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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 33 章
庄子
骈拇枝指出乎性哉,而侈于德;附赘县疣出乎形哉,而侈于性;多方乎仁义而用之者,列于五藏哉,而非道德之正也。是故骈于足者,连无用之肉也;枝于手者,树无用之指也;多方骈枝于五藏之情者,淫僻于仁义之行,而多方于聪明之用也。
是故骈于明者,乱五色,淫文章,青黄黼黻之煌煌非乎?而离朱是已!多于聪者,乱五声,淫六律,金石丝竹黄钟大吕之声非乎?而师旷是已!枝于仁者,擢德塞性以收名声,使天下簧鼓以奉不及之法非乎?而曾、史是已!骈于辩者,累瓦结绳窜句,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而敝跬誉无用之言非乎?而杨、墨是已!故此皆多骈旁枝之道,非天下之至正也。
彼正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故合者不为骈,而枝者不为跂;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是故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
意仁义其非人情乎!彼仁人何其多忧也。且夫骈于拇者,决之则泣;枝于手者,齕之则啼。二者或有余于数,或不足于数,其于忧一也。今世之仁人,蒿目而忧世之患;不仁之人,决性命之情而饕贵富。故意仁义其非人情乎!自三代以下者,天下何其嚣嚣也。
且夫待钩绳规矩而正者,是削其性者也;待绳约胶漆而固者,是侵其德者也;屈折礼乐,呴俞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者,此失其常然也。天下有常然。常然者,曲者不以钩,直者不以绳,圆者不以规,方者不以矩,附离不以胶漆,约束不以纆索。故天下诱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故古今不二,不可亏也。则仁义又奚连连如胶漆纆索而游乎道德之间为哉!使天下惑也!
夫小惑易方,大惑易性。何以知其然邪?自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是非以仁义易其性与?
故尝试论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
臧与谷,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问臧奚事,则挟策读书;问谷奚事,则博塞以游。二人者,事业不同,其于亡羊均也。
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
天下尽殉也:彼其所殉仁义也,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其殉一也,则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残生损性,则盗跖亦伯夷已,又恶取君子小人于其间哉!
且夫属其性乎仁义者,虽通如曾、史,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于五味,虽通如俞儿,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乎五声,虽通如师旷,非吾所谓聪也;属其性乎五色,虽通如离朱,非吾所谓明也。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臧于其德而已矣;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矣。夫不自见而见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
夫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虽盗跖与伯夷,是同为淫僻也。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为仁义之操,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也。
脚趾连在一起、手上多长一根指头,这些是天生的,但对于德(人得之于道的内在禀赋与自然状态)来说却是多余的;皮肤上长出的赘瘤、肉疙瘩,是从形体上生出来的,但对于性(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来说却是多余的。同样,想方设法把仁义拿来广泛施行的人,虽然把仁义看得像五脏一样重要,但这并不是道德(道与德,天道与万物自然本性)的本然正道。
所以说,脚上骈生的趾头,只是连了一块无用的肉;手上多出的指头,只是长了一根无用的手指;那些在五脏之性上多生枝节的人,在仁义的行为上过度偏邪,又在聪明才智的运用上多生枝蔓。
因此,在视觉上过度敏锐的人,扰乱了五色,混淆了文采,青黄相间、黼黻华丽的图案难道不是这样吗?离朱就是这样的人!在听觉上过度灵敏的人,扰乱了五声,滥用了六律,金石丝竹、黄钟大吕的声音难道不是这样吗?师旷就是这样的人!在仁义上多生枝节的人,拔高德行来堵塞本性,以此博取名声,让天下人都鼓噪着去奉行那些根本做不到的法则,难道不是这样吗?曾参和史鰌就是这样的人!在辩说上多生枝节的人,像堆瓦片、结绳扣一样堆砌辞藻、穿凿文句,心思游荡在“坚白”“同异”这些概念游戏之间,疲惫不堪地称颂那些毫无用处的言论,难道不是这样吗?杨朱和墨翟就是这样的人!所以这些都是多余的、旁生的枝节之道,不是天下最正的道。
那真正端正的人,不偏离性命(天赋予人的本性与命运的内在真实)的本真。所以合在一起的不算骈,分枝而出的不算多;长的不算有余,短的不算不足。因此野鸭的腿虽然短,给它接上一段它就会忧惧;仙鹤的腿虽然长,给它截去一段它就会悲伤。所以本性是长的就不能截短,本性是短的就不能接长,这样就无须去除什么忧虑了。
想来仁义大概不是人的本然之情吧!那些仁人怎么有那么多忧虑呢?况且脚趾骈生的人,割开它会哭泣;手指多枝的人,咬掉它会啼哭。这两种情况,一个比常人多出一部分,一个比常人少了一部分,但它们在造成忧虑这一点上是相同的。如今的仁人,满眼忧虑地操心天下的祸患;不仁的人,则毁弃自己的性命之情去贪婪地追逐富贵。所以想来仁义大概不是人的本然之情吧!自从夏商周三代以下,天下怎么如此喧嚣纷乱呢。
况且,靠着钩、绳、规、矩来校正的,是在削损事物的本性;靠着绳索、胶漆来固定的,是在侵害事物的德;用礼乐来扭曲矫饰,用仁义来吹嘘安抚,以此慰藉天下人心的,这是在丧失事物本来的状态。天下的事物有它本来的状态。这本来的状态就是:弯曲的不用钩,笔直的不用绳,圆的不用规,方的不用矩,黏合不用胶漆,捆绑不用绳索。所以天下万物自然地生长,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生长;同样地各自获得,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获得。所以古今的道理没有两样,不可人为地减损。那么仁义又何必像胶漆绳索一样,连绵不断地在道德之间穿梭游说呢!这只会让天下人迷惑罢了!
小的迷惑会迷失方向,大的迷惑会迷失本性。怎么知道是这样呢?自从虞舜标举仁义来搅扰天下以来,天下人没有不奔命于仁义的。这难道不是用仁义来替换了人的本性吗?
所以试作论证:自三代以下,天下人没有不用外物来替换自己本性的!小人为了利益而牺牲自身;士人为了名声而牺牲自身;大夫为了家族而牺牲自身;圣人为了天下而牺牲自身。所以这几类人,事业不同,名声各异,但在伤害本性、以自身为牺牲这一点上,是完全一样的。
臧和谷两个人一起去放羊,都丢了羊。问臧在做什么,他说拿着书简读书;问谷在做什么,他说在玩掷骰子的游戏。两个人做的事不同,但在丢羊这件事上是相同的。
伯夷为了名声死在首阳山下,盗跖为了利益死在东陵之上。两个人死的原因不同,但在残害生命、损伤本性这一点上是相同的。为什么一定要认为伯夷对而盗跖错呢?
天下人都在牺牲自己:那些为仁义而牺牲的,世俗称之为君子;那些为财货而牺牲的,世俗称之为小人。同样是牺牲,却有君子和小人的分别。但从残害生命、损伤本性来看,盗跖也就是伯夷了,又何必在他们之间区分君子和小人呢!
况且,把本性拴在仁义上,即使精通得像曾参、史鰌一样,也不是我所说的善;把本性拴在五味上,即使精通得像俞儿一样,也不是我所说的善;把本性拴在五声上,即使精通得像师旷一样,也不是我所说的聪;把本性拴在五色上,即使精通得像离朱一样,也不是我所说的明。我所说的善,不是指仁义,而是善于守护自己的德罢了;我所说的善,不是指仁义,而是放任自己的性命本真罢了;我所说的聪,不是指能听到别人,而是能听到自己罢了;我所说的明,不是指能看到别人,而是能看到自己罢了。不能看到自己而只看到别人,不能安于自身所得而只去获取别人的所得,这是获得了别人的获得,却没有获得自己的获得;这是安适于别人的安适,却没有安适于自己的安适。
安适于别人的安适却不自适于自己的安适,那么盗跖和伯夷,同样都是偏邪不正的。我自愧于对道德的领悟还不够,因此向上不敢奉行仁义的操守,向下不敢做偏邪不正的行为。
《骈拇》篇的核心是一个字:性。庄子借“骈拇枝指”(并生的脚趾、多长的手指)和“附赘县疣”(皮肤上的赘瘤)作譬喻,指向一个根本命题:一切外加于本性之上的东西,无论看起来多好、多高尚、多有用,都是多余的,甚至是有害的。
骈拇和枝指天生的,对于“德”而言是多余的;赘疣从形体生出,对于“性”而言是多余的。由此引出一个关键的类比:仁义对于人的本性而言,同样是多余的。庄子并不是说仁义本身“坏”,而是说当仁义变成一种外在的规范、一种被人为推崇的标准、一种让人“奔命”的东西时,它就从自然变成了矫饰,从本性变成了枷锁。
文中反复用对比来强化这个论点:离朱的“明”扰乱了五色,师旷的“聪”扰乱了五声,曾参、史鰌的“仁”堵塞了本性,杨朱、墨翟的“辩”浪费了生命。他们都把自己的天赋之“长”发展到了极致,换来了名声和成就,但从“性命之情”的角度看,都是“多骈旁枝之道”,偏离了正道。
庄子给出的正面答案在“彼正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一句:真正端正的人,只是不偏离自己的本性。野鸭腿短,那是它该有的样子;鹤腿长,那也是它该有的样子。短的不该续,长的不该截。自然状态本身没有“有余”或“不足”的问题,一切衡量都是人为加上去的。
篇末的“自闻”“自见”“自适其适”是整篇的落脚点:真正的“聪”不是比别人听得更清楚,而是能听见自己内在的声音;真正的“明”不是比别人看得更远,而是能看清自己的本性。一个人如果一味追求“得人之得”“适人之适”——别人有的我也要有,别人认可的我就要追求——那无论他追求的是仁义还是利益,本质上都是“淫僻”。
这一篇对当代人来说,简直是一剂清醒剂。
我们生活在一个“附加项”泛滥的时代。原生家庭、学历、职业、收入、房产、社交圈层、人格标签——所有这些东西,本来未必是问题,但当它们变成定义“你是谁”的标准,变成必须追逐的目标时,就成了庄子所说的“骈拇枝指”。你有没有想过:你为之焦虑、内卷、自我消耗的那些东西,有多少是你真正需要的,有多少只是“别人有所以我也要有”的附赘?
庄子的洞见在于:问题不在于事物本身,而在于“失其性命之情”。就像野鸭的短腿和鹤的长腿,各自都是完整的。但一旦有了“腿应该多长才算正常”的外在标准,野鸭就觉得自己有缺陷,鹤就觉得自己有负担。我们现代人的焦虑,大多来自这种“被定义出来的缺陷感”:不够瘦、不够有钱、不够成功、不够自律、不够情绪稳定……这些标准是谁定的?是你自己,还是被“仁义”“成功学”“社会规范”这些外在系统植入的?
另一个极具冲击力的观点是:小人和圣人殊途同归。小人为了利益牺牲自己,圣人为了天下牺牲自己,表面上一个低俗一个高尚,但在“伤性以身殉”这一点上,完全一样。放到今天:一个为了KPI透支健康的上班族,和一个为了所谓“理想”燃烧生命的人,在“以物易性”的层面,没有本质区别。庄子并不是说“不要努力”,而是说:任何让你失去自己本性的追求,不论它被包装得多么高尚,都值得警惕。
还有“臧与谷牧羊”的寓言,放在今天就是:一个人刷手机丢了工作,一个人加班学习也丢了工作,原因不同,结果一样。庄子不是要你什么都不做,而是要你问:你在做的事,真的在“牧羊”吗?还是你在用“读书”或“博塞”来逃避真正重要的东西?
这一篇最能落地的启示,是学会分辨“自适”与“适人”。
很多人的痛苦来自一个隐蔽的模式:用别人的尺度来丈量自己的人生。别人的成功定义了你必须成功,别人的生活方式定义了你应该如何生活,别人的价值观定义了你该追求什么。庄子给出的是相反的方向:自闻、自见、自适其适。
具体到心性修养上,可以这样用:
《骈拇》篇提出一个极具颠覆性的伦理学命题:道德本身可能是一种异化。
通常我们认为道德是“好”的,仁义是“善”的。但庄子追问的是:当仁义成为外在规范,当道德成为社会评价的标准,当“做好人”变成一种需要“奔命”去完成的任务时,它还算得上“好”吗?这触及了一个深层的哲学问题:价值的内在与外在之分。
在庄子看来,“德”是人得之于道的内在禀赋,“性”是人与生俱来的本然状态。真正的善(“臧”)不是合乎外在的道德规范,而是“任其性命之情”。这意味着:道德不应是外部施加的标准,而应是内在本性的自然流露。一旦道德变成外部的“钩绳规矩”,它就反而成了“削其性”的工具。
这个思路与存在主义的某些洞见不谋而合。海德格尔区分“本真”与“非本真”的存在,萨特强调人不应被外在定义所奴役,归根结底都在说同一件事:不要让别人替你决定你是谁。庄子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不仅指向“自由”,更指向“自然”——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回归本性。
另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差异与平等的悖论。庄子说“合者不为骈,枝者不为跂;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这是在取消“正常”这一概念。所谓“正常”不过是一个统计学的平均值被包装成了规范。野鸭的短腿和鹤的长腿,各自都是“正”的。这提示了一种比现代多元主义更彻底的立场:不仅容忍差异,而且从根本上取消“正常/异常”的划分。这种思想在今天依然具有解放性力量。
本内容基于道家经典古籍,仅供传统文化学习与人生参考,不构成宗教、医疗或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