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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7 章
壬归
謀望之占,種類繁多,所測之事不同,取用各有其宜。依類審察情勢,無需贅言。然而「勢」與「利」二字,實為世間最先行之事,也是謀望之中最為急迫者。因此開篇即以干貴求財為首要,詳細闡述。若能把握關鍵、洞悉要領,則綱舉目張,各類占斷自無棘手之處。觸類旁通,全在學者的領悟。
所謂「干」,是有人去求,並非空求;所謂「求」,是向人而求,並非漫無目標。人與我交錯呈現,便形成了對待之象。吉凶可否,當從這「成象」之間首先推求。成象之端,先看日辰,而用傳(三傳)與年命則是扶持救援、貫通始終的「通象」。所謂「貴」有其類,「財」亦有其類,而有氣無氣,則是克應的必要條件。
日主動,代表我方;辰主靜,代表對方。以辰上神觀察對方,以日上神觀察我方。我前往求人,是動象,故稱「干」。若日上神與辰上神生合則吉,天將吉、氣數旺者更吉;戰克則凶,天將凶、氣數休囚者更凶。相刑則彼此不投,相冲則難以契合,相害則有阻礙,相破則無所成就。乘臨關係固然應當詳察,陰神也須兼顧——旺相休囚以五氣論,吉凶以神將論。
辰上神受克傷,說明對方自身正處困頓,豈能捨己從人?若更逢囚死、空亡,或脫害交加,前往必無益處。日上神受克傷,說明我方之事正是乖張不順,何暇潔身他往?若更逢凶神、空亡、無氣,或刑害並見,只是徒然自疲。
若辰上神生合日干,但其陰神克制辰上神,則對方雖有相助之心,卻因有所畏忌而不敢行動,不可依賴。辰陰所乘的天官,即對方所畏懼之人、所忌憚之事。如陰乘太常則有父母尊長之畏,乘天后則有婦女之畏,乘太陰則有兄弟之畏,乘勾陳忌爭鬥之事,乘朱雀忌口舌之事等。若辰陰與辰陽生比,而又與日干作合,則對方內部必有相助之人暗中撮合,可以依賴。撮合之人,也以辰陰所乘天官來推斷。
以上是認識對待大體的法則,理當如此,勢所必然,故稱「成象」。凡涉及人我、有對待之象的事,皆當從此推求,何止謀望?大體吉凶既定,然後可求通象,以言扶救、以決始終,故用傳、命、年繼成象之後而詳論。
休咎之機,關乎發用(初傳);轉移之妙,在於中傳;末傳為終結歸宿之所。三傳有出入之異,吉凶由此分別。扶救雖在於用傳,但緊要關鍵卻在於年命。凡占皆當詳察,所以稱為「通象」。
初傳所乘之神乘吉氣而旺相,又別無傷損,則以吉應,其應驗迅速,因氣旺之故。囚死乘凶,又遭戰克,則以凶應,其應驗遲緩,因氣休之故。吉則順從,凶則避開,空則無形,吉凶皆不成,不在論列。氣的衰旺以五氣言,用的戰克以神將言。
初傳生合日支而刑傷日干,則利在彼方,害在我身;合日干而刑傷日支,則利在我方,害在彼身。害在彼者,不利有所前往;害在我者,不去又有何災?這就是「休咎之機,關乎發用」的含義。
初傳雖對日干為吉,但其陰神克制初傳,則用神之力較為微弱——用雖吉,不可依賴。惟有用凶於日干之時,反而利於陰神克制初傳,能轉凶為吉。初傳雖吉,而陰神入墓或空亡,則有中途受阻難行之象,事宜速辦,不可遲緩。這就是「轉移之妙,屬於中傳」的含義。
從墓傳生而末傳逢吉旺,則最終能成;自生傳墓而末傳遇凶休,終當止息。吉於辰上神者,彼方獲利;吉於日上神者,我獲其功。
凡初傳遞克末傳,而末傳克日干者,用雖生干,不可依賴。然其為患於日較遲,見之宜速,以就初傳之生。
末傳遞克初傳,初傳克日干者,生雖見於末傳,不可依賴。然其為患於日必速,見之宜早,以避初傳之克。
凡日干生初傳,而初傳遞生末傳,終非所利:不僅源消根斷,而且鬼在末傳。
凡末傳遞生初傳,而初傳生日干者,凡事有成:不僅從旁相助,而且財在末傳。
凡從支上發用,傳至干上,而能生合日干者,對方有親近我之心,可以前往求之。自干上發用,傳入支上,而又與之生合者,我有親近對方之象,前往無咎。這就是「出入之異,去就攸分」。
本命主導生平,行年關乎氣運,雖久暫不同,實為占者所獨有。本課傳中分視,各有專司;合命年而比較推求,方為切己。因此日用(日干與用神)不可傷殘,年命最宜和好。日干與行年交互克制,自招乖違。本命被辰上神所傷,非我之利。惟本命能剋制所類之神,亦可言財。類神剋制本命行年,當以鬼論。這就是「扶救雖有三傳,緊關則由年命」的含義。
事涉干求,可否雖在象內判斷;情關得失,吉凶更從類神中推求。象吉而類凶,象不可全恃;類吉而象凶,類亦難憑。兩者相需並用,占法方為完備。有吉無凶,方可進取;吉凶可否,豈能輕言?
所干者既為貴人,則所類者為天乙。天乙上乘吉旺,則「乘時」;又履吉旺之地,則「得地」。既乘天時,又得地利,而與日干生合,則貴人正當權柄,勢實在我。其心實能相制,其力足以從心所欲。若貴陰與貴神兩處又見生扶,則更為全吉。反此則不宜妄求。
所求者既為財帛,則所類者為青龍,即日干所剋之神。財神(神)與財將(天將)既不深藏,又不內外刑戰,上下不逢空亡休囚,而財陰與財神兩處又與日干生合,則所望雖奢,求之可得,沒有後患。反此則不宜妄求。
類陰得吉,宜前往求取。前往必有所求,所求必有類神。凡向貴人求文書權柄之事,雖已看貴人天乙,又當分看朱雀;有情分之求者,分看太陰;有衣帛穀粟之求者,分看太常;有恩澤婦女之求者,分看天后——這些稱為類將。
求珠玉者,看從魁(酉);求弓矢劍戟者,看傳送(申);求圖書傘蓋者,看登明(亥);求書籍者,看功曹(寅);求雁羊酒食者,看小吉(未);求墓田者,看大吉(丑);求魚鹽者,看天罡(辰);求犬馬者,看天魁(戌)與勝光(午)——這些稱為類神。
看類將時,吉凶在於所乘之神。若神克其將,將則無權,力量便減。神傷日干,將也從而傷之,類神便凶——非徒無益,反而有損,何必去求?看類神時,精神雖在於天官,力量卻由氣與地決定。天官即便不是凶惡之神,而氣與地卻值凶休者,類神雖現,也不足取。
凡干君王者,當視太歲之上下;干省府者,當視月建之上下;干尊長者,當視日德之上下。若即乘時得地,而又生合日干,則信任必專,而恩澤自然深厚,前往可也。反此則有求榮得辱之患,去了有何益處?
至於吉凶諸煞,雖為克應之所必需,實因眾象而各有相能之用,不可膠柱鼓瑟地看待。神煞歷書俱在,無需贅述。
約而言之,不過:四課定人我之情;三傳決始終之要;類神類將指事而專求;本命行年相參而比較;諸神煞關乎克應。精誠自可通靈——至此已盡述其要。
至於明吉而遁凶(表面吉而暗藏凶),必須防備其暗損;明凶而遁吉(表面凶而暗藏吉),尚有其默然之益。陰神休咎,所繫非輕;氣地興衰,相關最切;生剋制化之妙,換個位置便形態不同;輕重虛實之微,如騎牆而見幻影——這些都是占斷中容易忽略、而謀望占中最當詳察之處。因此在「歸約」之末,特別揭示出來。
1. 對待成象——四課定人我
原文最核心的方法論,在於將一切謀望占斷歸約為「人我對待」之象。日為我,辰為人,以日上神與辰上神的關係來判斷雙方的態度與互動的吉凶。這不是簡單的吉凶判斷,而是對人際關係中對方處境、我方狀態、彼此意向的全息把握。
2. 三傳通象——過程與始終
發用(初傳)定休咎之機,中傳為轉移關鍵,末傳為終結歸宿。三傳之間還有「出入之異」——從支上傳出干上,與從干上傳入支上,意義截然不同。這體現了古人對事情發展動態過程的深刻理解:吉凶並非一成不變,而是有轉折、有變化、有始終。
3. 類神類將——具體化取用
「象」定大體吉凶,「類」定具體得失。兩者相需並用,缺一不可。象吉類凶,不可全恃;類吉象凶,亦難憑信。這種雙重驗證的思維方式,在方法論上極具啟發意義。
4. 陰神氣地——暗中之機
全篇反覆強調陰神、氣地的重要性,指出「明吉而遁凶,是必防其暗損;明凶而遁吉,尚有與其默益」。這種對表面之下的暗流的關注,是六壬占斷精妙之處,也體現了古人對事物複雜性的深刻認識。
從「干貴求財」到現代人際關係與資源獲取
古代的「干貴求財」,本質上是向上社交與資源爭取的占斷。放到現代語境,「干貴」對應的是求職面試、爭取領導支持、尋求合作方、向上級提案等一切向他人尋求資源或認可的行為;「求財」則對應的是商業談判、投資決策、項目爭取等領域。
原文提出的框架在現代場景中依然有效:
去迷信化的理性解讀
原文本身就是一部系統性極強的占斷方法論著作,幾乎沒有鬼神迷信色彩。其邏輯核心是建立一套符號系統來模擬人事關係與發展過程。在理性思維的框架下,這套系統的價值在於:
決策輔助框架
將原文的占斷邏輯轉化為現代可操作的決策清單:
| 古代概念 | 現代對應 | 關鍵問題 |
|---|---|---|
| 日上神 | 自身狀態 | 我是否具備前往爭取的條件? |
| 辰上神 | 對方狀態 | 對方是否有能力與意願滿足我的需求? |
| 辰陰 | 對方隱情 | 對方內部有無阻礙或助力因素? |
| 初傳 | 第一步行動 | 當前時機是否合適?應速還是應緩? |
| 中傳 | 過程變數 | 中途可能出現什麼轉折? |
| 末傳 | 最終結果 | 最終結果對誰有利? |
| 類神 | 具體目標 | 我究竟在求什麼?這個目標本身是否可得? |
| 年命 | 個人條件 | 我的長期運勢與當年氣運是否支持此事? |
實操建議
“對待成象”與主體間性
原文開篇即言“日動為我,辰靜為人”,“人我錯陳,則對待有象”。這種將一切謀望置於人我關係中考察的思維方式,與當代哲學中的主體間性概念有深層呼應。吉凶並非客觀存在於事物本身,而是產生於主體之間的互動關係之中。一件事的成敗,不取決於單方面的意願或能力,而取決於雙方狀態的匹配與互動。
“通象”與過程哲學
“休咎之幾,關乎發用;轉移之妙,乃屬中傳;末為底止之鄉”——三傳的結構揭示了古人對時間性的理解:事物並非靜態的存在,而是在時間中展開的過程。初、中、末三傳不是三個孤立的時間點,而是一個連續的發展軌跡,其中既有因果關係(遞克、遞生),也有轉折可能(轉移之妙)。這與懷特海的過程哲學中“現實實有是一個過程”的觀點可相參照。
“明吉遁凶”與表裏之辨
“明吉而遁凶,是必防其暗損;明凶而遁吉,尚有與其默益”——這是中國古代思想中表裏不一觀念的占卜表達。表面與內裏、顯與隱、明與暗的辯證關係,在《老子》“大巧若拙,大辯若訥”、《易經》“知幾其神乎”等經典中都有體現。謀望占中特別強調陰神,正是這種“重陰察隱”思維的具體實踐。
“類”的思維方式
原文第五部分“引伸”展示了中國古代類比思維的精妙:珠玉→從魁,弓矢→傳送,圖書→登明,書籍→功曹——每一個具體事物都被納入一個龐大的符號系統之中。這種思維方式看似“迷信”,實則是一種高度結構化的符號映射系統,其背後的邏輯是將世界理解為一張可以相互關聯的網絡,任何事物都能在網絡中定位並與其它事物建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