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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7 章
壬归
壬學有綱領,猶如皮裘有衣領。拿起皮裘必須提其衣領,研習壬學必須掌握其綱領。綱領是什麼?即四課、用神、三傳、天官、八煞,僅此而已。
然而,若只知四課之名而不懂加臨變化之理,等於不懂四課;只知用神而不明五氣殊異之辨,等於不懂用神;只知三傳而不察制救之情,等於不懂三傳;只知天官為萬物之主宰,而不通三才之用,等於不懂天官;只知八煞為經緯所需,而不曉制化之妙,等於不懂八煞。掌握並保存這些,便是提綱;而神而明之、靈活運用,則在學者自身。
四課為壬式之基礎框架,以日干為我、為尊、為動、為遠;以辰支為彼、為卑、為靜、為近。通過日辰上神與日辰之間的生克關係,判斷人我、主客、動靜之間的利弊格局。
日上神生日干,稱為益氣,是有益於我的氣。得此者,遇災不凶,凡事皆吉。所謂「上神生我,為益氣來扶來助」。
日干生上神,稱為脫氣,是脫耗我身之氣。得此者,事多脫賺,得不償失。所謂「我生上神,為脫氣勞心勞力」。
日上神克日干,稱為損氣。晝占為人損,夜占為鬼損。旺相尚可承受,囚死則難以抵擋。但若旺相為官星,君子得之,反為官星臨身,進取求官應吉。
日干克上神,稱為制氣。氣受我制,則惟命是從,而最聽命於我的,莫過於財。故曰「我克者為財」。但須吉神旺相方可言財;若凶神死氣、內外刑戰,則財神受傷,反主傷財。
| 關係 | 名稱 | 含義 |
|---|---|---|
| 日上生辰、辰上生日 | 人宅相生 | 彼此受益 |
| 日上克辰、辰上克日 | 交克 | 人宅相傷,賓主不睦 |
| 日辰皆自生其上神 | 上脫 | 彼此被上人脫賺;上神又生天官則為「脫上逢脫」,多虛詐 |
| 日生辰上神、辰生日上神 | 交脫 | 東得西失,輾轉脫財 |
日辰上神各與日辰作合,謂之互合;交互作合,謂之交合。惟宜和合圓成,不利解脫分散。但合中有刑有害,不可不仔細審察。
日辰上神各與日辰相刑,或交互刑害,則有彼此猜忌之象。日辰上各見日鬼辰鬼之墓,主凡事不明,最為凶兆。如木日以丑為鬼墓:金神克木為鬼,丑為金之墓神。
| 格局 | 斷語 |
|---|---|
| 辰加日被日克 | 所欲不求而自得,財來就人,氣旺更吉 |
| 日加辰被辰克 | 屈身取侮,當自責;自取亂首,咎不在人 |
| 日加辰、辰生日 | 俯就他人求所得 |
| 辰加日、日生辰 | 萬事徒勞總不成 |
| 辰加日、辰克日 | 卑下犯上非美德 |
| 日加辰、日克辰 | 用力於人事始成 |
| 辰加日、辰生日 | 任意求謀百無失 |
| 日加辰、日生辰 | 虛費心機百不成 |
干上有鬼而辰克去之,辰上有鬼而干克去之,皆為吉占。又須看為何神以定休咎。
四課加臨的核心邏輯,是建立一套關係分析模型:以日干代表主體(我),以辰支代表客體(對方、環境),通過上下神之間的生克、刑害、合沖、墓絕等關係,推演主客之間的互動態勢。
這套模型在當代語境中可以理解為一種博弈論式的格局分析:
「交生則利,交克則傷」的原則,與現代社會中的「互利共贏」與「零和博弈」概念高度契合。
四課體系的深層哲理在於:萬物皆在關係之中。沒有孤立存在的吉凶,只有特定關係格局下的利弊。「交生」與「交克」並非絕對的好與壞,而是揭示了存在的互依性——我與他人、主體與客體之間總是相互定義、相互影響。這種思維方式與當代系統論和關係本體論有著驚人的共鳴。
發用之神(初傳),主事之吉凶成敗,以旺相休囚死五氣來決斷。用神是壬式的樞紐,是判斷事件走向的核心依據。
| 用神來源 | 應期範圍 |
|---|---|
| 太歲 | 事在年中 |
| 月建 | 事在本月 |
| 旬首 | 事在本旬 |
| 節氣立首 | 事在半月之內 |
| 本日之干 | 事在本日之內 |
| 氣首 | 事在五日之內 |
用神沖日、破日、刑日、害日,則自身不安穩;用神沖辰、破辰、刑辰、害辰,則家不寧靜。
若用克四課內之六親,即以言吉凶。如甲日以土為財,四課內有土而用神寅卯克去之,則無財矣。課內本無其財,則不得言克財。
用神下臨克地(俯仇),上神又來墓用(仰丘),謂之仰丘俯仇。上神即中傳,即用神之陰。
| 用神所克 | 主事 |
|---|---|
| 克太歲 | 歲中災 |
| 克月建 | 月內災 |
| 克旬首 | 旬內災 |
| 克日干 | 憂己身,主身動及公訟 |
| 克日支 | 憂妻妾卑下及家內不安 |
| 克占時 | 主心動憂驚 |
| 克行年 | 謀事不成 |
| 克本命 | 命運顛倒 |
神煞細分:
惟刑克兩字,為壬式關鍵。日干、行年、本命為己身化咎,而歲月旬不過論災發之歲月。
此節為用神判斷之精髓,將四時五氣與用神臨地相結合:
| 四時氣 | 定義 | 用神得此氣 | 用臨於此氣受克 |
|---|---|---|---|
| 旺氣 | 當今之氣(春木、夏火、秋金、冬水) | 主有喜慶 | 主官非,憂縣官(建侯) |
| 相氣 | 旺之所生(春火、夏土、秋水、冬木) | 為益財 | 主失財,憂錢財 |
| 死氣 | 旺之所克(春土、夏金、秋水、冬木) | 為絕滅 | 有喪亡之憂,憂死喪 |
| 囚氣 | 克旺之氣(春金、夏水、秋火、冬土) | 為敗壞 | 有刑獄之憂,憂刑獄 |
| 休氣 | 生旺之氣(春水、夏木、秋土、冬金) | 為敗壞 | 有疾病之憂,憂疾病 |
口訣:旺發言官事,妻財相氣論,死言喪禍至,囚動見官刑,休來憂疾病。
若只以用神而言,而不論其所臨之地,則失之矣。有以日干求五氣而不從四時者,謬之甚也。
| 格局 | 斷語 |
|---|---|
| 日鬼為用 | 事敗憂生;若用神自臨克地,則不能為災 |
| 日墓為用 | 凡事不發;若用神下臨長生之地,則舊事再發 |
| 日刑發用 | 百事不利 |
| 日沖日破發用 | 雖得必失 |
| 日害發用 | 凡事疑阻,得不償失 |
| 空亡發用 | 本身空,憂喜俱不成,託人多詐,聞事不實 |
| 日干同類發用 | 事多兄弟;若下臨克地,則事不由己 |
以用神與所臨之辰相因而言數目。如神后(子九)加未(未八)為用,八九相因為七十二數。若發用作空,則別取類之上下而因之。
用神五氣理論是壬學中最為精微的判斷體系之一。其核心思想在於:判斷吉凶不能孤立地看用神本身,必須結合用神所處的環境(所臨地盤)來進行綜合評估。
「旺發言官事,妻財相氣論,死言喪禍至,囚動見官刑,休來憂疾病」的口訣,揭示了四時能量狀態對人事的全方位影響:
這種將時間維度(四時)與空間維度(所臨地盤)結合的分析框架,在當代決策學中可以對應為時機分析與環境分析的雙重維度。
「若只以用神而言,而不論其所臨之地,則失之矣」——這句話道出了壬學(乃至整個易學體系)的環境決定論思想:任何事物的吉凶並非由其本質單獨決定,而是由本質與環境的互動關係決定。用神本身無吉凶,臨於不同之地則吉凶異。這與當代情境倫理學和生態心理學的觀點不謀而合——行為的意義產生於情境之中,而非孤立存在。
三傳者,初傳、中傳、末傳也,代表事物發展的開始、中間、結局三個階段。初傳為事之發端,中傳為事之過程,末傳為事之結果。
初傳在日前一位,末傳在日後一位者,謂之前引後從,主有升官遷秩之喜。引從地支者,則有遷居修宅之慶。
三傳不離四課者,謂之課內藏,占吉占凶皆有成就之象。故凡病、訟、憂、產,皆忌見之。
三傳與日辰互換作合,事主反覆不定,牽連不了。
| 格局 | 定義 | 斷語 |
|---|---|---|
| 全生(益氣) | 三傳俱為日干之生 | 凡占俱吉(如甲日三傳申子辰) |
| 全財 | 三傳俱為日干所剋 | 財多反為不美(如甲日三傳辰戌丑未) |
| 全鬼 | 三傳俱剋日干 | 鬼多亦為不吉;惟四課上原有制鬼之神,始可轉凶為吉 |
| 全脫 | 三傳俱受日干之生 | 請託多虛謊,謀事多不成,憂病未得脫,干求多費力 |
三傳與日辰互作三合,而內一神空亡者,謂之空合,吉凶俱主不成。
三傳俱陽(子寅辰午申戌):事必顯著;三傳俱陰(丑卯巳未酉亥):事必隱祕。
| 格局 | 斷語 |
|---|---|
| 初末同辰 | 凡事宜 |
| 三傳間位 | 事多阻隔 |
| 三傳沖開課中之墓 | 吉兆;然一沖不能破二墓 |
| 三傳不在四課之上 | 事必難成 |
| 三傳魁罡 | 凡事不安;然魁罡所指,鬼神不能為禍 |
| 三傳同日 | 身強 |
| 三傳同辰 | 客盛 |
三傳得見日干者,謂之三傳朝日,其吉其凶,不能逃避之象。
三傳見於日辰之中,謂之夾定三傳(如乙丑日干上巳,三傳寅卯辰)。占者皆有吉不容避、凶不可逃之象。病、訟、產、憂皆忌見之。
不拘日上辰上,但見一空便為空,則有將得復失之象:凶不至死亡,吉亦不成大喜。
日辰夾住三傳,前後尚虛一位者,謂之虛一,有小節不完之象。須看虛上所得何神,與日干為何等親屬,兼以天官言之。
若占人年命填而實之,則又不為虛一。
日辰之中止有兩傳,有一傳透出在外,則為透關之格。須觀所透者於日干何等親屬以斷之。
凡得透關之格,而中傳見日,尤為緊要。
初見日干之墓,中見用神之墓,而末能沖之,謂之破墓,可以吉言。
用神可解日辰上之凶;末傳又解發用之凶;行年可解末傳之凶。
凡占須以類神為主。如占失脫,則以玄武為類,式中不見玄武,亦當視之,以言方向色目。故曰:「所筮不入仍憑類」。
凡類又不宜執著。如占家宅,白虎臨寅作鬼,當以棟樑損折斷之;若係占財,則又不當作如是觀。故曰:「非占現類莫言之」。
三傳體系是壬學中最為精密的時間序列分析模型。它將事件發展劃分為三個階段,透過每個階段的五行生剋、旺相休囚、合沖刑害來判斷事件的全過程。
在當代視角下,三傳可以對應為專案管理的三階段模型:
「遞生」與「遞剋」格局尤其值得關注:遞生表示各環節之間的正回饋循環,事物被逐步推進;遞剋則代表負回饋循環,障礙層層疊加。這與當代系統動力學中的正回饋環和負回饋環概念高度吻合。
「虛一」和「透關」格局則揭示了結構缺陷與關鍵變數溢出的判斷方法:當格局雖成但有一處空缺,預示執行層面的短板;當某一要素跳出格局之外,則該要素的作用將被放大,不可忽視。
三傳體系的哲學根基是過程哲學:事物並非靜態的存在,而是在時間中展開的過程。初傳、中傳、末傳不僅是時間的三個點,更是事物由潛到顯、由因到果的完整演化鏈條。
「初傳凶,末傳吉,先難後易」揭示了深邃的洞見:結局的吉凶往往與開端的吉凶呈現辯證關係。好的開始未必通向好的結局,困境的開端也可能孕育轉機。這種對過程複雜性的尊重,使壬學避免了簡單的線性因果思維,而具備了真正的辯證智慧。
天官(十二天將)為萬類之主。占不同事務,須以不同的天官為類神。天官所乘之神雖有吉凶屬性,但必須結合所臨地盤的生剋刑害來綜合判斷。
| 占事 | 類神(天官) |
|---|---|
| 盜賊 | 玄武 |
| 求財 | 青龍 |
| 文書 | 朱雀 |
| 干貴 | 天乙(貴人) |
| 怪異 | 螣蛇 |
| 爭鬥 | 勾陳 |
| 疾病 | 白虎 |
| 婚姻 | 六合 |
| 飲食 | 太常 |
| 奴婢 | 天空 |
| 陰私 | 太陰 |
| 婦女 | 天后 |
此特其大略也,觸類而長之,則有不可勝言者在焉。
| 格局 | 斷語 |
|---|---|
| 天乙臨刑 | 為患非輕(如巳為天乙加臨寅上,寅刑巳) |
| 天乙臨害 | 小事成大(如子為天乙加臨未,子未相害,未又剋子) |
| 天乙坐獄 | 干貴必辱(貴履辰戌) |
| 貴人臨空 | 虛喜無功(天乙乘神加臨空地) |
| 天乙臨日 | 謂之臨身,最吉 |
天官既凶,又加臨死、墓、絕之地者,更凶,最不利。
如白虎凶將:臨寅為絕,臨子為死,臨丑為墓,值此則為禍更深。餘凶仿此。
天官體系是壬學的角色識別系統。十二天官對應了社會生活中十二種典型角色和力量,透過學習天官所臨地盤的吉凶,判斷該類力量在此事中的表現。
在當代語境中,天官可以理解為利益相關方分析(Stakeholder Analysis)的古典版本:
「天乙臨日謂之臨身最吉」體現了貴人親臨的力量——當關鍵人物直接支持你時,格局最為有利。而「貴人臨空,虛喜無功」則警示:表面上的支持若缺乏實質依托,最終只是一場空。
天官體系的深層意義在於:社會角色本身並不決定吉凶,角色的「狀態」才是關鍵。一個凶將(如白虎)如果臨於旺地且有制化,未必為凶;一個吉將(如天乙)如果臨空坐獄,也未必為吉。這提醒我們:不要以標籤來判斷人或事,而要看其當下的實際處境與能量狀態。
八煞者:德、合、鬼、墓、破、害、刑、沖。它們是壬學判斷中最為常用的八種關係類型,各有所主,須結合旺相空亡與往來生克綜合判斷。
幹有德合鬼墓,支藏破害刑沖,看其旺相空亡,定其往來生克。 合乃完成,德為慶會,鬼主傷殘,墓多曖昧,破知損壞,害見侵凌,刑分強弱,沖不安寧。 旺相察氣於四時,空亡主事於一旬,往來定遠近之期,生克分父子之親。
| 格局 | 斷語 |
|---|---|
| 德神臨日 | 凡凶化吉 |
| 發用制之 | 反為不吉 |
| 遭夾克 | 謂之滅德 |
| 德神臨於日鬼之上,又與日鬼作合 | 謂之德化為鬼,反吉為凶 |
| 德神為空、受制、遭刑、被害 | 皆不能為福 |
如甲日用寅為日德,而寅上見巳,則為德神被害。見死墓絕者,例亦如此。
凡八煞制化,若臨陷地,則不能為禍福。
八煞體系是壬學的關係類型學。它將「德、合、鬼、墓、破、害、刑、沖」八種基本關係定義為判斷的八種維度。這八種維度構成了壬學分析中最核心的概念工具包。
德代表內在的道德力量與福報。德神臨日則凶化為吉,但德神若被制(發用制之、遭夾克、為空、受刑害),則其力量無法發揮。尤其「德化為鬼」警示:道德若被利用與邪力結合,反成大害——這既是命理判斷,也是深刻的社會觀察。
八煞中「合」為完成、「沖」為不安,體現了和諧與衝突這一永恆主題。「刑分強弱」說明刑的關係並非一概而論,須看雙方力量對比;「破知損壞」則指向結構性的缺陷與損耗。
八煞之中,德被置於首位,這是壬學中極為重要的倫理特徵:技術判斷之上,有道德維度。「德神臨日,凡凶化吉」意味著在壬學的世界觀中,德行本身具有轉化凶險為吉慶的力量。而「德化為鬼」則警示:當德行被異化、被利用時,它可能變成比鬼更可怕的力量。這種對德之兩面性的深刻認識,在當代社會治理與個人修養中仍有重要的啟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