,便失先天之旨。因为百物自空中来,无中生有,还归于空。空中不受伤克,反有可成之机。如六爻安静,用爻无故自空,此为真空,万事无成。若被日辰动爻刑冲克害于用爻,而用爻在空,此为避凶而空。《金锁玄关》所说“克空为用”即是。即是不坏,但目下略阻,过旬即成。如六月壬申日占子病,得姤之大过卦。父母旺动,用爻无气,本为凶兆;喜得用爻在空避之,果至丙子日愈。因为至丙子则前面已过,又遇用爻帝旺之地。
爻逢忌杀,敌之无伤。 忌爻发动,凡事不利。喜得比肩同类帮助用爻以敌之,不弱于彼,事亦可成。假如用爻在未,而卦中动出寅卯字,则土被木克而受伤;若得月建日辰上有辰戌丑未帮扶未土以敌之,则彼将寡不敌众而自止。又如七月乙未日为脱役事,占得损之节卦。官鬼发动,财爻助鬼伤身,本不可脱;喜得日辰未土,六五又变戌土,扶助世上丑土有气敌之,鬼不能伤。果应无事。
主象休囚,怕见刑冲克害。 休囚则不能敌杀,所以怕见。如五月乙未日占财,得泰之大畜卦。用爻无气,又被日辰克害,果无望。
用爻变动,忌遭死墓绝空。 死墓绝空乃陷阱之地,大凶神。死不复生,绝不复续,入墓则不能出,堕空则不能起。若主象发动而化入者,不问公私大小之事,皆主不成。占病逢之必死无疑。
用化用,有用无用。 卦中既有用爻,不可再化出来,谓之化去。且不独用爻自化,或旁爻化出,皆不济事。所以虽有用爻,也与无用爻之卦一般。占病尤忌。
空化空,虽空弗空。 假如甲辰旬中占卦,卦中寅动空亡而化出卯字亦空,谓之空化空。可作一半用。因为本寅字当了空亡,后来卯字不作空了。所以虽空而不为空。《金锁玄关》谓“重空不空”也是此意。
养主狐疑。 养是涵养之象,即长生中第十二位之星。若主象化入此爻,主凡事未决,狐疑不定。诀云:金养于辰,木养于戌,火养于丑,水土养于未。若用爻属申酉金,动而化出之爻是辰字;木动而化入于戌之类即是。
墓多暗昧。 大抵凶爻要入墓,吉爻不要入墓。《金锁玄关》有人墓、事墓、鬼墓之别。《天玄赋》有身、世、命随鬼入墓之论,皆大凶之兆。占病遇之,九死一生;捕获遇之,深遁难觅;人物遇之,愚蒙不振;失脱遇之,暗藏不见。因为墓即滞,暗昧不明之象。卦中主象带刑动入墓者,占病必死,占讼入狱。
化病兮伤损。 病即长生对冲之神。主象化出病爻,凡事有损。占病未愈;占物不中;占药无效;占文书有破绽;占行人未回;占身命带疾;占妇人必不贞洁;占容貌必有破相。所以说伤损。
化胎兮勾连。 胎即长生中第十一位之神。诀云:金胎在卯,木胎在酉,火胎在子,水土胎在午。若主象化入胎爻者,主迟滞不响亮。占行人,主象化入胎爻必有羁绊,未能动身。如占盗贼及失脱,若官鬼化入胎爻者,主外勾里连。
凶化长生,炽而未散。 主事爻化入长生者皆吉,只是成得迟。惟坏事之爻化入长生者,则其祸根始萌,日渐增长,凶恶之势必盛而后已。如占病,福德化长生,日渐减可;鬼化长生,日加沉重,直至墓绝日始杀其势。
吉连沐浴,败而不成。 沐浴即四败。诀云:金败在午,木败在子,火败在卯,水土败于酉。如用爻及所喜之爻化入败爻者,皆凶。因为“败”之名即不成之义。若忌爻化入此爻则不成凶。或赌博争斗、成谋之事尤为大忌。我占供膳得临之兑卦,应临财爻生世本吉,但嫌其化入败爻,后来果不能济事。
戒回头之克我。 回头克是用爻化出忌爻,也叫本爻受克。凡事遇之不吉。世身也不宜。如金化火、水化土之类。
勿反德以扶人。 古人有“相生须用他生我,相克须还我克他”之句。若主事爻不生合世身,而反生合应爻;或应爻不生世而世反生应者,皆谓之反德扶人。凡占遇此等之卦,必主费力艰难。必代人占卦乃为顺利,事必易成。此又学者所当知。
恶曜孤寒,怕日辰之并起。 刑冲克害我者为恶杀,非大杀、劫杀之类。若得无气而又孤立无助,虽来伤我必能敌之,即是不坏。惟怕日辰扶并起来,则必仗其势而肆毒于我,乃可畏。
用爻重迭,喜墓库之收藏。 用爻重迭太过,若无日辰动爻损之,必须得墓库收藏然后可望。且如丁丑日占财,得益之萃卦。卦中有两重财,初九、上九又化出两重财,日辰又是财,共有五重财;本为太过不济事;喜得世上有辰字财库,谓之财有库藏,主有财。余仿此。
事阻隔兮间发。 古云:世应当中两间爻,发动所求多阻隔。因为此二爻居世应之中,隔彼此之路,动则两边隔绝。要知何人阻节,以五类推之。如父母动乃尊长之属。
心退悔兮世空。 占事若应不克世、日辰无伤、用爻有气,而世自落空;其人心堕意懒,不能勇往精进以成其事。
卦爻发动,须看交重。 凡遇卦不安静,当以动爻交重论之。交主未来,重主过去。如占逃亡,卦有父动主有音信。若交爻当有人报信;如重爻则信已先知。
动变比和,当明进退。 动爻变出之爻若比合,则当以进退论之。若寅化卯为进神,卯化寅为退神。进主上前,退主落后。如占行人:用爻发动若化进神,不日可望;化退神则虽起程,也他往未归。又如占宅,火在二爻动,可言其家灶常迁改。若化进神必移于前;化退神必移于后。
杀生身莫将吉断,用克世勿作凶看。盖生中有刑害之两防,而合处有克伤之一虑。 世身二爻莫不喜生合而恶伤克。若执定此法推断,则所谓胶柱调瑟而不能通达其变。岂是变易之道?比如日辰动爻来生合世身,而日辰动爻系主象之忌神,则虽生合于我,又有何益。况且生合之中有刑有克有害,所以见杀生身者不以为吉。又如主事爻动来克世克身,乃是事来赶我,必然易成易就,我虽见克又有何伤。所以说克世者不以为凶。此乃卜易之活法,通变之妙理,学者所宜潜心玩味。
刑害不宜临用。 凡遇刑爻为主象必主不利。占事事不成,占物物不好,占病病必死,占人人有疾,占妇人必不贞洁,占文书必有破绽,占讼利必有罪责。害爻为主象必坏事,大概与刑爻相类。化入者亦然。然又须以衰旺分其轻重详之。
死绝岂可持身。 死绝二爻临持世身主象者必不利。占人有难,占病无救,占医无效,占事不济。变动化入者亦然。
动逢冲而事散。 冲这个字不可一概而论。如空爻逢冲则实,动爻逢冲则散,又谓冲脱。静逢冲则动,又谓冲起。所以凡动爻逢冲,吉不成吉,凶不成凶。
绝逢生而事成。 大凡世身主象临于死绝之地,而遇生扶者,乃为凶中有救,大吉之兆。《天玄赋》有“绝处逢生”一篇,若能沉潜玩味,玄妙自能采取。然所谓生者,不可执定日辰来断,动爻月建都是。比如寅日酉用,而有辰戌丑未爻动,是为绝处逢生。午日寅用,而有亥子水爻动,是死处逢生。其余类推。
如逢合住,须冲破以成功。 卦中用爻遇日辰合住,或两爻自相合住者,不拘喜忌,皆不见效。须待冲破或克破合爻,然后吉者吉、凶者凶。此下兼言期日之法。比如用爻动来生合世身,凡事易成。若遇合住则又阻滞,必待冲克破合之日事始有成。
若遇休囚,必生旺而成事。 期日之法不可执一,当圆变活法推之,庶无差误。如用爻合住,则以冲破之日断;若用爻休囚,则非生旺不能成其谋。所以无气当以旺相月日断。若用爻旺相不动,则以冲动月日断;若用爻有气发动,则以合日断,或以本日断;若用爻受制,则以制杀月日断;若用爻得时旺动又遇生扶者,此为太旺,当以墓库月日断;若用爻无气发动而遇生扶者,即以生扶日断;若用爻入墓,则以破墓月日断;若用爻空亡,则以冲动月日断;若用爻旺空,或空而逢冲、逢并、逢动者,则以过旬断;若占散事,又当以用爻死墓绝日断。以上数节乃撮其大要以提醒后人。其中更玄妙之理,学者自当融通活变,分其轻重强弱来定,不可一途而取。
速则动而克世,缓则静而生身。 此亦言日辰之法。以用爻动静生合定迟速缓急。比如占行人,若用爻发动或应爻发动,可言其人已起程。然来生世则迟缓,克世则速到。其余仿此。更当以衰旺论之。
父亡而事无头绪,福隐而事不称情。 占法曰:“卦无父母事无头,卦无子孙不喜悦。”因为父母主事,子孙则喜庆之神。所以无父则事无头绪;无福德则事不称情。
鬼虽祸灾,伏犹无气。 官鬼虽为祸害,然六爻也不可无。但宜静而不宜动。若无官爻,则诸事无气。所以《通玄妙论》有“无鬼无气”之论,宜细玩。
子虽福德,多反无功。 子孙虽为福德,然不可重迭太多。多则杂,杂则乱而不专一。所以说无功。这是过犹不及之意。
究父母,推为体统;论官鬼,断作祸殃。财乃禄神,子为福德。兄弟交重,必主谋为多阻滞。 此概言五类神之大略,后卷分明自有断法,不及细论。
卦身重迭,须知事体两交关。 卦身一爻为万事本体。若六爻中有两爻出现,必是鸳鸯求事,或事于两处。若带兄弟必是与人同谋。兄弟克世或带官鬼发动,必有人争谋其事。卦身不出现,事未有定向;出现持世、合世、生世,其事已定。宜出现不宜变动,动则须防有变。若系喜神不以此论。遇吉神而化忌爻,主先成后败;遇凶杀而化吉神,主先难后易。若六爻无卦身而动爻有化出者,即是此人来言其事。如子孙为僧道类。卦身持世,或临本主人,或在本宫内卦,切己之事;临应爻,他人之事。六爻飞伏皆无卦身,其事根由未明。卦身空亡,诸事难成;休囚死绝,诸事无气。大抵卦身宜作事体看,不可作人身看。若占人则是其人之身,非来占者之身。今人莫不以世与身爻同论则误矣。但世身喜生合忌伤克则无不同。凡遇身克世则吉,世克身则凶。身若生世合世,诸事易成;世生合身,难成。
虎兴而遇吉神,不害其为吉;龙动而逢凶曜,难掩其为凶。玄武主盗贼之事,亦必官爻;朱雀本口舌之神,然须兄弟。疾病大宜天喜,若临凶杀必生悲;出行最怕往亡,如系吉神终获利。是故:吉凶神杀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
大抵卜易当执定五行六亲,不可杂以神杀乱断。因为古神杀至京房先生作易,乱留吉凶星曜以迷惑后学。如天喜贵人、往亡大杀之类皆是。今人宗之无不敬信。虽《天玄赋》也甚用之,其他不足论。而其不用者,惟《海底眼》《卜易玄机》《金锁玄关》三家。然神杀太多岂能悉辨。合以六神言之,其法莫不以青龙为吉、白虎为凶,见朱雀以为口舌,见玄武即为盗贼。不分临持喜忌,概以所性断之。我以为大失先天妙旨。何则?白虎动固凶,若临其所喜之爻,生扶拱合于世身,则何损于我。所以虽凶不害其为吉。青龙发动固吉,若临所忌之爻,刑冲克害乎主象,则何益于事。所以虽吉而难掩其为凶。朱雀虽主口舌,然非兄弟则不能;玄武虽主盗贼,若非官鬼则不是。因为六神之权依于五行六亲。又如天喜吉星,占病遇之,虽大象凶恶不以死断,因为喜神。若临于所忌之爻动,我必以为悲而不以为喜。往亡凶杀,出行遇之,虽大象吉利必阻其行,因为死亡之故。若临于所喜之爻动,我必以为利而不以为害。因为神杀之权轻而五行之权重。由此观之:遇吉则吉,逢凶亦凶。系于此而不系于彼;有验于理而无验于杀。何必徒取幻妄之说。不然我见其纷然繁据,适足以害其理而乱我心,岂能一一中节。神杀无凭,徒为断易之多歧,而不如生克制化之一理为要。能明其理则圆神活变,自有条理而不惑。六亲为本,六神为末。至于吉凶神杀,又末中之末。必欲用之,则当急于本而缓其末,惟六神可也。然六神但可推决事情,至于休咎得失,又当专以六亲为主。如此则本末兼该,斯不失其妙。学者详之。
呜呼!卜易者知前则易。 世人卜筮皆泥古法,不知通变,达其道者鲜。故有龙虎推其悲喜、水火断其雨晴、空亡执作凶吉、身位定为人论。凡此之类难以枚举。我作此书,取理之长,舍义之短,阐古之幽,正今之失。凡庸占俗卜之执迷古法者,亦莫不为之条解。有志于此术者,苟能究明前说,自知通变之道。其于易也何有。所以说卜易者知前则易。
求占者鉴后而则灵。 推占者固当通变,而求占者也不可不知求卜之道。“后”即诚心。
筮必诚心。 圣人作易,幽赞神明,以其道合乾坤。所以凡卜筮必须真诚敬谨,专心求之,则吉凶祸福自无不验。今人求卜,多有科头赤足、短衫露身,甚至有不焚香不洗手的。忽略如此而欲求神明之感格,未之有也。神明不格而欲求吉凶之应,也未之有也。可不谨慎。
何仿子日。 阴阳历书中有“子不问卜”之说,故今人多忌此日。我以为:吉凶之应皆感于神明,神明无往不在,无日不可格,能格其神自无不验。所以凡卜筮在人之诚不诚,不在日之子与非子。且其说又有“辰不哭泣”之忌。若辰日临丧,也可以笑对吊客吗?此不足信,明矣。
且如丙子日,袁柳庄卜脱役事,得姤卦安静。鬼临应爻却被日辰冲动,世受六害,果应难脱。又谈朝辅卜诉讼,得蒙之未济卦。官鬼空亡,果应不成。又戊子日周焚松卜官讼,得离之贲卦。日辰扶起官鬼冲克世爻,财爻又动,此必助鬼伤身,果被妇人执罪。又丙子日卜倭寇,得噬嗑卦。鬼爻衰静,果应不来;但被日带父爻六害,乃受风雨淋漓之苦。以上数占皆系子日,未尝少误。果如历家言,何其事乃俱应?所以凡占卜贵乎秉诚,不贵择日。
以上全篇总说断易之法,乃通章大旨。不知此则诸事难决。有志于是者当先观此篇。若能沉潜反复,熟读详味,此理即明,则事至物来,固将迎刃而解。其于易也何有。
天道幽深难测,岂可凭空猜测旱涝?易爻微妙,自能验证阴晴。当推究父母与妻财,勿执著于水火二爻。
天时之占,自《卜筮元龟》以下,皆以水火为晴雨之主,而不推究六亲制化,这是执一不通之论。惟《海底眼》有“天相阴晴父母推”之说,深为得旨。然又引而不发,所以学者多泥古法而不求其理,良可叹也。且如古人以水爻为雨,其言旺动骤雨、休囚微雨。然水居冬旺,则雨岂独骤于秋冬而轻微于春夏?知此则其说不攻自破。故凡占天时,当看父母妻财,勿论水火。
妻财发动,八方咸仰晴光;父母兴隆,四海尽沾雨泽。 占天不以水为雨而以父母为雨,是因为父母为天,天变则雨。妻财则是父母之忌爻,动则克制雨神,所以主晴。卦中父动主雨,财动主晴。卦无父母,财爻又空,必然无雨;卦无妻财,父爻又空,必然不晴。
应乃太虚,逢空而雨晴难拟。 占天时与占人事一般。人事应空则难成,天时应空则难望。如久晴占雨则无雨,久雨占晴则不晴。若卦中雨爻动而其应空,也主迟缓;世空则来速。世应俱空,雨晴难拟,须详父母妻财及日辰断之。
世为大块,受克则天变非常。 应为天,万物之体;世为地,万物之主。如世受动爻刑克,必有非常之变。如雨爻刑克必是恶雨;风爻刑克必遭恶风。又如财化火鬼刑克世爻,若夏月卜卦必是酷暑。卦无子孙及父母动者,则是迅雷惊电。
日辰主一日之阴晴。 日辰乃一日阴晴之主。不可依《金锁玄关》作太阳论。若日辰兄弟,其日必有风云;子孙,其日必有霞彩;官鬼,其日必然阴晦。若动爻刑克日辰者亦然。如财爻动克则晴,父爻动克则雨。卦中动爻被日辰克制者,其象必不变。倘父母动而日辰生扶之则大雨;妻财动而日辰生扶之则烈日。
子孙管九天之日月。 阳宫子孙为日,阴宫子孙为月。旺则皎洁,衰则暗淡;空伏则虽晴而被蒙蔽。子化子,日照霞明;属阴则月明星灿。化出墓绝,始虽明朗终成暗晦。
若论风云,全凭兄弟。 风云以兄弟爻论。旺动则风高云密;死绝则云淡风轻。化出子孙则清风彩云;化出官鬼则顽云恶风。
要知雷电,但看官爻。 官鬼主雷电,动则必有雷声。旺相霹雳惊雷,衰弱云中虚闪。卦有两鬼皆动主雷电交作;鬼化鬼亦然。鬼化财,或卦无父母,虽雷不雨。
更随四季推详,须配五行参决。 父母主雨,妻财主晴,四时不易。其子孙、官鬼、兄弟当随时推究,不可执一。
凡占天时,固不可以水火为主;若五类所临,亦凭参究。父母爻四时主雨。若临金水,雨乃未止;临火土,虽雨不久;但临土则雨虽止而云不散;临木则有风有雨之象。妻财爻四时主晴。临金必有烟雾;临水必有朝露,或虽晴不久;化出父爻反主有雨;临木晴而有风;临土晴而有云;临火日丽中天。兄弟爻临木四时主风;临土四时主云;临火风云皆有;兄化兄亦然;临金主有风沙;临水则浓云。又夏月新秋遇火兄主大热;冬月初春遇水兄主大寒。子孙爻临金四时皆为星月;属阳则冬与正月为冰霜,夏秋为白云;临木二三月为游丝,余月皆为日影日色;临水正月与冬季为冰雹雪霜,夏秋与二三月为朝露;临火四时皆为日;临土夏秋为巧云,二三月为霞,冬月为日。官鬼爻临火及未戌二土为电,余皆作雷断。正月鬼动化父或与父爻同发,主有春雪——春雪乃杀物之雪非瑞雪。若二月春分后、八月秋分前见之,皆以雷断。春分前雷声未发,则湿云带雨之象非雷;秋分后雷声既收,鬼如动必有狂风拔木、林间震响之恶势。雷声既收后与未发前,若鬼带三刑六害乘旺动来克世,雷应非常之变,虽冬月亦有震惊百里之象。
晴或逢官,为烟为雾。 卦得晴兆,鬼亦动者,必有浓烟重雾,或恶风,或阴晦;冬或大寒,夏或大热;或有日月薄蚀之变。必非风和日丽天晴月皎之候。
雨而遇福,为电为虹。 卦得雨兆,子孙亦动者,非有闪电则有彩虹。因为子孙主彩色,虹与电也有其象,故以类而推。若执定日月霞彩则胶柱调瑟。
应值子孙,碧落无瑕疵之半点。 凡遇晴卦,应临子孙动者,其日必然皎洁。或财临应动化出子孙亦然。因为应为天,子孙为清光皎洁之神。
世临土鬼,黄沙多散漫于千村。 晴卦中世临土鬼发动,或土鬼动来冲克世身者,乃是沙落于天;兄弟化出土鬼亦然。秋冬见之多主阴晦。或从子孙化出,当有云奔铁骑之象。
三合成财,问雨那堪入卦。 卦有三合成局,依五类推之。如成财局有霞彩;成鬼局有雷电。如久晴占雨,卦遇三合财局必然无雨;久雨占晴,卦遇三合父局亦主不晴。如五月甲申日占晴得随之咸卦,辰子两爻俱动,与日辰申字正合成父局,雨果不止。
五乡连父,求晴怪杀临空。 五乡即财官父兄子。五类中唯父母为雨。此爻空亡或休囚不动,雨未可望。若遇动爻化出父母则主有雨;化出财爻则主晴。
财化鬼,阴晴未定。 财主晴明,鬼主阴晦。故遇财化鬼、鬼化财,或鬼财皆动,必主阴晴未定,或先阴后晴、先晴后阴之象。卦无子孙,财反助鬼,必不晴。
父化兄,风雨靡常。 父主雨,兄主风。两爻相化或俱发动,皆主风雨交作。凡论先后,当以动者为先、变者为后。俱动则以旺者为先、衰者为后。
母化子孙,雨后长虹垂蝃蝀;弟连福德,云中明月出蟾蜍。 日月虹霓皆属子孙。若遇父爻化出,必然雨后虹见;兄爻化出则云中漏日。冬月兄化子是雪片随风;夏秋是风卷晴云。属阴则风清月朗;三春属阳则风和日暖。父旺财衰而兄动化子,当推云中闪电,更宜细究。
父持月建,必然阴雨连旬。 卦中六亲皆不宜临月建,唯子孙一爻遇之为吉。其他如父临之必主久雨;财临之必主久晴。临父化水则涝;临财化火则旱。非水火而刑克世爻亦然。
兄坐长生,拟定狂风累日。 长生之神,凡事从发萌之始直至帝旺,然后衰死。故遇长生卒难止息。如父逢之雨必连朝;兄逢之风必累日;官逢之阴云不散;财逢之雨未可望;须至墓绝日然后雨可止、风可息、云可开、阴可霁。化出亦然。
父财无助,旱潦有常。 官鬼空伏、父母无气而财爻旺动者必旱;子孙空伏、妻财无气而父爻旺动者必涝。凡遇此象,最怕日月动爻又来生扶合并,则涝必至浸没、旱必至枯槁。如父财二爻虽或旺动却有制伏,或居死墓绝地又无扶助者,虽旱有日、虽涝有时,必不为害。
福德带刑,日月必蚀。 子孙带刑动化鬼,或官鬼动来刑害,或父带螣蛇来克,皆主日月有蚀。阳爻日,阴爻月。如八月庚申日占中秋月,得家人之观卦,果应大雨。
雨嫌妻位之逢冲。 占雨要财爻静。若被日辰冲动,父母暗伤,雨未可望。父或发动雨亦不多;不然当日必无雨。至财爻墓绝日方可有雨。若父爻安静逢冲则有雨。
晴利父爻之入墓。 墓主晦滞。父爻动入即是雨意,终不沾濡。财爻动入亦是阴晴气候,入墓亦然。如五月丁丑日占晴得屯之无妄卦,父母虽动然坐在墓爻,果应晴而阴滞。
子伏财飞,檐下曝夫犹抑郁。 大抵占晴以财为主。若徒有财而无子孙,或居空地而又变弱,此日有阴晴之象。因为财爻但主晴不主日。得子孙出现不空,或发动,或旺相,或遇生扶,或逢冲并,然后有日。况无子孙则财绝生意。官鬼专权必非久晴之兆。
父衰官旺,门前行客尚趑趄。 占雨以父为主,休囚死绝便不可望。若得官爻当权旺动生扶父母,亦主有雨。但忌父居空地,或在日辰制伏之乡,仍为无雨。然亦必有湿云载雨凝滞不散之象。
福合应爻木动交,而游丝漫野。 子孙乃旷达之神。若临木动合应,或在应上生合世身,必是风和日暖、游丝飘荡之天。夏月熏风解愠,秋月风清月朗,冬月玉屑呈祥。属水可言露珠。
鬼冲身位金星会,而阴雾迷空。 卦晴而鬼临金水爻动来冲克世身,或临卦身冲克应爻,或就临应上发动,皆主有浓烟重雾蔽塞郊野之象。父母动则主雷鸣,非烟雾。
卦值暗冲,虽空有望。 占雨怕父空,占晴怕财空。二者皆无成望。若日辰冲之则冲空不空,过此一日自有成望。欲定日期也以冲日冲时断。
爻逢合住,纵动无功。 父动有雨,财动须晴,理固然也。若被日辰动爻合之,名合住;虽动也依静看。合住财爻不晴;合住父爻不雨。大概是密云不雨之象。辛丑秋我寓居江东欲返,值飓风大作,丁亥日卜得困之震卦。兄弟父母俱动合住应爻,果当日辰时止息。
合父鬼冲开,有雷则雨。 父母合住本主不雨。若遇鬼动冲破合住,当主将雨未雨,必待雷震而后有雨。冲爻是兄弟发风则雨;冲爻是子孙闪电则雨。日辰冲克同断。
合财兄克破,无风不晴。 财爻合住本不晴明。若得卦有兄动克破合爻,或日辰是兄冲克破之,则必待风起然后晴;无风则不晴。如辛未日占晴得损之小畜卦,财被合住,喜得日辰带兄冲破合爻,果应发风而晴。
坎巽互交,此日雪花飞六出。 八卦属象:乾为天为晴;坤为地为阴;坎为水为雨雪冰雹;离为太阳为霞电;艮为云;震为雷;巽为风;兑则星月雾露。若冬月卜卦遇坎化巽或巽变坎,必有风雪飘扬之象。若父兄交变而子孙兼动者亦然。若父动而子化子,则是雪月交辉之象。
阴阳各半,今朝霖雨慰三农。 雨乃阴阳之象郁结而成。故古人有“阴阳和而后雨泽降”之说。凡占天时得阴阳相半之卦,必然有雨。然亦必须将财父兼看。纯阳卦安静,占雨不雨、占晴必晴,动则主雨。纯阴卦安静,占晴不晴、占雨必雨,动则主晴。因为阳动则变阴,阴动则变阳。纯阴卦动出父爻终有雨;纯阳卦动出财爻终晴。
兄弟木兴系巽风,而冯夷何其肆恶。 占天遇兄弟属木在巽宫乘旺动来刑克世爻,当有飓风之患。更与父爻同发必成风雨。若化官定然伤物。化出水风雨兼作。化出火土惟云耳。
妻财火动属乾阳,而旱魃胡尔行凶。 财临火动,或从火化,或化火爻,或变入乾卦而又遇月建日辰动爻生扶合助者,必主大旱。若六爻无水,父母死绝,或父与水爻在空,而财福当权旺动亦是。
六龙御天,只为蛇兴震卦。 震卦又为龙象。若有青龙螣蛇在此宫动者,必有龙现。虽非龙蛇而在辰巳爻上旺动者,亦主有龙。从父化出,先雨后龙现;化出父爻,先龙后雨;父爻安静或空伏,龙虽现而无雨。化财亦然。若蛇龙辰巳等爻临鬼动者,非龙,乃电掣金蛇。
五雷驱电,盖缘鬼发离宫。 电乃雷之光。有声曰雷,无声曰电。若鬼在离宫动,当以五雷驱电断。因为离有彩色之象。火鬼亦然。金化火、火化金,雷电交作。凡鬼爻旺相雷声必烈;休囚其雷稍轻;克世临金或带自刑,虽不旺相声亦惊骇。属土无气隐隐轻雷。《金锁玄关》及《卜易玄机》以鬼临金火皆作电断。我以为:金乃有声之象,火则然矣,金何理乎?故不敢取。
土星依父,云行雨施之天;木德扶身,日暖风和之景。 土主云,父主雨。故土临父动有云行雨施之象。木主风,财主晴。故木临财动有日暖风和之景。变化者亦然。
多雾多烟,爻上财官皆动。 财动本晴。若鬼爻亦动,或日辰带鬼持克世爻,必先有烟雾而后开晴。官旺财衰,大雾重如细雨;鬼衰财旺,烟迷少顷开晴。
身值同人,虽晴而日轮含耀;世持福德,纵雨而雷鼓藏声。 凡卜天时,被世爻所克者必无此象。如兄弟持世则克财爻;财若旺相亦非皎洁天气。子孙持世则克官鬼;官若发动虽雨必无雷声。世若安静或落空亡皆勿断。被日辰克制者其象必然。
父空财伏,须究辅爻。 占雨父为主,鬼为辅;占晴财为主,子为辅。若财父皆空,或俱不出现,或一空一伏,则雨晴难定;须究辅爻衰旺动静,庶可推决。如鬼爻旺动,日月动爻又来生合,亦主有雨。子孙旺动,鬼爻墓绝,亦主晴。或官与子俱静,则有日辰生合冲并者为急。如五月甲戌日久晴占雨得屯卦,财不出现、父爻衰空,同是雨晴难定之象。喜得日辰冲并,卦中土鬼暗动,果应有雨。但鬼临土爻克水,所以雨亦不多。
克日取期,当明占法。 占雨看父爻,占晴看财爻,占风看兄爻。久晴占雨:父爻衰弱,生旺日有;父爻安静,冲动日有;父若发动,合值日有;月建是财,出月断之;卦无父母,财爻墓绝日有。久雨占晴:财爻衰弱,生旺日止;日辰是财,当日即止;卦无财爻,父母墓绝日止;月建是父,出月止;日辰是父,财虽有气当日必不能止。若衰爻遇有扶起者,即以扶爻断之。如占一日阴晴,当以时刻取期。
要尽其详,别阴阳而分昼夜。 阴阳之分当以卦宫取,勿以爻象论。阳以昼言,阴以夜言。或曰:外卦阳爻以上午断,内卦阳爻以下午断,外卦阴爻以上半夜断,内卦阴爻以下半夜断。又阳化阴昼兴夜作;阴化阳夜兴昼作。又曰:阳宫阳爻午前推之,阳宫阴爻午后推之。阴宫仿此。
欲推其细,明衰旺以定重轻。 衰旺以四时言,旺则重,衰则轻。有气而又临生旺之地者愈甚,无气而又临墓绝之地者尤微。旺变衰先重后轻;衰变旺先轻后重。
能穷尽易道之精微,自然与天机相符。
阴晴寒暑是天道之常;水旱兵灾是年时之变。欲判断一年中的祸福,须审察八卦中的吉凶。
所谓年时,即一年中四时之事。远则国家,近则官府;大则天道,小则人物,皆在六爻之内。凡推及此必须仔细,不比人事一端之易,学者宜用心。
初观万物,莫居死绝之乡。 万物属初爻。临财福吉,临鬼杀凶。生旺有气,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空亡墓绝则六畜多灾,五谷欠收。受克亦然。
次察群黎,喜在旺生之地。 二爻为人民之位。遇子孙四时安乐。逢官鬼太岁多灾;发动克世民多为盗。自空化空民多暴死。空动生合应爻民多迁徙外郡。火鬼化父,小儿多出痘疹。
三言府县官僚,兄弟则征科必迫。 三爻属阳以府官断,属阴以县官断,属阴土以府州县僚佐官断。三爻临世或是本宫,以本县官断。无故自空,县必缺任。逢空而遇应上鬼冲,必有外郡官摄政。发动逢空,将已辞印。化进神有升擢之喜;化退神有降谪之忧。生合世爻或初二爻者,有仁民爱物之心;刑克则克制小民,非良吏。若临子孙清廉正直;临官鬼酷毒好刑;临兄弟贪暴无耻。兄动克世而生合五爻或岁君者,必主其年官府征科急迫。
四论朝廷宰相,冲身则巡警无私。 三公九卿、上司官皆在四爻。若能生合世爻二爻,必有忧民之官在朝。生合五爻刑克二爻,朝廷皆阿谀之臣。发动以出巡官断。临子孙正直无私,生合持世必能为民除害。兄动化财与世刑克,其年当有征索旧欠之官来。若临应上或化空亡,必不入我境界。若与其身相冲,遍巡四境。如遇鬼化鬼,一年官两度来,或有两员官来。
五为君上之爻。 五爻为天子之位,最不宜动来刑克世爻,其年必受朝廷克剥。若临财福生合世爻,必有君恩。化出父母当有赦宥。空动有名无实。或虽生合世爻却被三四爻克制合住者,纵有君恩官府隐瞒不能下及百姓。制爻衰死亦主半被侵捺。五爻自空,其年天子有崩伤之忧。化出子孙回头克制,必主太子摄位。五爻空动冲身冲岁,有巡狩出外事。四爻制克五爻,当有奸臣专国。四爻旺五爻衰,恐谋不轨。
六为昊天之位。 六爻为天。若空,其年必多怪异事。因为天无空脱之理,所以主有变异。如子孙为日食星陨。若遇兄动,亦主有惊怪不常之变,此于空亡之异为尤甚。
应亦为天,克世则天心不顺;世还为地,逢空则人物多灾。 应爻又作外郡看,世爻又作本境看。
太岁逢兄乘旺,有温州之大飓。 太岁乃一年主星,惟遇子孙为吉,其他皆非所利。如临兄出现变动,其年必多恶风;乘旺克世有飓风之灾。若属金水,或化父母,或与父爻同发,风水之祸必不能免。化兄一年雨作。
流年值鬼带刑,成汉寝之轰雷。 流年即太岁。若临官鬼发动,其年必多恶雷。带刑克世必伤人物。六亲中至凶莫若官鬼。六爻遇之皆遭其祸。如初爻遇之物不利;二爻遇之人不安。六爻无官,年月不带,方为大吉。纵有旱涝年灾,必不至于大害。出现逢空,或衰绝不动,亦不妨。
发动妻财,旱若成汤之日;交重父母,潦如尧帝之时。 财临太岁,其年雨水必不周遍。更临火爻或火化其生扶,而父爻衰弱者,定主亢旱。若父持太岁,其年雨水必多,更化水爻又临生旺之地,而财爻空伏无气者,必主大水。世克如不伤世则五谷不损。若只占年时水旱,不必拘定太岁,但看财父可也。有动以动为胜;不动以旺为胜。克世则可畏。
猛烈火官回禄,兴灾于熙应。 鬼在乾宫或在六爻上动,当以雷断,其余不可乱言。如卦中火鬼动,其年有火灾。若与世无干而与应爻克冲者,乃是外郡被灾与本境无涉。
汪洋水鬼玄冥,作祸于江淮。 水鬼发动,其年必有水灾。在外卦,或化父母,或冲动父母,是雨水淹没。在内卦是河决海翻。若不克世虽溢无事。如戊午年正月辛亥日卜年时,得蒙之中孚卦。水鬼与应上父爻俱动伤克世爻,妻财又伏;其年果应风雨连月,水溢田中,五谷淹腐殆尽。
尤怕属金,四海干戈如鼎沸。 金鬼发动,其年必不宁静。因为金乃兵象。在四五爻上是大臣谋叛;冲克应爻生合五爻是朝廷征讨。在外卦又属他宫,是夷狄侵犯中华。鬼化鬼或两鬼俱动,必非一处作乱。卦身逢之四海皆然。太岁逢之一年不得安静。空动是虚,或化空绝、化败病、化回头克,或被月建日辰动爻克制,虽或反乱终必败亡。休囚发动不过强梁盗贼。甲寅正月庚申日卜倭乱,得困之大过卦。六三午火鬼动化出酉金兄弟带刑克害,其年果应倭贼大乱。火主烧金主杀,兄又劫财,所以其年劫烧杀伤不可胜计。
更嫌值土,千门疫疠若符同。 土鬼发动,其年多瘟疫。生旺为甚,休囚稍可。在艮宫动瘴气亦重。克世人多疫死,世克不妨。鬼带白虎亦是瘟疫兆。
逢朱雀而化福爻,财动则旱蝗相继。 鬼带朱雀动化子孙刑克身世,主有蝗虫之灾。因为朱雀能飞,子孙又禽虫之属。财临太岁虽非朱雀,若化子在生气爻上亦然。更遇财爻亦动而无制伏者,必主旱蝗相继之岁。
遇勾陈而加世位,兄兴则饥馑相仍。 勾陈职专田土。官鬼逢之必非大有之年。持世克世必然歉收。财化兄或与鬼俱动,则是饥馑之年。若财空福绝或福空财绝,皆是饥岁。
莽兴盗起,由玄武之当官。 鬼加玄武动克世爻,其年必多盗贼。属阴是穿窬小人梁上君子;属阳是强梁伙盗。若临土或化土克世,必主盗贼蜂起。化出金冲克岁君或五爻者,今虽为盗贼,终必谋动干戈扰乱四海以犯上。
宋殄异多,因螣蛇之御世。 螣蛇乃妖怪之神。在六爻上动虽非鬼,必主有大变异。鬼在六爻上动虽非螣蛇,亦主大变。在乾宫或化入乾卦者亦然。不在六爻不落乾宫,而鬼带螣蛇发动,则是世间有变异奇怪。
若在乾宫,天鼓两鸣于元末。 螣蛇动临官鬼,若在乾宫主有天鼓鸣之异。若化金爻子孙或化入兑卦者,有星月之异。若化火财与父作合者,有虹霓之异。若化火爻子孙或化入离宫者,有日月之异。鬼爻属金者以雷断。鬼爻属木或化父母爻者以雨断。鬼爻属木或化兄弟者以风断。木鬼与世应相冲有异风之变。
如当震卦,雷霆独异于国初。 螣蛇鬼在震宫动者,有雷霆之异。如秋间夏月无云而雷霆震。震卦又为龙,若临辰巳爻上或化辰爻,主有龙现。震卦又为木,或临木爻或化木爻者,有树木之异。
艮主山崩,临应则宋都有五石之陨。 螣蛇鬼在艮宫动者,其年有山崩之异。属金化金则是石。若临应爻或在六爻,或化乾卦,是天变,如星化为石。
坤为地震,带刑则怀仁有二所之崩。 螣蛇鬼在坤宫动者,其年必主地震。逢金则有声;带刑则崩裂。坤卦又为牛,若鬼临丑必有牛异。乾坤二卦中螣蛇鬼临世动,乃是人有异事非物。坤乃纯阴卦,螣蛇鬼动与玄武相合住者,必主昼晦。元末每多此异。
坎化父爻,雨血雨毛兼雨土。 坎卦在天为雨在地为水。螣蛇鬼在此宫动,临应爻六爻或化父爻者,皆以雨断。不然则是河涸海溢之异。若金鬼化父当有雷雪同作之异。雨血雨毛雨土皆元末之异。
巽连兄弟,风红风黑及风施。 螣蛇鬼在巽宫动化兄,主有异风。如宋英宗时有赤风,元顺帝时有黑风。若不化兄不临应爻六爻,勿作风断,是草木之异。如武后时九月梨花开。震巽二卦又为禽鸟,若螣蛇鬼在生气爻上动者,有诸禽之异。
日生黑子,宋恭帝惊离象之反常。 螣蛇鬼在离宫动者有日异。如宋恭帝时日中有黑子。若非应爻六爻则有火异。
沼起白龙,唐玄宗遭兑金之变异。 兑为泽为井为池沼。若螣蛇鬼在此宫动者,当有唐玄宗时沼中白龙乘空而起。元顺帝太子寝殿后新砌一井,井中亦有龙出,火焰烁火变幻不测。
发动空亡,乃验天书之诈。 以上螣蛇鬼动临空化空,其怪异事是虚传诈说,非真有。如宋真宗时天书下降。
居临内卦,定成黑眚之妖。 螣蛇鬼在本宫内卦,妖怪见于家庭。如宋徽、钦时有黑眚见掖庭。
欲知天变于何方,须究地支而分野。 凡遇变异之象须看见于何方,直以所伤之方定之。如子为齐域,丑为吴域,寅为燕域。此十二支分野。当先以克爻定之,无克以刑爻定之,又无刑则以本爻断。刑克爻空亦以本爻断。
身持福德,其年必获休祥。 子孙为福德之神,以其生财克鬼。若得旺动,其年必有好处。在初爻万物吉利;二爻百姓安宁;三四爻官吏清明;五爻君明国正;六爻必有景星庆云之瑞。若临太岁生合世身,或临世身有气不空,是皆太平之象。
世受刑伤,世岁多遭惊怪。 世乃年时之主爻。凡三农百姓、五谷六畜皆系于此。得时旺相不临兄鬼,其年必然称意。如受太岁月建日辰动爻伤克,其年必多惊险。无故自空,人多暴死。
年丰岁稔,财福生旺而无伤。 卦中子孙得地,财爻有气不空,兄鬼凶神衰静者,必是丰年乐岁。
冬暖夏凉,水火休囚而莫助。 凡占年时,以财父二爻看水旱,水火二爻看寒暑。若水在死绝或居空地,其年冬月必暖;火居死绝或居空地,其年夏月必凉。若加刑害克世而又居生旺之地者,暑必酷暑,寒必严寒。不克世爻则伤物。此衰旺不可以节气论。
他宫伤克,夷狄侵凌。 他宫为夷狄。无他宫则看外卦。若来伤克本宫,其年夷狄必来侵犯。外生内卦必多进贡。
本卦休囚,国家衰替。 本宫为国家。无本宫则看内卦。旺相国家强盛;无气则国家衰替。
阴阳相合,定然雨顺风调。 凡遇一阴一阳卦,必然世应相生。六爻相合,一卦中各有配偶,其年必主雨顺风调。更得六爻安静财福不空,必是丰登之岁。
兄鬼皆亡,必主民安国泰。 兄弟乃克剥破败之神,官鬼又祸患灾殃之主。二者空亡或不上卦,必主其年国家无事,兆民安乐,六畜得宜,万物畅茂,雍熙之世。
唯有明天道,能知万象之森罗;识透玄机,岂止一年之休咎。
《黄金策·总断千金赋》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六爻占断方法论,其核心可归纳为以下要点:
动变之理:卦爻有动才变,无动不变。动爻为事之始,变爻为事之终。这确立了“动”在占断中的第一优先地位。
中和之道:太过者损之斯成,不及者益之则利。卦象以中和为美,这是儒家“中庸”思想在易学中的投射,也是全篇的哲学纲领。
日辰为君主:日辰能冲动、并起、制伏、扶持卦爻,是六爻之主宰。月建为提纲,太岁为岁君,各有其权。三者中,日辰的即时影响力最强。
用爻为根本:一切生扶拱合、克害刑冲的吉凶判断,最终都落在用爻(主事爻)上。用爻有气无伤则成,无气受伤则败。
变通为要:杀生身不吉,用克世不凶,贪生贪合忘刑冲——这些“反常”规则提醒占者不可机械套用公式,当灵活变通。
六亲为本,神杀为末:五行六亲是根本,六神是辅助,神杀更是末中之末。这一层级观体现了作者理性主义的倾向。
在当代语境下,《黄金策》的占断原则可以转化为一种决策分析框架:
“动静阴阳”对应“变与不变”的识别:任何决策场景中,首先要判断哪些因素是“动”的(正在变化的变量),哪些是“静”的(稳定的常量)。动爻为始、变爻为终,提示我们关注变化的起点和终点。
“太过与不及”对应“资源分配的最优区间”:主事爻重叠太多则“不专一”,太少则“无气”。现代管理中,资源过度集中与过度分散都可能导致失败。“中和”即找到最优配置点。
“日辰为君主”对应“时机窗口”:日辰在卦中起决定性作用,恰如现实中的“时机”要素。同样的条件,时机不同结果迥异。
“世应关系”对应“主客互动”:世为己、应为人与事,这一对互动关系在现代谈判、合作、竞争场景中有着直观的映射。世应相合则顺,相冲则阻。
“用爻有气”对应“核心竞争力”:用爻(主事爻)是否得时得地,如同一个项目的核心要素是否具备足够资源支撑。
“卦身”对应“事情本体”:卦身作“事体”而非“人身”看,提示我们应当将注意力集中在事情本身的本质结构上,而非过度关注占断者自身。
“诚心”与“通变”:全文反复强调“卜易者知前则易”,知前即通晓古法原理;求占者“筮必诚心”。这启示我们:方法是活的,态度须诚的。
决策诊断清单:将“用爻有气无伤”转化为一份项目可行性自查表:核心资源是否充沛?有无明显制约因素?时机是否恰当?
风险评估矩阵:克害刑冲为“秋霜杀草”,生扶拱合为“时雨滋苗”。在面临抉择时,可列举利因素与害因素,判断哪一方更具“旺相”之势。
时机判断工具:文中详细论述了“期日之法”——合用爻,以冲破之日断;休囚用爻,以生旺之日断;旺动用爻,以墓库之日断。这套逻辑可转化为项目管理中的“里程碑预测”。
人际关系分析:世应关系、间爻阻隔、贪合忘刑等规则,在分析合作、谈判、竞争关系时提供了系统的切入视角。例如“应动他人心易变”,对应“对方立场不稳定”的信号。
诚心求占的原则:在文化传承与个人成长方面,“筮必诚心”提醒我们:任何自我认知工具的使用,都需要真诚的态度和专注的心智状态,否则只是走过场。
动变与守恒:全篇以“动静阴阳,反复迁变”开篇,揭示了一个深刻的宇宙观——万物皆在变动之中,而变动遵循着可认知的规律。这与赫拉克利特“万物皆流”与《易传》“变动不居,周流六虚”的思想遥相呼应。在变与不变之间,“中和”成为不变的追求。
“过犹不及”的中道智慧:是否损之、益之,归结于归于“中道”。这一儒家核心概念被系统性地转化为可操作的占断规则,使得抽象哲学获得了方法论层面的意义。
“空”的辩证:空亡看似凶,但“避凶而空”反为吉;“空化空”虽空弗空。这一系列论述暗合道家“无中生有”的宇宙观——空不是虚无,而是另一种形态的可能性。
系统性与灵活性:文末感叹“吉凶神杀之多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体现了作者在纷繁复杂的现象中寻找统一原理的追求。这与现代科学追求的“简单性原理”不谋而合。
“诚”与“灵”的关系:“求占者鉴后而则灵”,灵验与否不取决于占卜之日,而取决于占者之诚。这实际上消解了外在形式的迷信成分,将吉凶之应回归到人的主体性与内心状态,具有深刻的伦理维度。
| 概念 | 解释 | 在本文中的功能 |
|---|---|---|
| 动爻与变爻 | 爻有动则变,动为事始,变为事终 | 判断事情发展的起点与终点 |
| 用爻(主事爻) | 依所占之事选取的六亲爻,如占财看财爻 | 判断事情成败的核心依据 |
| 世应 | 世为己,应为人与事 | 分析主客关系与互动 |
| 卦身 | 月卦身,万事之本体 | 判断事情本身的状态与性质 |
| 日辰、月建、太岁 | 分别主一日、一月、一年之权 | 判断时机与外部环境 |
| 十二长生 | 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 | 判断气数盛衰的阶段 |
| 空亡 | 旬空中之爻 | 有避凶之空、无故之空的分别 |
| 伏神与飞神 | 本宫六爻伏于卦上六爻之下 | 判断隐伏之事与根苗 |
| 六神 | 青龙、朱雀、勾陈、螣蛇、白虎、玄武 | 辅助判断事情的色彩,但权轻于五行 |
| 三刑六害三合六合 | 地支之间的特殊关系 | 判断合与冲的复杂性 |
决策科学视角:文中“期日之法”所体现的条件推理逻辑(如“用爻合住则以冲破之日断”),与现代决策理论中的“条件概率”和“触发条件”分析有结构上的相似性,可作跨学科比较研究。
复杂性科学视角:“内外竞发,事必翻腾”描述了多因素同时变动导致系统行为不可预测的现象,类似于复杂性科学中的“多变量耦合”效应。而“独发易取、乱动难寻”则与“简单系统可预测、复杂系统不可预测”的认知相呼应。
认知心理学视角:文末关于“诚心”的论述,可与现代心理学中“期望效应”和“自我验证”的理论对话。尽管解释框架不同,但二者都认为个体的主观状态会影响结果感知与后续行为。
文化人类学视角:《黄金策》对神杀的批判态度(“神杀无凭”)与对五行六亲的坚持,体现了中国古代占卜文化内部理性化与神秘化的张力,值得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加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