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中...
子女根枝一世传,喜神看与杀相连。
原注:大率依官看子,如喜神即是官星,其子贤俊,喜神与官星不相妒亦好,否则无子,
或不肖,或有克。然看官星,又要活法,如官轻须要助官;杀重身轻,只要印比;无官星,
只论财;若官星阻滞,要生扶冲发;官星泄气太重,须合助遥会;若杀得身轻而无制者,多
女。
任氏曰:以官为子之说,细究之,终有犯上之嫌。夫官者,管也。朝廷设官,官治万民,
则不敢妄为,循守规矩。家庭必酋长为管,出入动作,皆遵祖父训是也。不服官府之治者,
则为逆子;夫命者理也,岂可以民为子而犯上乎?莫非论命竟可无君无父乎?谚云,“父在
子不得自专”,若以官为子,父反以子管治,显见父不得自专矣,故俗以克父克母为是,有
是理乎?今更定以食伤为子女。
书云,“食神有寿妻多子,时逢七煞本无儿”,“食神有制定多儿”,此两说,可谓确据矣。
然此亦死法,倘局中无食伤无官杀者,又作何论?故命理不可执一,总要变通为是,先将食
伤认定,然后再看日主之衰旺,四柱之喜忌则用之。故“喜神看与杀相连”者,乃通变之至
论也。
日主旺,无印绶,有食伤,子必多。
日主旺,印绶重,食伤轻,子必少。
日主旺,印绶重,食伤轻,有财星,子多而贤。
日主旺,印绶多,无食伤,有财星,子多而能。
日主弱,印绶轻,有财星,子必无。
日主弱,食伤重,印绶无,亦无子。
日主弱,食伤轻,无比劫,有官星,子必无。
日主弱,官杀重,印绶轻,微伏财,必多女。
日主弱,七杀重,食伤轻,有比劫,女多子少。
日主弱,官杀重,无印比,子必无。
日主旺,食伤轻,逢印绶,遇财星,子少孙多。
日主旺,印绶重,官杀轻,有财星,子虽克则有孙。日主旺,食伤旺,有印绶,遇财星,虽有若无。
日主弱,官杀旺,有印绶,遇财星,有子必逆。
又有日主旺,无印绶,食伤伏,有官杀,子必多者。
又有日主旺,比劫多,无印绶,食伤伏,子必多者。盖母多灭子之意也。故木多火熄,
金克木则生火;火多土焦,水克火则生土;土重金埋,木克土则生金;金多水渗,火克金刚
水克火则生水;水多木浮,土克水则生木。以官杀为子也,此之谓也。明虽以官杀为子也,
暗仍以食伤为子,此逆局反克相生之法,非竟以官杀为子也。大率身旺财为子,身衰印作儿,
此皆余之试验者,故敢更定,仔细推之,无不应也。(用神为子,忌神为女)
辛丑 辛丑 戊戌 癸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此造日主旺,比劫多,年月伤官并透通根,丑为湿土,能生金蓄水,戌为火库,日主临
之,不致寒冻也,是以家业富厚,更喜运走西方不悖,余虽断其多子,实不敢定其数目,询
之云,自十六岁生子,每年得一子,连生十六子,并无损伤。此因命之美,印星不现,辛金
明润不杂木火之妙也。
癸亥 甲子 丁酉 癸卯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此造杀官当令,嫌其甲木透干,不能弃命从杀,只得杀重用印,则忌卯酉逢冲,去甲木
之旺地。所生妻生八女,妾生入女,竟儿子。所谓身衰印作和,此财星坏印之故也,。
乙未 辛巳 戊戌 丁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戊土生于巳月,柱中火土本旺,辛金露而无根;兼之己时,丁火独透克辛,局中全无湿
气;更嫌年干乙木,助火之烈,所以克两妻,生十二子,刑逝十子。现存二子。
戊子 癸亥 壬戌 甲辰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壬水生于孟冬,喜其无金,食神独透,所以书香小就,甲寅入泮,有十子皆育。其不妻
者,无财之妙也;秋闱不利者,无地寅卯也。此造如戌土换之以木,青云得路矣。
庚寅 丙戌 辛亥 辛卯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辛金生于戌月,印星当令;又寅 拱丙生天干,比劫不能下生亥水;又亥卯拱木,四柱
皆成财官,二妻四妾生三子皆克,生十二女又克其九。还喜秋金有气,家业丰隆。
丁酉 丁未 戊戌 丁巳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土生夏令,重叠印绶 ,四柱全无水气,燥土不泄火生金,克三妻五子。至丑运湿土晦
火生金,又会金局,得一子方育。
由此数造观之,食神伤官为子也明矣。凡子息之有无,命中有一定之理,命中子只有五
数,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也。当令者倍之,休囚者减半,除加减之外而多者,此秉赋之故
也。
辛卯 辛卯 甲辰 丁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此造春木雄壮,金透无根,喜其丁火透露,伤其辛金,所以已丑戊子运中,不但得子不
育,而且财多破耗,丁亥支拱木而干透火,丁财并益,丙戌俞美,生五子,家业增新,由此
观之,凡八字之用神即是子星,如用神是火,其子必在木火运星,或木火流年得;如不是木
火运年得,必子息翕中多木火,或木火日主,否则难抬,或不肖,试之屡验,然命内用神,
不物妻财子禄,而穷通寿夭,皆在用神一字定之,其可忽诸?
子女是血脈延續的根本,判斷子息情況需結合喜神與七殺的關聯。傳統認為官星代表子女,但若喜神即官星則子女賢能;若兩者不衝突也不錯,否則可能無子、子嗣不肖或相剋。實際需靈活分析:官星弱則需扶助;殺重身輕時依賴印比;無官星則看財星;官星受阻需生扶沖發;官星泄氣過重需合助;殺重無制則多生女。
任氏指出:以官為子的理論隱含"犯上"問題——官象徵管治,朝廷管萬民,家庭遵父訓。若將官視為子,等於父親受兒子管制,違背倫理。因此更改為"食傷為子女"。經典雖有"食神有壽妻多子"等說法,但命理忌教條。需先確認食傷,再結合日主強弱、四柱喜忌綜合判斷。"喜神與殺相連"正是這種變通的精神。
子女數量與質量取決於五行平衡:
特殊案例:日主旺無印,食傷伏而有官殺→子多;日主旺比劫多無印,食傷伏→子多(因"母多滅子",如木多火熄,金剋木反生火)。表面用官殺,實則以食傷為本,體現"逆局反剋相生"之道。最終結論:身旺時財為子,身衰時印作兒,用神為子,忌神為女。
此造日主戊土旺,比劫多,年月傷官透出通根。丑土蓄水生金,戌土暖局,家業富足。西方運勢順暢,斷其多子。實際十六歲起連生十六子,皆健康無傷。因印星不顯,辛金純淨不受木火干擾。
此造殺官當令,甲木透干不能從殺,殺重用印卻逢卯酉沖剋。正妻生八女,妾室生八女,無一兒子。屬"身衰印作兒",但財星壞印導致無子。
戊土生於巳月火旺,辛金無根被丁火剋,全局燥熱無濕氣,乙木助火烈。剋兩妻,生十二子中十子夭折,僅存二子。
壬水生於冬月,無金擾,食神獨透。科舉中秀才,育十子皆成。無財故不剋妻,但地支缺木制約功名。
辛金生於戌月,印旺但財官成局。二妻四妾生三子皆夭,生十二女剋其九。秋金支撐家業豐隆。
土生夏令,印綬重疊無水潤燥。剋三妻五子。至丑運濕土生金,得一子存活。
春木強旺,金弱無根,丁火傷官制辛。早期子嗣不育破財,後火運得五子家業興。證明用神即子星——若用神為火,子多在木火運/年得,或子息八字多木火。
綜上,食傷為子已得驗證。子息數量由五行數定(水1火2木3金4土5),當令加倍,休囚減半,餘者屬個體差異。
子女判斷需跳出"官為子"的倫理矛盾,以食傷為核心,結合日主強弱與五行生剋。強調"身旺財為子,身衰印作兒"的動態平衡,否定單一規則,倡導"喜神與殺相連"的變通思維。
| 命局特徵 | 行動建議 | 復盤要點 |
|---|---|---|
| 印重食傷輕 | 延遲生育,加強營養 | 孕前體質指標跟蹤 |
| 比劫多無食傷 | 親子互動量化(每週10h+) | 孩子社交能力評估 |
命理揭示"平衡即傳承"——如"母多滅子"(木多火熄)警示過度保護扼殺獨立性。當代可昇華:子女非"延續工具",而是生命力的流動,父母需在約束(官殺)與放手(食傷)間找動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