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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 12 章
易冒
老陰爻變動為少陽爻,稱為變;老陽爻變動為少陰爻,稱為化。
「變」如同萬物消而復長、退而復進、夜盡晝來 🌅;「化」如同事物由成轉敗、由上而下、由中而偏 🌇。二者各有其名,統稱變變化化。
(老陰為「交」,變而成單,即六變七;老陽為「重」,化而成拆,即九化八。)
以七八九六而言,則呈現消長、成敗、進退、晝夜之象;以喜忌而言,則有生剋往來、日月破敗之分。
(《易》以奇偶老少顯示卦象,而卜筮則專以用神考察變爻,從而判定吉凶。)
上下皆為少陰少陽,不可輕言暗動即變;內外有老陰老陽,不可因宗廟天爻而不察其變。
(《易》云:老變而少不變,爻非六九,皆不變。然《易》有「用九」「用六」之說,則爻爻皆可變,豈能因宗廟天爻便不變化?俗傳「暗動亦變」「上爻雖動不變」,皆是謬誤,特此糾正。)
占斷之始,先求用神。用神衰旺,先看動爻之喜忌;動爻衰旺,再觀變爻之喜忌。
(若用爻衰弱,即觀動爻:動來生用則喜,動來剋用則忌。而動爻之衰旺,再觀其所變。如午月建、壬戌日占財,得澤水困變坎為水,木死於午,亥子元神衰弱,本不為吉;不料亥化長生,元神反為有力,后果得利。🔥)
再看他動爻之喜忌,再看他動變爻之喜忌。
(他動爻與他動變爻,若為我所喜者,喜其生旺;為我所忌者,喜其衰囚。如未月建、壬申日占兄弟病,得天火同人變火山旅,卯爻為元神生用,本無傷害;然申爻剋卯爻元神,後至酉月丁亥日,其病不治。此即他動爻之喜忌。
又如戌月建、庚戌日占官運,得山地剝變風山漸,子動生卯,卯動生巳火官星,理應升遷;誰知子化巳為絕地,不能生卯;卯化申亦為絕地,不能生巳;巳火官星又入墓。後逢亥令解職。此即他動變爻之喜忌。)
生中有剋、剋中有生,當明辨其中玄機:有生被破散而生不相續者,有剋被制伏而剋不相繼者,有暗動之爻綿延其生者。故雖諸爻亂動,以用神統攝之,則一通百通。
(如申月建、酉日用財,遇雷火豐變澤地萃,申、亥、卯三動,連環生午火用神;但中有卯被酉沖散,其生不續,反親於剋。酉月破卯亦然。
又如寅月建、未日用官,遇地澤臨變山風蠱,巳、酉兩動,連環來剋卯木;但中有丑被未沖散,而酉反被巳制,其剋不續,反得其用。酉爻破散亦然。
又如戌月建、辰日用兄弟,得乾為天變風火家人,寅午忌仇皆動,並力來剋;中有戌爻暗動而綿延其生。)
用神變生則吉,變剋則凶,此為易見之理。用神處絕地而恰逢動爻來生,然生爻又發生變化,則不可不細察。六爻皆動,則六爻皆須察其變,變爻之力,豈不參與日月較量乎?
(爻爻有變,爻爻當察,以用、忌、元、仇及洩氣參詳。)
雖然只有日月能制變爻,變爻不能制日月;但日月剋我,變爻來生,猶絕處逢生。而變爻不能避於旬空月破,故變爻之力不及日月;動爻不能避於化沖變絕,故動爻之力不及變爻。
卜筮之道,日月為重,動變次之。
(如亥日月占世爻,遇天山遯變乾為天,日月剋我,變寅生我,謂之絕處逢生。若在申月或甲辰旬,則所變寅木遭月破旬空,不能生矣。)
雖然如此,有爻變,亦有卦變。六合之卦,謀事必成;若化六沖,則無善終。伏吟、反吟、生剋、墓絕,皆為卦變,豈可忽視?
(義例詳後章。)
卦變之中,又有互卦。互者,交互也,即中四爻之扭合。有變爻時,先以變卦二三四爻為內卦,以本卦三四五爻為外卦;無變爻時,則以二三四爻為內,扭悔卦一爻而成貞,以三四五爻為外,扭貞卦一爻而成悔。何以如此?筮得動爻,則《易》之情現於動,故先取之;不動,則《易》之情備於貞悔,故從之。
互卦之法,乃因飛、伏、變卦之內無用神而後求之。取互卦二體配以六親,究其與日月動爻之間的生剋關係,吉凶便見分曉。
(戊申日占子病,得火地晉變山地剝,飛伏變象皆無用神,互卦中見坎水為子,動爻生之,後至亥令而痊癒。若五月占,坎子當破;若甲寅旬占,坎子當空,雖互見亦無用。)
故互象雖輕,理之所有。別傳所列對卦、交卦、反卦、倒卦之例,均無所取,皆刪去。
(如天風姤與地雷復為對卦,巽卦與睽卦為交卦,屯卦與蒙卦為反卦,訟卦與需卦為倒卦,此皆與義理無涉,悉數刪去。)
本章確立了卜筮中動變系統的基本法則:以用神為中心,旁及動爻、變爻、他動爻、他動變爻,層層推演,形成一套嚴密的生剋分析網絡。其核心在於「用神統攝,動變為用」——無論卦中爻象如何紛繁,最終歸結點是用神的旺衰吉凶。
這套分析框架本質上是一種多變量決策模型。用神是目標變量(如求財看財爻、求官看官爻),動爻與變爻是影響因素,彼此之間存在「生→剋→制→化」的傳導鏈。現代讀者可將其理解為:一個目標的實現,不僅取決於直接因素,還取決於間接因素的連鎖反應。例如求職(用神為官星),直接動爻是「面試表現」,而面試表現本身又受「準備時間是否充足」(生)與「競爭對手強弱」(剋)的影響,且這些因素本身也在動態變化(變爻)。
「變者如物消而長,退而進,夜而晝也;化者猶物成而敗,上而下,中而晐也。」變與化的區分,蘊含著中國古代哲學中兩種不同的運動形態:變是螺旋式上升,化是拋物線式衰退。這與《老子》「反者道之動」的回歸思想相通,也與現代系統論中「正反饋」(增長循環)與「負反饋」(衰減循環)的概念異曲同工。事物不會永遠單向發展,變中藏化,化中蓄變,這構成了傳統易學對世界運行的基本認知。
飛伏之法,核心在於用爻。筮而無用神則求之於伏,筮而有用神亦當察之於伏。
(飛伏,即飛象無用神而求伏象用神。然有時飛象有用神而衰絕,亦須察之伏中。如子月建、戊寅日占官,得澤水困變兌為澤,飛象午火官鬼臨世為用,當子月本無用矣;誰知世下巳火官鬼為伏神,得長生,孟春之時反得升遷之應。)
當先究飛上之用神有病無病,而後求伏下之用神有用無用。何謂之「飛」?變而遊於上下。何謂之「伏」?從而互於陰陽。
(自十六變章循環遊於上下,遊魂四世而出,歸魂三世而返,陰陽相互,前後相從。故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互為飛伏:如乾伏坤,坤伏乾。由一世及五世,相從相包,故皆以本宮為伏:如姤、遯、否、觀、剝皆伏乾。遊魂遊出他宮,變自五世,故外伏五世之外卦為「從」,內伏兩儀之內卦為「互」:如火地晉伏山天大畜,外從艮、內互乾。歸魂歸入本宮,故內以兩儀之伏、外以本宮之伏:如火天大有伏天地否,內互伏坤、外從伏乾。餘卦仿此。)
所謂專主者,乃世下爻也,動下爻也。動下伏爻之力,不及世下伏爻之半;靜下伏爻之力,又不及動下伏爻之半。
(法云:六爻皆有飛伏神,惟有世下一爻最為重要。蓋飛猶動也,吉凶悔吝生於動,故動下伏神亦有可取。)
是以定吉凶者在乎時,分輕重者存乎力。有伏而能出者,有伏而不能出者,當細研之。
(「時」謂日月,「力」謂得日月生扶與否。)
所謂飛生之伏、飛助之伏、飛空之伏,及伏剋飛,四者謂之出。
(飛來生伏,謂「飛生之伏」;飛伏比和,謂「飛助之伏」;飛值旬空,伏爻易出,謂「飛空之伏」——倘飛爻旬空而遇日沖,全實者不露,不全實者少露;伏剋飛爻,不拘飛破、飛死、飛墓,此四伏能出。)
其有飛剋之伏、飛破之伏、飛散之伏,及伏絕飛,四者謂之不出。此皆以靜爻而言。
(飛來剋伏,謂「飛剋之伏」;飛爻月破,謂「飛破之伏」;飛爻休囚沖散,謂「飛散之伏」;伏爻絕於飛爻,雖飛生伏、伏剋飛者,亦謂之「伏絕飛」。此四伏不能出。)
若世下與動爻之下的伏神,僅「飛剋伏」與「伏絕飛」兩種情形不能出,其餘皆可得出。惟獨伏生飛一種,動爻世下者出之半,靜則不出。尚有伏爻自身空破,雖能出而實不出;若伏爻臨於日月,雖屬四等不出之列,而日月高懸,勢同出也。
(此言伏出之全半。伏爻自遇空破,猶物已敝,縱值莫起;若旺相空亡,過旬復出;若伏爻臨於日月,雖處四等不能出之伏,亦同出。)
是故其一世下伏,其二動下伏,其三靜下伏,各有強弱。用神既出矣,則所應災祥悔吝與飛神同類。然而用伏之力不及飛神,用神臨日月懸虛,不及伏實之有力,學者當辨之。
飛伏理論解決的是**「用神不顯」時的尋找方法**。飛神是顯性層面(卦面爻象),伏神是隱性層面(藏於飛神之下)。這一章的核心思想是:顯性資訊(飛)優先於隱性資訊(伏),但隱性資訊在特定條件下可以「浮出水面」,其「出」與「不出」取決於多重條件組合。
飛伏思想與現代管理學中的**「顯性因素與隱性因素」**概念高度相通。飛神如同組織中的正式結構、公開數據、表面現象;伏神則如同非正式網絡、隱藏動機、潛在風險。占斷者必須先考察「飛上之用神」有病無病,再求助於伏神,這提示我們:先看顯性資訊是否可用,再做深層挖掘。伏神「出」的四條件(飛生、飛助、飛空、伏剋飛)與「不出」的四條件(飛剋、飛破、飛散、伏絕飛),實則是隱性因素能否轉化為顯性力量的判斷矩陣。
飛伏關係本質上是一種**「體用顯隱」的哲學模型。飛為顯,伏為隱;飛為用,伏為體。這與佛家「色空不二」、道家「有無相生」的思想一脈相承。伏神的「出」與「不出」不是絕對靜止的狀態,而是隨著日月流轉、旬空填補而動態變化的。時與力**兩個維度——時間條件與力量條件——共同決定隱性因素能否顯現,這體現了中國傳統哲學中「時位」觀念的深刻內涵。
衝擊悖違,謂之反吟;神忒氣分,謂之伏吟。以六九之貞悔而言則是,以七八之貞悔而言則非。唯動則變,變則反伏之兆見。
(化沖曰反吟,化去曰伏吟。皆以卦有交重而成。彼以靜配反伏者,誤也。)
反吟比伏吟為重。然有卦反與爻反之別,有真偽輕重之分。
(用地祿訣:戌亥乾,沖辰巳巽;未申坤,沖丑寅艮;卯震沖酉兌;子坎沖午離。如乾化巽、巽變乾,坎化離、離變坎,地山謙變山地剝、山地剝變地山謙,雷澤歸妹變澤雷隨,澤雷隨變雷澤歸妹,天火同人變風水渙,風水渙變天火同人,地水師變山火賁,山火賁變地水師——此為內外反吟。如天澤履變小畜,此內反吟;大過變恆,此外反吟。餘卦仿此。)
日月從往,空破從來則非真反吟。
(凡所得卦屬臨日月,所變卦屬值空破,則日月從所往,空破從所來,非真反吟。如戌建或亥日,遇乾之巽,日月從往;午建或甲寅旬遇離之坎,空破從來,皆非真反吟。)
空破從往,日月從來則重。
(凡卦值空破而化反吟,變卦臨日月則凶,因先自壞復被沖也。如兌之震,遇卯日月及甲戌旬之類即是。)
半從往半從來則輕,此所謂卦反也。
(有一半值空破,一半值日月,則半凶而輕。如未月建坤之艮,或甲戌旬艮之坤即是。)
爻反者,日月在動爻、空破在變爻則非真反。
(此言爻神反吟。凡日月在動爻,或空破在變爻,非真反。如巳化亥為反吟,倘遇甲子旬及巳日月則非真。)
空破在動,日月在變則重。
(先空破而化日月則凶。如卯化酉爻,倘遇甲辰旬及酉日月則凶。蓋日月如天,諸爻莫敢當;空破如病,諸爻莫能支。)
動爻沖散,雖變空休亦重,此所謂爻反也。
(若動爻與卦內動爻自相沖散,雖化旬空休囚之反吟,亦凶而無用。如寅月建甲子日占母病,得坤之巽,卦中巳火父母先與亥水財爻沖散,化亥反吟,縱空亦不救也。後驗,況休囚之爻乎?)
邦畿國祚:內反吟而社稷搖,外反吟而人民亂。
出師征伐:內忌而外喜也。
卜舊住:內卦現而有非常;遷居:外卦興而生不測。
入宅:反吟在內,則居宅不寧;反吟在外,則諸人失利。
與人爭鬥:內反而我受傷,外反而彼遭辱。
緝捕:以內為亡,遇則我生事絆;以外為逃,逢則彼觸網羅。
疾病:主屬恰逢反吟者大凶。
(主屬即乾父坤母、震長男、巽長女、坎中男、離中女、艮少男、兌少女。如寅月建癸酉日,占長子病,遇震之兌,子遇長生,本主無事;兌乃反吟,後仲秋而卒,不論其用也。如坤艮皆土本應相助,然寅申丑未相沖,有不利少男老母之象,不論其助也。大凡爻之反吟,用神遇之而凶;卦之反吟,有忌有不忌。)
伏吟之法,止以乾震交互而名。
以八卦而言,則乾剋震;以主屬而言,則長男伏吟;以木而言,則養戌生亥。各有輕重之戒。日月在卯,則震往不成咎;日月戌亥,則乾往不罹凶。亦有真偽之分。
(乾所納子寅辰午申戌,震納甲亦同,故謂之伏。然無卦爻之別。日月不可搖易,故雖伏吟,弗成凶咎。)
筮長男身命,得雷地豫變天地否而後為君所戮,以震受乾剋也;筮老父疾病,得乾之震隨亡,以乾化神忒也。此外唯國事、征伐、住基三者忌之。俗傳八純為伏吟、未濟既濟為反吟者,豈通人之論哉?
(吉凶生於動,動則變,而後反伏以分。古有化反吟伏吟,無配反吟伏吟。)
反吟與伏吟是變卦系統中的異常信號。反吟如天翻地覆,伏吟如原地踏步。本章的核心在於辨別真偽輕重:同樣名為反吟,因日月、空破的參與不同,實際吉凶可能天差地別。這體現了「名相同而實不同,須以日月爻象定奪」的嚴謹態度。
反吟伏吟的本質是**「變化本身的質量評估」。反吟代表方向性的大反轉,伏吟代表實質性的停滯。現代讀者可以將其理解為:當一件事物發生變化(爻動)時,需要評估這種變化是「真變」還是「假變」。「真反吟」如同企業戰略的徹底轉型,牽動全局;「偽反吟」則如表面方向調整,實際並無實質改動。判斷真偽的關鍵在於「日月」——即時間和環境條件是否支持這種變化**。
反吟與伏吟的區分,觸及了「變與不變」的哲學命題。反吟是變之極——方向發生顛覆性的逆轉;伏吟是不變之變——形式上在動,實質上原地踏步。這與《周易》中「窮則變,變則通」的思想形成有趣的張力:並非所有的「變」都通向「通」,有些變是「反吟」式的顛覆,有些變是「伏吟」式的空轉。真正的智慧在於辨別何者為真變、何者為假變,何者為有益之變、何者為有害之變。
自他宮而入曰歸魂,自親宮而出曰遊魂,是往反之卦也。吉凶大旨,不繫於斯,惟世為用者則參考之。
(魂猶神也。歸遊之本,從世而來,因變以立。)
我欲久留,遊魂則不久;我欲出行,歸魂則不出。彼留可常,遊魂則不常;彼往可必,歸魂則難必。
遊魂之象:變遷而不恆,惶惑而不定;歸魂之象:忐忑而不正,拘泥而不行。
(故先賢曰:歸魂不出疆,遊魂心不定。)
於墳墓曰亡(亡者未安),於身形曰心(心神不寧),於疾病曰神(神志不清),於神像曰靈(靈氣不安)。遊魂主動,歸魂主靜,亦隨卦爻之喜忌而斷之,不可執一。
(占墳墓,遊魂則亡者未安,歸魂則亡者入室。京夫子所謂「遊魂歸魂為鬼易」是也。)
歸魂與遊魂是卦象在空間歸屬感上的兩種特殊狀態:遊魂如離家出走,心無所繫;歸魂如遊子返鄉,足不出戶。其核心思想在於:方向性與安定性的判斷,取決於主體想要什麼。同樣是「遊魂」,對於想遠行者是吉,對於想安居者是凶。
歸魂遊魂的本質是關於**「依附度」和「流動性」**的評估。遊魂卦代表一個人或一件事處於「漂移狀態」——不安於現狀、方向不明、心態漂泊。歸魂卦則代表一種「鎖定狀態」——過於保守、不願突破、行動遲緩。在現代社會中,這兩者並非絕對的吉凶:創業者需有遊魂的開拓精神,守成者需有歸魂的穩定特質,關鍵在於是否匹配目標。
歸遊的本義是「魂」的動向——魂既是一種精神存在,也是一種方向性存在。古人認為人事吉凶不僅取決於物質層面的生剋,還取決於精神層面的「魂」是否安定。這與現代心理學中「心理定位」與「行為結果」之間的關聯有相通之處。歸魂之「拘泥而不行」與遊魂之「惶惑而不定」,實則是人性中保守與冒險兩種本性的卦象表達。
升,猶生也,長也,進也,來也;降,猶死也,消也,退也,往也。天地之間,惟陰陽之消長;六合之內,惟六氣之往來。
是故一陽升則六陰降,從復卦左旋以至於乾;一陰長則六陽消,從姤卦右旋以至於坤。
(自震而履離兌以至於乾為左旋;自巽而履坎艮以至於坤為右旋。則乾、兌、離、震、巽、坎、艮、坤為次序而《易》立焉。詳見成卦篇。)
三才由此而備,萬物自斯而成,無不由乎四象六爻上下往來之中。以復卦而言,其初爻為升爻,上爻為降爻。若二月占之,則四爻陽為升,三爻陰為降。蓋升降務以占時言,毋以卦體言。
(卦體升降,如復卦一陽升六陰降即是。然升降之法,取用占時。設如春分後占,乃四陽升三陰降之時。即以所占之卦,凡逢四爻為升爻、三爻為降爻。但四爻若屬陽爻,則為真升;三爻若屬陰爻,則為真降。反之則非。復卦可玩,餘皆仿此。)
期日卦爻,以謂冬至法頤六四者,而震兌坎離弗能均布其中,因莫於升降之外也。
(其法以冬至日起山雷頤之六四,一日行一爻,一月行五卦,一年共六十卦。而震兌坎離加於二至二分之時,弗能自然,故莫於升降之外。獨河洛變數理貴之。正月小過、蒙、益、漸、泰;二月需、隨、晉、解、大壯;三月豫、訟、蠱、革、夬;四月履、師、比、小畜、乾;五月大有、家人、井、咸、姤;六月鼎、豐、渙、旅、遯;七月同人、節、恆、損、否;八月巽、萃、大畜、賁、觀;九月歸妹、无妄、明夷、困、剝;十月艮、既濟、噬嗑、大過、坤;十一月未濟、蹇、頤、中孚、復;十二月屯、謙、睽、升、臨。如此排序。)
蓋用神居升,則日大而月新;用神居降,則日消而月削。是故升降之法,兼參用神衰旺,亦未可執一而論。
(升降不及進退之力,又必參看用神旺相。升而更吉,用神休囚,降而更凶。不可執升降以定旺衰。)
升降章討論的是時間維度的氣勢走向。升代表陽氣的增長趨勢,降代表陰氣的消退趨勢。關鍵在於升降的判斷以占時為準,而非卦體本身——即你在一年中的哪個時點占卜,決定了哪個爻位代表「升」、哪個代表「降」。這體現了將時間節律納入卦象分析的方法論。
升降思想本質上是一種**「時間窗口分析」。古人通過陰陽消長的週期節律,判斷事物在特定時間段處於「上升通道」還是「下降通道」。這與現代經濟學中的週期理論**、氣象學中的季節性分析有可類比之處。「用神居升則日大月新,居降則日消月削」——目標變量處於上升趨勢則前景向好,反之則逐漸衰落。
升降章的背後是中國哲學中**「時」的概念——那個永恆的、貫穿一切形而上學的基本維度。陰陽消長不是抽象概念,而是體現在時間節律中的具體現實。七十二候的精細劃分(每氣三候,陰陽各三十六候)展示了古人將時間精細化的哲學態度:真正的智慧不僅在於知道「什麼是對的」,更在於知道「什麼時候做對的」。升降之法「兼參用神衰旺,不可執一」,則體現了時勢與個體(爻象旺衰)的交互作用**,與「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辯證思維相呼應。
吾聞天道一日一週,而黃道日不及天之一度。順輪而前者謂之進神,逆輪而後者謂之退神。是以亥變子而前進,未變辰而退後。
(進神右順行西,退神左逆行東。)
同行之化,則有進退;異行之變,則惟生剋。是以申變未而為生,丑變卯而為死,豈以進退言哉?
(同行,五行同類論進退;不同類論生剋。)
進神之法有三:一曰大進,二曰不進,三曰不能進。
蓋動旺相而變日月,乘勢得位,謂之大進;動日月而變空破,無階無路,謂之不進;動破散而變日月,我位既失,何以得前,謂之不能進。
(如午月建甲戌日用官,得澤火革變天火同人,未變戌者是大進——未已旺相,戌乃日建,動相而變日也。
如卯月建庚申日用父,得雷火豐變澤火革,申變酉者是不進——申乃日辰,酉已月破,動日而變破也。
如申月建癸卯日用子,得水雷屯變水澤節,寅變卯者是不能進——寅已月破,卯雖日辰,動破而變日也。)
退神之法亦有三:一曰實退,二曰不退,三曰不及退。
蓋動休囚而變休囚,是乃從流忘返,謂之實退;動日月而變空破,我德剋備,謂之不退;動破散而變日月,潰敗難收,咨嗟何及,安能退哉,謂之不及退。
(如午月建辛巳日用財,得兌之隨,卯爻休囚,化寅又休囚,是休囚而變休囚,乃為實退。
如寅月建丙戌日用父,得乾之夬,戌乃日辰,物無可傷,雖化未空,亦不退也。
如申月建癸卯日用兄弟,得兌之豐,酉已沖散,物不能扶,雖變申為月建,亦不及退也。)
凡進以成得,退以敗失。用神成敗,吉凶分焉;元忌旺衰,災祥見焉。化進有日昌之勢,乃功名得志,身命榮昌,嫁娶財求,往而遂意;若忌神遇之,則憂方大爾。化退有道消之嫌,然災禍漸弭,訟衰病退,寇賊無侵;若用神遇之,則未易得志也。
(用神元神欲其進,忌神仇神欲其退。)
故進而得日月生扶,其力愈盛;退而得日月制服,其氣愈衰。盛衰以時,從舍以類,而吉凶盡矣。
(既審進退,兼參日月,而旺衰益見。)
進退章的核心是動爻變化的方向性分析。同類五行之間的變化(如同為金:申變酉、酉變申)才有進退可言;跨越五行類別的變化則直接論生剋。進神三種情形(大進、不進、不能進)與退神三種情形(實退、不退、不及退)構成了一套區分實質變化與名義變化的完整分析框架。
進退理論揭示了一個深刻的觀察:變化的實質效果取決於起點狀態與終點狀態的組合。大進的前提是「起點旺相+終點得日月之力」;不進是「起點有力但終點無效」;不能進是「起點已壞,終點再好也無力推進」。這在現代管理中的類比極為清晰:
進退章的深層哲學意蘊在於**「動」與「成」之間的非必然關係**。行動(爻動)不等於進展(化進),退縮(化退)不等於失敗。中國哲學一貫強調「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真正的智慧在於審時度勢地選擇進退,而非一味求進。用神化進則吉、忌神化進則凶這一條,進一步揭示了「進」本身並不自帶價值判斷,凶吉完全取決於進的是什麼。這打破了單純的「進步觀」,與當代對「盲目增長」的反思形成呼應。
易法之要,其在用爻。然當辨本無而有、本有而無之義,始為無惑。
(俗學但以用爻上卦為有、不上卦為無,豈能通微刻驗?)
本無而有者,其法有三:
一、六爻無用而用神藏於伏爻,遇生扶於世動之下者,一也;
二、伏受空破,或遭制剋,而察日月臨用神之上者,二也;
三、日月飛伏總無,而互卦變爻之間,用神一逢生旺,三也。
(一為飛無而伏有,一為飛無而日月有,一為飛伏日月無而互變有。飛重於伏,伏重於日月,變重於互。)
本有而無者,其法亦三:
一、用雖上卦,正值月破,一也;
二、死絕無救,衰遇旬空,二也;
三、發動交傷,日月互剋,三也。
(此皆用神受傷也,然當權其淺深輕重。)
自無而有者,來事喜之,去事畏之;自有而無者,退事宜之,進事惡之。
(專分用忌為好惡,各以類推得之。)
自無而有者:功名榮祿,意外遭逢;財利子嗣,晚年忽遇;而官非災盜,亦起無端。自有而無者:反此推之。
凡推用神,雖遇動現獨發,若不逢旺相及有制無救,均為無氣之占,學者審之。
(本有而無、本無而有,皆非常占。蓋人事之變、鬼神之不測兩有之,非深思曲析,未易得趨避之正也。)
有無章提出的核心命題是**「用神是否存在」的判斷不能停留在表面**。「本無而有」意味著看似沒有,實際上以伏神、日月、互變等形式潛藏;「本有而無」意味著看似存在,實際上被月破、旬空、剋傷等破壞而失去效力。這是一種穿透表象、追索實質的認知方法。
有無章的思維方法極具現代價值,本質上是一種**「存在性判斷」的複查機制**:
這種「有無」的深層辨別,要求分析者穿透正式結構,看到實際力量。
有無之辨是東方哲學的經典命題。老子云「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強調「無」本身具有功能性。本章的有無論則將這一哲學命題操作化為具體的判斷方法:「有」和「無」都不是恆定的存在狀態,而是受時空條件調製的變化過程。「本無而有」與「本有而無」的循環轉化,揭示了一種動態存在觀——事物的有無不是靜態的定義,而是各種力量較量後的暫時結果。
章爻有生旺墓絕,卦亦有之。卦之為用,反勝於爻,蓋卦包爻外,大象既凶,而不及小吉也。
(此專言卦體之墓絕。)
卦莫凶於墓絕。或墓沖、絕破,或值空亡,則非真矣;或本卦臨日月,亦非墓絕。如離變乾為墓絕,若午月午日或甲子旬,是偽非真;若逢日月填實其乾,則為凶象矣。又有墓而不絕、絕而不墓,均非真也。
(此辨墓絕真偽。如墓絕遇空破非真,日月填實則真。墓絕一缺非是。)
墓絕之用,唯國事、出師、身命、住基、疾病五者之忌也。國占豈曰靈長?師占我軍或潰。身命疾病,主屬而凶。守不利內,遷不利外也。
(卦化墓絕,諸占不宜,而五者尤凶。)
墓絕之外,空破當參。內卦空破,不利舊居;外卦空破,豈宜新宅?空謂之多虛,破謂之少氣。國事出師,皆非宜也。
(空破稍輕於墓絕,唯疾病不忌。)
是以八卦之化惟五,五行之化乃十二。是故坎化坤為剋,水則養生;震化坎為生,木則言敗。此八卦五行之分者,類此推之。
(唯五,金木水火土也;十二,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也。)
墓絕章處理的是卦象層面的「極端不利狀態」。當整卦化為墓絕之地,屬於大範圍、高等級的凶象——「大象既凶,而不及小吉」。然而與爻象墓絕一樣,卦象墓絕也有真偽之辨:空破使墓絕成為「紙老虎」,日月填實則使其真實有力。核心思想是:大環境的惡化是否真實有效,取決於填實與空破的配合。
墓絕在卦層面的含義可類比為系統性危機。單爻墓絕是「局部故障」,整卦墓絕則是「系統癱瘓」。「大象既凶,不及小吉」的道理在於:當整體環境已經惡化到一定程度,即便局部還有積極因素,也难以扭轉大局。這與現代風險管理中的「系統性風險」概念高度吻合。而「墓而不絕、絕而不墓均非真」則提示:危機信號必須完整清晰才能確認為真正的危機,單一特徵不足以做出全盤否定。
墓絕是對「終局狀態」的描述。在生旺墓絕的循環中,墓與絕代表著事物生命週期的最末端——分別對應「入墓沈寂」和「氣數已盡」。但墓絕並非終點,而是新一輪循環的前奏——絕處逢生、墓後復起。本章「墓而不絕、絕而不墓均非真」的命題暗示:純粹性的終局狀態是罕見的,大多數時候我們面對的是灰色地帶。真正需要警惕的不是模糊的衰退信號,而是所有信號同時指向終局的那種確定性。
五行以旺相休囚死之分,復有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之義;而八卦豈無旺相胎沒死囚休廢之用哉?然以月令言,毋以日時言。
(八卦旺相休廢之法,訣云:立春歸艮土,春分震木齊,立夏時當巽,夏至本尋離,立秋坤土主,秋分兌澤奇,立冬乾旺處,冬至坎方宜。當權八卦臨八節,逐卦循環細細推。)
陽之生也,氣有十二;陰之生也,亦氣有十二。陽之候三十有六,陰之候亦三十有六,是以歲有七十二候。
(陽生候十二氣:冬至、小寒、大寒、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陰生候十二氣: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一氣三候,陰陽各三十六,合得七十二候為歲。)
冬至坎旺而艮相,春分震旺而巽相,夏至離旺而坤相,秋分兌旺而乾相。卦旺三氣,亦有一候之餘旺;支司六候,亦有一候之先司。
(如立春艮旺,至春分後艮尚旺五日,未即廢也。支神主一月之權,如巳司六候,而未及巳五日,其巳已得氣,蓋餘寒兆暑之義。)
夫一陰一陽,生子午之半者,南極北極之道,窮而復返也。
(日行南極,冬至而還北;日行北極,夏至而還南。還北則日輪之行舒而日加長,還南則日輪之行疾而日漸短。惟二分日行赤道,乃得其中。故以冬至方旺於坎,夏至方旺於離。蓋震兌得東西之經,坎離得窮返之理,自然之妙也。)
故冬至始起於坎,而旺相胎沒死囚休廢,終止乎乾。則坎艮旺相三氣,謂旬空而弗空也;震巽胎沒三氣,謂囚而不囚也。
(如冬至後坎旺艮相,丑建甲寅旬筮坎,則過旬弗空。又如丑建得震巽,則言胎沒之卦,而弗為剋我者囚也。)
蓋旺相胎沒,或當日之沖而不云沖;死囚休廢,或當日之建而不云建。此卦候不與爻神同也,然其所用獨以邦畿、住宅為先要焉。
(若震值旺,遇酉日而不為日破,仍論其旺相;坎值死,遇子日而不為日建,仍論其死囚。以卦候司四十五日,所概遠也。)
卦候章建立了八卦層面的時間旺衰體系,與爻神五行旺衰並行但獨立。其核心思想是:八卦各有所主節令,在當令季節中獲得超越日常生剋規則的「特權」——旺相之卦,日沖不為破;死囚之卦,日建不為扶。這是因為卦候的週期尺度(四十五日)遠大於爻神的日時尺度。
卦候體系本質上是一套宏觀時間窗口模型。在傳統命理中,爻神旺衰看的是日月(以日為主),時效短、變化快;卦候看的是月令節氣的四十五日週期,時效長、穩定性高。這一區別類似於現代金融分析中日線波動與季度趨勢兩個層級的差異。卦候「旺相三氣,旬空而弗空」意味著:當整體處於上升週期時,短期的利空因素不會產生致命影響。
卦候章展示了一種多尺度時間觀:同一事物在不同時間尺度上呈現不同的旺衰狀態。節氣尺度上的「旺」可以超越日辰尺度上的「破」;反之亦然。七十二候的精確劃分(每五日為一候)體現了古人對自然界細微變化的極致觀察。這一體系的哲學根基在於「窮而復返」——陰陽二氣在子午(冬至夏至)達到極點後必然折返,如同太陽在南北方回歸線之間的往返運行。這不僅是天文學規律,更是一種關於週期性與回歸性的宇宙觀。
天干曰五運,地支曰六氣,是以能成四時而造萬物。五運施之,六氣成之。運,施未形;氣,分有跡。是以渾天甲子,配財官父兄子於地支,而不及天干。
(干以氣化,支以形化。卜重地支,亦有參用天干者。)
然則天干無所用乎?聖人納甲,支干同納。干以干取,支以支求。卦無用爻,而遇動象上之天干,與日月之天干,亦合化而為用。但化用而逢日月動變生扶則有,剋破則無。
(如辛卯年丙申月丙子日,占子存亡,得風地觀變澤地萃,以為子孫不現,乃應凶象;而不知丙辛化水,後及亥月甲辰日,乃申子辰會成水局,亥月值於所變之亥,子孫反得平安而歸,則五化之驗如此。)
化用之吉:求名求利,意外可成;捕逃不獲而自見;索負失望而復全。避患化官,恐遭不測之殃;慮訟化鬼,倘犯無端之驚。此其象也。
(干化吉凶,俱當得之意外。)
五化之法,亦有由來。五蟲之變化者,莫變化於龍,故經云逢龍則化也。五遁甲子:甲己化戊而成土,乙庚化庚而成金,丙辛化壬而成水,丁壬化甲而成木,戊癸化丙而成火。龍陽物,五化皆陽也。故天干以運化成物,地支以氣變應事,干支豈可失一哉?
(逢辰則化。如甲己遁丙寅,戊辰乃龍,因化土也。乙庚遁戊寅,庚辰乃龍。後仿此。)
**一動為法,再動次之;日干為法,月干次之。**六氣用常,五運用特。
(特,獨發也。獨發與日干化合為要,然必因飛伏無用爻而後求此法也。兩動,偶一用之,不可恃也。)
干化章是《易冒》卷二中最具特色的章節之一,討論了天干五合在占卜中的特殊運用。五行運化(天干五合)被視為一種「隱藏變量」——當卦中、伏中、變中均無用神時,天干之間的化合可能提供額外的「用神來源」。其核心思想是:地支覆蓋不了的領域,天干可以補充。
天干化合的本質是一種變量組合效應。天干在常規占卜中不作為六親配屬(那是地支的工作),但在特定條件下——動爻天干與日月天干相遇而產生化合——會生成一個新的「化合體」,這個化合體可以充當用神。現代科學中有一個類似概念叫湧現(Emergence)——兩個或多個獨立元素交互後產生的全新屬性,這種屬性無法從單一元素的行為中預測。天干化合也是如此:單獨看天干似乎無用,但特定組合產生了「化用」。
干化章觸及了一個深刻的哲學命題:整體大於部分之和。天干單獨存在時不參與六親系統,但通過「逢龍則化」的觸發條件(辰龍作為催化劑),兩個天干可以化合產生全新的五行屬性。這與現代系統論中的「協同效應」概念相通。更為深遠的是,「五蟲之變化者,莫變化於龍」這句話將龍的意象引入了化合機制——龍在中國文化中本身就是變化的最高象徵,從蛇身魚鱗到鹿角鷹爪,龍是萬千變化的總和。天干合化需要「辰龍」作為觸發點,正暗示了真正的變化需要超越常軌的催化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