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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 14 章
六壬粹言
本卷針對六壬占斷中十項常見爭議與謬誤,逐一辨析正誤、釐清源流,旨在糾正後學沿襲之非,回歸古法本旨。內容涵蓋月將起法、貴神取用、旦暮貴人之分、五行與十干生墓之別、土墓定位、涉害起課、別責取用、八專課式、行年推算及二十八宿分野等核心問題。以下逐則闡述。
月將的取用方法,諸家書籍皆以每月中氣作為過宮依據。所謂每月中氣,即太陽過宮時所躔之辰次。此法至精至確。然而有以月令合神替代中氣取月將者,未免自我作古、似是而非。至明代姚廣孝用河圖生成之數,陽干從生數、陰干從成數,依其數而跳躍取將,創為異說,更屬荒唐,斷不可從。
月將的本質是太陽在天球上的實際位置。太陽行度以中氣為節點過宮,每一中氣對應太陽進入新的黃道宮次。以中氣定月將,是基於天文實測的精確方法。月令合神、河圖數取將等法,皆脫離了「月將即太陽躔度」這一天文學根基,屬於術數家附會之說。
月將系統本質上是一套天文曆法模型。太陽每年在黃道上運行一週,經過十二次(星紀、玄枵、娵訾等),每過一次對應一個中氣。六壬以月將加時起課,實則是將天體運行的時空座標投射到占斷盤式中。任何脫離天文實際的「創新」,都使模型失去客觀參照。這與現代科學中「模型必須建立在可觀測事實上」的原則相通。
「辨非」的核心精神在於:方法論必須有其存在論根基。月將取用之所以有是非之分,在於是否忠實於「天」的客觀運行。六壬作為「天人之學」,其前提是對天道規律的精確把握。任何主觀臆造的快捷方式,無論多麼巧妙,都會切斷占斷與天道的關聯,使「天機」淪為空轉的符號遊戲。
十干貴神的取用,《通龜》《訂訛》等書皆以甲戊庚用丑未,六辛用寅午。而《曾門》《金匱》等書,甲戊用丑未,庚辛用寅午,彼此互異。查《協紀辨方書》雖與此又有不同,但甲戊庚同用丑未這一點則一致。子平術中的天乙貴人,也是甲戊庚同用丑未。可知《通龜》所用之法,確鑿而不可改易。
天乙貴人的取用存在兩套傳承:一以《通龜》為代表的「甲戊庚共丑未」體系,一以《曾門》為代表的「甲戊共丑未、庚辛共寅午」體系。判定的關鍵依據有二:一是《協紀》的官方認可,二是子平術的旁證——兩個獨立系統殊途同歸,共同指向甲戊庚同用丑未為確。
貴人取用的分歧,本質上是版本傳承的差異,而非理論創新的分歧。不同古籍在傳抄與流派發展中形成了不同口诀。判斷正誤的方法很樸素:橫向比對——看不同術數系統是否有共識。八字與六壬雖體系不同,但天乙貴人的底層邏輯一致,其共識具有交叉驗證的效力。
口訣之爭背後是一個深刻問題:經典權威如何確立? 在無實測可依的符號系統(如貴神)中,正誤只能由「多源印證」來錨定。這與當代科學中的「可重複性」原則有異曲同工之處:一項結論若能在獨立系統中被重複驗證,其可信度便顯著提升。
旦暮貴人即陰陽貴人。如得卯辰巳午未申六時則用陽貴,得酉戌亥子丑寅六時則用陰貴。此法極為妥當。然而有人拘執於:白日占課即得夜時也用日貴;夜晚占課即得日時也用夜貴。如此則日占者多、夜占者少,未免偏而不全。又有認為晝夜有長短、晨昏有早晚,應以日出日入之時定旦暮貴人者,更屬刻舟求劍。
旦暮貴人的劃分標準是占課時辰的陰陽屬性,而非占卜者所處的實際晝夜狀態。卯至申為陽時用陽貴,酉至寅為陰時用陰貴。這一劃分簡潔、對稱、覆蓋全部十二時辰。以實際日出日落為準,則因季節與緯度不同而難以統一,反失其精確性。
六壬的時辰系統是理念化的時間模型:十二時辰被均勻劃分為陰陽兩片,每片六時。這種對稱結構與實際晝夜長短無關,是一種「形式化」的時間框架。若強行與實際晨昏掛鉤,等於用「經驗時間」替代「術數時間」,破壞了模型內部的一致邏輯。這類似於數學中「公理體系」的自洽性優先於其與物理世界的一一對應。
此條揭示了一個重要原則:術數體系是一個封閉的形式系統,其內部規則追求一致性與完備性,而非與經驗世界的一一映射。混淆「模型」與「現實」,是外行常犯的錯誤。六壬的效力恰恰來自這種形式化的時空架構——它提供了一個不受外界干擾的「參照座標系」。
起長生、日墓之法,有五行與十干之別。五行起法不論陰陽,一律順行(如木長生在亥、墓在未;火土長生在寅、墓在戌等)。十干起法則分陰陽順逆,陽干順行、陰干逆行,陽之死地即陰之生地。若依十干法,則十二神中的臨官位恰為日干之祿神,日祿不錯——然而不知此法乃子平家所用,六壬向無此類。查陳公獻、郭御青二位先生所存占驗之課,俱用五行生墓而不用十干生墓,其應如響,即此可知所從矣。
六壬長生墓庫的取法應以五行統一論為準:木長生亥、墓未;火長生寅、墓戌;土長生寅、墓戌(從火);金長生巳、墓丑;水長生申、墓辰。陰陽干不分順逆,均按此五行循環順行。十干分陰陽順逆的起法雖在子平術中適用,但六壬自有其獨立方法論,不可混用。
六壬與八字雖然共用干支系統,但其理論根基不同。八字以日干為體,故長生墓庫須分陰陽干順逆;六壬以課體五行生克為用,干支的五行屬性比其陰陽屬性更為核心。陳公獻、郭御青的占驗課例是極具說服力的實證材料——他們以五行法斷課「其應如響」,說明這一方法經得起實踐檢驗。
不同術數體系之間的方法不可隨意移植,反映了一個深層認識論原則:理論的完整性優先於符號表面的一致性。六壬與八字雖共用干支外殼,但各自構建了獨立的「語義場」。將八字邏輯直接嵌入六壬,表面看是「借用」,實則是「污染」,破壞了六壬課式自身的解讀邏輯。
戊己土的墓神,有主張從水用辰者,有主張從火用戌者,各執一詞,莫衷一是。不知六壬一書中,丙戊同祿於巳、丁己同祿於午(旺祿等神),土既從火為用,而獨獨在絕墓等神上反從水為用,豈不自相矛盾?故戊己斷以戌作為墓,方得其真。
戊己土在六壬體系中的取用原則是土從火。理由有二:其一,祿位取用上,丙戊同祿巳、丁己同祿午,已確立土從火的先例;其二,若墓位又從水用辰,則土在同一體系內出現了「祿從火、墓從水」的雙重標準,邏輯上不能自洽。因此戊己墓取戌。
此條的論證方式非常精彩,是典型的邏輯一致性檢驗:不訴諸任何權威口訣,而是從體系內部已有的取法(祿位)出發,推論未知項(墓位)應遵循同一原則。這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與現代學術中的「理論一致性」檢驗完全同構。
「土從火」本質上是五行歸類問題。土在五行中居中央,無方無隅,其屬性依附於火(生土者為火)還是水(克土者為水存疑,傳統有土從水之說)?六壬取「從火」,著眼於生成關係——火生土,故土之墓與火同。這一選擇體現了六壬體系對五行之間「生」的優先性的重視。
涉害一課,取克賊之神,從地盤歷數歸於本家,以受克最深者為用。經云「涉害行來本家止,多克便將用為起」即是此意。如涉害深淺相同,則取孟位上神為用;孟位上無取,則取仲位上神為用。此是古法。近來諸家均未採用,然其原委不可不知。至於「擇比」一法,涉於趨避,斷不可從。
涉害課的本質是比較受克深淺來確定初傳。具體方法:在四課中找到所有被下賊上的神,逐一將每個受克之神從地盤出發,按順時針曆數,統計其所克之數(即「害」的次數),受克最深者為初傳。若深淺相等,則按「先孟後仲」的次序取用。這一方法旨在解決「多個下賊上」時的取捨問題。
涉害算法是六壬中最具算法化特徵的一種起課方法。它不是簡單地取第一個下賊上者,而是引入了「加權比較」機制:以受克之神所克之多少為權重,選擇克力最重者。這在某種程度上類似於現代決策科學中的「多因素加權法」——當一個系統同時存在多個擾動項時,選取影響力最大者作為主要矛盾。
涉害之名的深層含義:凡事宜深察其害而後定。在課式中,它是為處理「多個下賊上」的複雜局面而設。其哲學隱喻是:當逆境(下賊上為逆)多方襲來時,要找出最致命的那個威脅優先處理。與現代風險管理中的「風險優先級排序」思路不謀而合。
別責一課,有人說應常用天上神作初傳。剛日既取乾合上神為用,柔日也宜取支三合前位上神為用。如酉日取地盤丑位上神,而非用丑本身。其說似是而非,不知剛日主動、柔日主靜,陰陽有別,故取用亦有差異,仍以古法為正。
別責課的正確取法:**剛日(陽干日)**取乾合上神為初傳,**柔日(陰干日)**取支三合前位上神為初傳。有人認為柔日也可仿照剛日取天上神,此為謬誤。剛日主動,其用從干(天)出發;柔日主靜,其用從支(地)出發。陰陽之道不同,其取用方法自然有別。
這一條的核心在於陰陽體用觀的貫徹。陽干日的「動」體現在從干上神(天盤)取用,因為天際變化主動;陰干日的「靜」體現在從支三合的地盤位取神,因為地勢沉穩主靜。這種取用邏輯與《易經》「天尊地卑、剛柔相推」的思維模式一脈相承。
別責課的「別」字意味深長:四課不全,無法用比用、涉害等常規法,只能「另尋別途」——但「別途」不是任意創新,而是嚴格遵循陰陽之道來取用。這啟示我們:方法論的靈活性不等於隨意性,創新必須有原理層面的依據。
八專一課,《訂訛》也取遙克,不知伏吟課干支只有二神,八專干支同處一位。伏吟課既無遙克之例,八專何獨取遙克?且若既取遙克,則古來就不必另設獨足一課了。有克賊者,照舊用克賊、比用、涉害之法。如無克賊者,則用順逆三神之法為當。
八專課的特殊性在於:干支同位(如甲寅日、丁未日等),四課中有三課相同,甚或全部相同。此時四課的結構與伏吟課類似——形態高度對稱。伏吟課不取遙克,八專也不應取遙克。正確做法:有克賊則按常規克賊法處理;無克賊則用順逆三神法(即從干陽順數第三課、干陰逆數第三課取用)。
這一條體現了六壬起課方法的重要原則:課式的結構特徵決定取用方法。八專課與伏吟課在結構上具有「自對稱」的相似性(干支同位),因此處理方法也應有對應關係。用遙克法處理八專,等於無視其結構特徵,將它與「四課不全但有遙克可用」的情形混淆。
八專課「干支同位」的意象具有深刻的哲學隱喻:當事物的內外、彼我完全重合時,意味著一種極端的同質狀態。這種狀態既可能是至簡至真的純粹,也可能是僵化凝固的死局。因此八專課需要「順逆三神」來打開局面,從第三位尋找到變化的契機。
行年的推算,男起丙寅、女起壬申,此為正法。然而有人主張男從生年旬首前三位起一歲,女從生年旬首後五位起一歲。如甲戌旬年生人,男起丙子、女起壬午;甲申旬年生人,男起丙戌、女起壬辰。各旬不同,似乎有理,細按之則全是似是而非。人生於寅,為歲月之首建,故男從寅起;申為寅之對,故女從申起。陳公獻先生尊用此法,無不應驗,我使用也能應驗。則六甲異用之說,可以棄而不論了。
行年推算的標準法則極為簡單:男一歲起丙寅,女一歲起壬申,此後每年順推一位。此為歷代相傳的正法。其理論基礎:寅為歲月之首(正月建寅),象徵陽氣初生,男子屬陽故起於寅;申為寅之對沖,象徵陰之始,女子屬陰故起於申。「旬首異用」之說以生年所在旬的差異改變起算點,看似精細,實則徒增複雜而無所本。
行年起法的正誤之爭,本質上是簡單原則與繁瑣附會之爭。六壬的時空模型有著高度的對稱性與簡潔美感:男起寅、女起申,陰陽對偶,一左一右,完美映射「天地定位、陰陽對待」的宇宙結構。旬首異用法雖然看似「更精確」,但這種精細沒有理論根據,也未被占驗證實。
行年制度的深層邏輯在於人生節律與宇宙節律的對應。男起寅、女起申,意味著每個人的人生軌跡嵌入在六十甲子的循環中,各自有獨立的節奏。這一觀念與現代發展心理學的「生命階段理論」有可通之處:人生有可預測的節律,但每個人的起點(行年)不同,故其階段特徵也不同。
二十八宿分野,今古不同。考查列宿的運行,積累七十年有餘而差一度,二千一百餘年而移一宮。堯時冬至日在虛宿,周代在牛宿,漢唐宋在斗宿,元明在箕宿,至我朝(清)嘉慶年間在箕宿一度。列宿的運行較之堯時已經移了兩個宮次。
查《六壬大全》所載女虛危列子宫、斗牛列丑宮等,這是宋代的星躔,並非今日的躔度。考《曆象考成》之法,分周天為三百六十度,六十分為一度:
| 宮位 | 宿度分配 |
|---|---|
| 丑宮 | 箕一至八 |
| 子宫 | 斗二十二至二十三、牛七、女十一、虛四 |
| 亥宮 | 虛八至九、危二十二、室七 |
| 戌宮 | 室八至十五、壁十三、室七 |
| 酉宮 | 奎十至十一、婁十二、胃十二、昴十一 |
| 申宮 | 昴三至八、觜零、參六 |
| 未宮 | 參七至十、井二十六 |
| 午宮 | 井二十七至三十、鬼四、柳十六、星四 |
| 巳宮 | 星五至八、張十八、翌七 |
| 辰宮 | 翌八至十六、軫十三、角七 |
| 卯宮 | 角八至十、亢十、氐十六 |
| 寅宮 | 氐十七、房四、心八、尾十五、箕零 |
共三百六十度。羅洪烈說,西洋曆法周天之數為三百六十年餘,而太陽行度每歲循環一週,但為至日所限,周天之度未畢而冬至之日已至,此歲差之法所由來。故太陽行度始於冬至之日,終於大雪之末。每歲所躔計差五十一秒,積七十年間方差一度。黃道過宮由此而異,星垣度分今古相殊。
但遵用新法,則經中所謂「牛女乘常」「斗牛相加」「風伯會箕」「雨師會畢」諸法,均不可用了。故仍錄古法於圖考中,而備載新法於此,以見古今之異如此,不可不知。
二十八宿的分野位置並非一成不變,而是因歲差而緩慢漂移。每七十餘年差一度,兩千餘年移一宮。六壬古籍中的分野表基於宋代星躔,至今已過數百年,其位置已有相當偏移。正確的做法是:保留古法以存其源,載錄新法以適其用,二者並存,不必偏廢。
此條是全卷中最具科學精神的內容。作者明確認識到歲差現象對術數體系的影響,並提供了當時最新的天文數據(《曆象考成》)。這種態度極為難得:既不因古法有誤而全盤否定,也不因新法精確而拋棄古法,而是採取「古今並存、知其所以」的理性態度。這與現代科學中「模型需隨觀測數據更新而修正」的理念完全一致。
歲差現象的存在揭示了一個深刻的事實:宇宙不是靜止的。連「恆定」的星空都在緩慢變化,人類所建構的一切知識體系也必須隨之調整。但有趣的是,六壬的占斷邏輯中,「古法格局」的象徵效力似乎並不因星宿偏移而喪失——這提示我們:術數系統的效力或許不完全建立在物理天文學意義上,還涉及一種「符號系統的自洽性」和「傳統詮釋的累積效力」。
「辨非十則」從方法論層面系統清理了六壬傳承中的十項重大分歧,其核心精神可歸納為三點:
月將須以太陽實躔為標準,分野須隨歲差而更新。六壬的根基在天文,任何脫離天道的「創新」都是對體系的破壞。
涉害、別責、八專、行年等起法,皆以古代經典與占驗實踐為準繩。有疑義時,古法與占驗優先於後世俗說。
土墓從火、旦暮貴人的判定,皆以邏輯一致性為原則。體系內部的矛盾不可容忍,推論必須自洽。
此十則至今仍是六壬學習者必須掌握的基礎理論辨析,是進入課式與斷法之前的「清障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