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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 25 章
皇极经世
本章《河圖天地全數第一》系統闡述了易學象數體系的核心數理框架。天數有五(一三五七九),地數有五(二四六八十),合而為十,這是數之全體。天以一為基而演變為四,地亦以一為基而演變為四;四者有形體可見,而那一者無形無體,這便是「有」與「無」的極致。
天之體數為四而用數為三,不用者為一;地之體數為四而用數為三,不用者為一。那無體之一象徵「自然」本身,不用之一象徵「道」,所用之三象徵天、地、人三才。易的真數,說到底就是「三」。參天(以三參之)得九,兩地(以二倍三)得六;參天兩地而倚靠數來推演,這並非天地本然的正數,而是比擬天地正數而生的。易的大衍之數是何物?是聖人倚靠數理而建立的推演框架。
天數二十五(1+3+5+7+9),天自身合之為五十(二十五之倍);地數三十(2+4+6+8+10),地合之為六十。所以說「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五十是蓍草占筮之數,六十是卦數;五是蓍的小衍,五十是大衍。八是卦的小成(單卦),六十四是卦的大成(重卦)。蓍德尚圓,以比擬天之數,故七七四十九;五十是存一而說的。卦德尚方,以比擬地之數,故八八六十四;六十是去四而說的。蓍為用數,卦為體數;用以體為基礎,所以存一;體以用為根本,所以去四。圓的根本是一,方的根本是四。蓍之用數為七,連同餘分,也是存一之義;掛一(取一策懸置)也是去一之義。
蓍的操作中掛一以象徵三才,其餘四十八策則對應一卦的策數。四乘以十二為四十八。十二去三而用九,四三十二是所去之策,四九三十六是所用之策,對應乾卦三十六陽爻。十二去五而用七,四五二十是所去,四七二十八為所用,對應兌、離二卦的二十八陽爻。十二去六而用六,四六二十四為所去,四六二十四為所用,對應坤卦二十四陰爻。十二去四而用八,四四十六為所去,四八三十二為所用,對應坎、艮二卦的二十四爻加上卦中八陰,共三十二爻。因此七、九為陽數,六、八為陰數。九為陽之極數,數極則反,故為「變」。震、巽無策,是從「當不用之數」而來:天以剛為德,故柔者不顯;地以柔為體,故剛者不生。乾用九,故其策為九,四之應四時,一時九十日;坤用六,故其策亦為六。
蓍數不用六而用七,是連同餘分而言;去掉餘分則為六,策數三十六。所以五十六十四卦是閏歲之策,用四十九是六十卦一歲之策。歸奇掛一,猶如一年之閏日。卦直去四,是因為天變而地效之,蓍去一則卦去四。奇數有四種(一、二、三、四),策數有四種(六、七、八、九),合為八數,以應方數之八變。歸奇合卦之數有六種組合:五與四四、九與八八、五與四八、九與四八、五與八八、九與四四,以應圓數之六變。
奇數極於四而五不用,策數極於九而十不用;五即是一(另一存數),十即是二,故去五十而用四十九。奇不用五、策不用十,是有無之極,以比擬自然之數。歸奇合卦得五與四四,則策數為四九三十六;得九與八八,則策數為四六二十四;得五與八八或九與四八,則策數為四七二十八;得九與四四或五與四八,則策數為四八三十二。為九者一變以應乾,為六者一變以應坤,為七者二變以應兌與離,為八者二變以應艮與坎。五與四四去掉掛一之數則為四三十二;九與八八去掉掛一則為四六二十四;五與八八、九與四八去掉掛一則為五四二十;九與四四、五與四八去掉掛一則為四四十六。因此去掉三、四、五、六之數,而成就七、八、九、六之策。九進之為三十六,純陽數,故為陽中之陽;七進之為二十八,先陽後陰,故為陽中之陰;六進之為二十四,純陰數,故為陰中之陰;八進之為三十二,先陰後陽,故為陰中之陽。
陽得陰而後能生,陰得陽而後能成。所以蓍數為四而九,卦數為六而十,猶如干支交錯,干以六終而支以五終。蓍數全,陽策三十六與二十八合為六十四;卦數去其四,陰策二十四與三十二合為五十六。一時止於三月,一月止於三十日,都是去掉辰數。因此八八六十四卦,不變者八,可變者七八五十六,其義亦由此而來。
天有四時,一時四月,一月四十日,四四十六而各去其一,是以一時三月、一月三十日。四時是體數,三月三十日是用數。體雖具四而其一常不用,故用止於三而止於九。體數常偶,故有四、有十二;用數常奇,故有三、有九。大數不足而小數常盈,是因為大者不可見而小者可見。所以時止於四,月止於三,而日盈於十。人之肢體有四而指有十。天顯現於南而潛藏於北,極於六而餘於七,所以人知其前而昧其後,略其左右。
天體數四而用三,地體數四而用三。天克地,地克天,而克者在地,猶如白晝之餘分在於夜。所以天三而地四,天有三辰,地有四行。地之火且見且隱,是餘分之謂。天之變六,六六三十六,為乾一爻之策,積六爻得二百一十六。地之體四,六四二十四,為坤一爻之策,積六爻得一百四十四。積上下二篇之策,乃萬有一千五百二十。論其體,天分而為地,地分而為萬物,而道不可分;其終則萬物歸於地,地歸於天,天歸於道。所以君子以道為貴。
三與四相乘得十二,二與六亦得十二;二乘十二得二十四,三乘八亦二十四,四乘六亦二十四;三乘十二得三十六,四乘九亦三十六,六乘六亦三十六;四乘十二得四十八,三乘十六亦四十八,六乘八亦四十八;五乘十二得六十,三乘二十亦六十,六乘十亦六十。這些都是自然之符。陽六而兼陰六之半,是以得九。以二卦言之,陰陽各三;以六爻言之,天地人各二。陰陽之中各有天地人,天地人之中各為陰陽,故參天兩地而倚數。
陽數一,衍之而十,是十干之類;陰數二,衍之而十二,是十二支十二月之類。十干為天,十二支為地,干支配合天地之用。干取「干」義屬陽,支取「枝」義屬陰。干十而支十二,是陽數中有陰,陰數中有陽。一十百千萬為奇,是天之數;十二、百二十、千二百、萬二千、十二萬為偶,是地之數。蓍四進之則百,卦四進之則百二十。百則十,百二十則十二。五十分之則為十,參天兩之則為六,兩地又兩之則為四,這是天地分太極之數。
氣是神的居所,體是氣的居所。氣以六變,體以四分。體四而變六,兼神與氣。氣變必六,故三百六十。天六地四。陰無一,陽無十。陽無十故不足於後,陰無一故不足於首。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參伍以變,錯綜其數,天地相合,晝夜相交。
一是數的開端而非數本身,故二二為四,三三為九,四四為十六,五五為二十五,六六為三十六,七七為四十九,皆用其變。五五二十五為天數,六六三十六為乾之策數,七七四十九為大衍用數,八八六十四為卦數,九九八十一為元範之數。大衍之數是算法的源頭,算法之起不過方圓曲直。乘數是生數,除數是消數,算法雖多不出乎此。
陰接近於道,故以陰況道。六變而成三十六,八變而成六十四,十二變而成三百八十四。六六而變之,八八六十四變而成三百八十四;八八而變之,七七四十九變而成三百八十四。
辰是天壤。辰數十二,日月交會謂之辰。辰是天之體,天之體是無物之氣。星為日之餘,辰為月之餘。乾陽中陽不可變,故一年只舉十二月;震陰中陰不可變,故一日之十二時不可見。兌陽中陰、離陰中陽皆可變,故日月之數可分。陰数以十二起,陽數以三十起,而常存二六。舉年見月,舉月見日,舉日見時,是陽統陰,是天四變含地四變,日之變含月與星辰之變。
易之生數十二萬九千六百,總為四千三百二十世,此消長之大數。衍三十年之辰數即其數:歲三百六十日得四千三百二十辰,以三十乘之得十二萬九千六百。凡甲子、甲午為世首,此經世之數,如干日甲、月子、星甲辰子是也。本一氣也,生則為陽,消則為陰。故二者一而已矣,四者二而已矣,六者三而已矣,八者四而已矣。是以言天不言地,言君不言臣,言父不言子,言夫不言婦。然天得地而萬物生,君得臣而萬化行,父得子、夫得婦而家道成。故有一則有二,有二則有四,有三則有六,有四則有八。日月星辰共為天,水火土石共為地,耳目口鼻共為首,髓血骨肉共為身,此乃五之數。易有三百八十四爻,真天文也。
先天象數第二言:天地定位一節是闡明伏羲八卦。八卦明示交相錯綜而成六十四卦。數往者順,若順天而行是左旋,皆已生之卦,故云「數往」。易之數由逆而成。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八分為十六,十六分為三十二,三十二分為六十四。分陰分陽,迭用剛柔,故易六位而成章。十分為百,百分為千,千分為萬,猶如根之有幹、幹之有枝、枝之有葉,愈大則愈少,愈細則愈繁。合之斯為一,衍之斯為萬。乾以分之,坤以翕之,震以長之,巽以消之;長則分,分則消,消則翕。乾四分取一以與坤,坤四分取一以奉乾,乾坤合而生六子,三男皆陽,三女皆陰。兌分一陽以與艮,坎分一陰以奉離,震巽以二相易。合而言之,陰陽各半,是以水火相生而相克,然後既成萬物。體者八變,用者六變。八卦之象不易者四,反易者二,以六卦變而成八。重卦之象不易者八,反易者二十八,以三十六變而成六十四。故爻止於六,卦盡於八,策窮於三十六,而重卦極於六十四。卦成於八,重於六十四;爻成於六,策窮於三十六而重於三百八十四。天有二正,地有二正,而共用二變以成八卦。天有四正,地有四正,而共用二十八變以成六十四卦。小成之卦正者四變者二共六卦;大成之卦正者八變者二十八共三十六卦。乾坤坎離為三十六卦之祖,兌震巽艮為二十八卦之祖。卦之正變共三十六,而爻又有二百一十六,則用數之策。三十六去四則三十二,又去四則二十八,又去四則二十四。故卦數三十二位是去四而言;天數二十八位是去八而言。四者乾坤坎離,八者並頤中孚大小過,十二者兌震泰既濟。陽四卦十二爻,八陽四陰,以三十六乘其陽、以二十四乘其陰,則三百八十四。卦之反對皆六陽六陰,在易則六陽六陰十二對。去四正者八陽四陰、八陰四陽各六對;十陽二陰、十陰二陽各三對。一變而二,二變而四,三變而八卦成;四變而十六,五變而三十二,六變而六十四卦備。復至乾凡百有十二陽,姤至坤凡百有十二陰;姤至坤凡八十陽,復至乾凡八十陰。乾三十六,坤十二,離兌巽二十八,坎艮震二十。易根於乾坤而生於復姤,剛交柔而為復,柔交剛而為剝,自茲而无窮。
先天圓圖卦數第三言:氣一而已,神亦一而已。有地然後有二,有二然後有晝夜。二三以變,錯綜而成。故易以二生,數以十二起。而一非數也,非數而數以之成。地去一而起十二,地火常潛。
先天方圖卦數第四言:乾七子,兌六子,離五子,震四子,巽三子,坎二子,艮一子,坤全陰故無子。乾七子,坤六子,兌五子,艮四子,離三子,坎二子,震一子,巽陰剛故無子。乾坤七變,是以晝夜之極不過七分。艮兌六變,是以月止於六,共為十二。離坎五變,是以日止於五,共為十。震巽四變,是以體止於四,共為八。日有八位而用止於七,去乾而言之;月有八位而用止於六,去兌而言之;星有八位而用止於五,去離而言之;辰有八位而用止於四,去震而言之。日有八位而數止於七,去泰而言之。月自兌起者,月不能及日之數,故十二月常餘十二日。圓數有一,方數有二,奇偶之義。六即一,十二即二。天圓而地方,圓者之數起一而積六,方者之數起一而積八,變之則起四而積十二。六者常以六變,八者常以八變,而十二者亦以八變,自然之道。八者天地之體,六者天之用,十二者地之用。天變方為圓而常存其一;地分一為四而常執其方。天變其體而不變其用,地變其用而不變其體。六者並其一而為七,十二者並其四而為十六。陽主進,故天並其一而為七;陰主退,故地去其四而止於十二。陽常存一而陰常晦一。天地之體止於八,天之用極於七,地之用止於十二。圓者裁方以為用,故一變四,四去其一則三,三變九,九去其三則六。方者展圓以為體,故一變三,並之四,四變十二,並之十六。用數成於三而極於六,體數成於四而極於十六。圓者徑一而圍三,起一而積六;方者分一而為四,分四而為十六,皆自然之道。圓者六變,六六而進之,故六十變而三百六十;方者八變,故八八而六十四。陽主進,是以進之為六十。圓者徑一圍三,重之則六;方者徑一圍四,重之則八。裁方而為圓,天所以運行;分大而為小,地所以生化。故天用六變,地用四變。
後天周易理數第六言:坤統三女於西南,乾統三男於西北。上經起於三,下經終於四,皆交泰之義。乾用九,坤用六,大衍用四十九,而潛龍勿用。大哉用乎!於此見聖人之心。不知乾,無以知性命之理。道生天,天生地,及其功成而身退,故子繼父禪,是以乾退一位。初與上同,然上亢不及初之進;二與五同,然二之陰中不及五之陽中;三與四同,然三處下卦之上,不若四之近君。君子於易,玩象、玩數、玩辭、玩意。有意必有言,有言必有象,有象必有數。象生則言彰,言彰則意顯。象數如同筌蹄,言意如同魚兔;得魚兔而忘筌蹄可也,舍筌蹄而求魚兔則未見其得。象起於形,數起於質,名起於言,意起於用。天下之數出於理,違乎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於術,故不入於理。自然而然、不得而更者,是內象內數;其餘皆是外象外數。易有內象,理數是也;有外象,指定一物而不變者是也。易有數象,如「七日」「八月」「三年」「十年」之類。太極不動是性,發則神,神則數,數則象,象則器,氣則變,復歸於神。陰事大半,蓋陽一而陰二。
以元經會大小運數第七言:天自明夷以下,地自否以下,是交數。天地之交,十之三。乾為一。乾之五爻分而為大有,以當三百六十之數;乾之四爻分而為小畜,以當十二萬九千六百之數;乾之三爻分而為履,以當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之數;乾之二爻分而為同人,以當一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之數;乾之初爻分而為姤,以當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萬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萬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萬一千九百三十六兆之數。是謂分數,分大為小,皆自上而下,故以陽數當之。一生二為夬,當十二之數;二生四為大壯,當四千三百二十之數;四生八為泰,當五億五千九百八十七萬二千之數;八生十六為臨,當九百四十兆三千六百九十九萬六千九百一十五億二千萬之數;十六生三十二為復,當二千六百五十二萬八千八百七十垓三千六百六十四萬八千八百京二千九百四十七萬九千七百三十一兆二千萬億之數;三十二生六十四為坤,當無極之數,是謂長數,長小為大,皆自下而上,故以坤數當之。天統乎體,故八變而終於十六;地分乎用,故六變而終於十二。天起於一而終於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萬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萬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萬一千九百三十六兆;地起於十二而終於二百四垓六千九百八十萬七千三百八十一京五千四百九十一萬八千四百九十九兆七百二十萬億。日一位,月一位,星一位,辰一位;日有四位,月有四位,星有四位,辰有四位,四四十六位。盡此一變而日月之數窮。天有四變,地有四變,有長有消,十有六變而天地之數窮。日起於一,月起於二,星起於三,辰起於四。衍而伸之,陽數常六,陰數常二,十有二變而大小之運窮。三百六十變為十二萬九千六百;十二萬九千六百變為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變為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以三百六十為時,以十二萬九千六百為日,以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為月,以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為年,則大小運之例立。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分為十二,前六限為長,後六限為消,以當一年十二月之數而進三百六十日。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分為三十,以當一月三十日之數,隨大運之消長而進退六十日。十二萬九千六百分而為十二,以當一日十二時之數而進退六日。三百六十以當一時之數,隨小運之進退以當晝夜之時。十六變之數去其交數、取其用數,得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萬七千四百五十六億,分為十二,前六限為長後六限為消,每限得十三億九千九百六十八萬之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每一百六十七億九千六百一十六萬年開一分進六十日,六限開六分進三百六十日,其退亦如是。十二萬九千六百去其三者是交數,取其七者是用數;用數三而成於六,加餘分故有七。七之得九萬七百二十年,得四萬五千三百六十年,以進六日。日有晝夜,月有朔望,以成十二日。每三千六百年進一日,凡四萬三千二百年進十有二日;餘二千一百六十年以進餘分之六,和交數之二千一百六十年,共進十有二分以為閏。故小運之變凡六十日而成三百六十有六日。陽數於三百六十上盈,陰數於三百六十上縮。日以遲為進,月以疾為退。日月一會而加半日減半日,是以為閏餘。日一大運而進六日,月一大運而退六日,是以為閏差。一歲之閏六陰六陽,三年三十六日故三年一閏,五年六十日故五歲再閏。日月之相食,數之交也。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洛下閎改顓帝曆為太初曆,揚子雲準太初而作《太玄》,凡八十一卦,九分共二卦,凡一五隔一四,細分之則四分半當一卦氣。起於中心,故首中卦。《太玄》九日當兩卦,餘一卦當四日半。
以會經運生物用數第八言:體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於三百六十,是因為乾坤坎離之不用。乾坤坎離之不用,所以成三百六十之用。物變易而四者不變,唯不變者,所以能變。用止於三百六十而有三百六十六,是數之盈餘。乾全用;乾坤不用,坎離用半。乾坤不用,是獨陽不生、孤陰不成;離坎用半,因離東坎西,當陰陽之半,為春秋晝夜之門。或用乾、或用離坎,主陽而言之故用乾;主贏分而言之,陽侵陰、晝侵夜,故用坎離。乾主贏故全用,坤主虛故全不用,陽侵陰、陰侵陽故離坎用半。是以天之南全見而北全不見,東西各半見。離坎為陰陽之界,離當寅、坎當申,而數常逾之,是陰陽之溢;然用數不過乎寅,交數不過乎申。乾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為陰所克;坤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為所克之陽。故乾得三十六而坤得十二。陽主進,是以進之為三百六十日;陰主消,是以十二月消十二日。順數之: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逆數之:震一,離兌二,乾三,巽四,坎艮五,坤六。一生六,六生十二,十二生十八,十八生二十四,二十四生三十,三十生三十六,衍而伸之,六十變而生三百六十,此運行之數。四生十二,十二生二十,二十生二十八,二十八生三十六,此生物之數。乾之陽策三十六,兌離巽之陽策二十八,震坎艮之陽策二十,坤之陽策十二。體數之策三百八十四,去乾坤坎離之策,為用數三百六十。體數之用二百七十,去乾與坎離之策,為用數之用二百五十二。體數之用二百七十,其一百五十六為陽,一百十四為陰;去離之策得一百五十二陽、一百十二陰,為實用之數。陽去離而用乾,陰去坤而用坎。是以天之陽策一百十二、陰策八十,去其陰;地之陰策一百十二、陽策四十,去其南北之陽。極南大暑、極北大寒,物不能生,是以去之。其四十為天之餘分,陽侵陰、晝侵夜,是以在地。合之為一百五十二陽、一百十二陰。陽去乾之策,陰去坎之策,得一百四十四陽、一百八陰,為用數之用。陽三十六,三之為一百八;陰三十六,三之為一百八。三陰三陽,陰陽各半。陽有餘分之一為三十六,合之為一百四十四陽、一百八陰。體數之用二百七十,而實用二百六十四;用數之用二百五十二。卦有六十四而用止乎三十六;爻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乎二百一十六。六十四分而為二百五十六,是一卦去其初上之爻亦二百五十六,此生物之數。故坎離為生物之生,離四陽、坎四陰,生物者必四。陽一百十二、陰一百十二,去其坎離之爻則二百一十六,加艮坎位中四十陽爻共為二百五十六。是以八卦用六爻,乾坤主之;六爻用四位,離坎主之。天之昏曉不生物而日中生物,地之南北不生物而中央生物。體數是生物者,用數是運行者。運行者天也,生物者地也。天以獨運,故以用數自相乘,而以用數之用為生物之時;地偶而生,故以體數之用陽乘陰,為生物之數。天數三,故六之而又六之,是以乾之策二百一十六;地數兩,故十二而又十二之,是以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乾用九,三其八為二十四,而九之亦二百一十六;兩其八為十六,而九之亦百四十有四。坤用六,三其十二為三十六,而六之亦二百一十六;兩其十二為二十四,而六之亦百四十有四。坤以十二之三、十六之四、六之一與半為乾之餘分,則乾得二百五十二,坤得一百八。天有五辰:日月星辰與天為五;地有五行:金木水火與土為五。
以運經世觀物理數第九言:卦有六十四而用止於六十,因六十卦有三百六十爻,故甲子止於六十,六甲而天道窮。策數應之:三十六與二十四合之則六十,三十二與二十八合之亦六十。乾四十八、坤十二、震二十、巽四十、離兌三十二、艮坎二十八,合之為六十。人為萬物之靈,寄類於走,走屬陰,故有百二十。有一日之物,有一月之物,有十歲之物,至於百千萬皆有之。天地亦一物,亦有數。雀三年之物,馬三十年之物,凡飛走之物皆可以數推。人百有二十年之物。易之數窮天地終始,天地雖大,亦是形器,乃二物也。三皇五帝三王五霸。
聲音唱和萬物通數第十言:正音律數行至於七而止,以夏至之日出於寅而入於戌;亥子丑三時則日入於地而目無所見,此三數不行,比於三時。生物之數亦然,非數之不行,有數而不見。陰陽生而分二丁(四象),二丁交而生四象,四象交而生八卦,八卦交而生萬物。二丁生天地之類,四象定天地之體;四象生日月之類,八卦定日月之體;八卦生萬物之類,重卦定萬物之體。類者生之序,體者象之交。推類者必本乎生,觀體者必由乎象。日月一類,同出而異處,異處而同象。推此以往,物焉能逃。天有四時,地有四方,人有四肢,是以指節可以觀天,掌紋可以察地。人之四肢各有脈,一脈三部,一部三候,以應天數。天地並行則臟腑配,四臟天也,四腑地也。萬物各有太極、兩丁、四象、八卦之次,亦有古今之象。道與一,神之強名。以神為神者,至言也。
闕疑第十一言:乾四十八、兌三十、離二十四、震十、坤十二、艮二十、坎三十六、巽四十。一役二以生三,三去其一則二;三生九,九去其一則八,去其三則六。一役三,三復役二;三役九,九復役八與六。二生四,八生十六,六生十二。三並一則為四,九並三則為十二,十二又並四則為十六。四以一為本、三為用;十二以三為本、九為用;十六以四為本、十二為用。圓者一變則生六,去一則五;二變則生十二,去二則十;三變則生十八,去三則十五;四變則二十四,去四則二十;五變則三十,去五則二十五;六變則三十六,去六則三十。存之則六六,去之則五五。五則四而存一,四則三而存一,二則一而存一。一生二,去一則一;二生三,去一則二;三生四,去一則三;四生五,去一則四。二以一為本,三以二為本,四以三為本,五以四為本,六以五為本。方者一變而為四;四生八,並四而為十二;八生十二,並八而為二十;十二生十六,並十六而為二十八;十六生二十,並十六而為三十六。一生三,並而為四;十二生二十,並而為三十二;二十八生三十六,並而為六十四。天渾渾於上而不可測,故觀斗數以占天。斗之所建,天之所行;柄建子,杓建寅,星以寅為晝。斗有七星,是以晝不過乎七分。一八為九,裁為七八,裁為六,十六裁為十二,二十四裁為十八,三十二裁為二十四,四十裁為三十二,四十八裁為三十六,五十六裁為四十二,六十四裁為四十八。一分為四,八分為三十二,十六分為六十四,以至九十六分為三百八十四。
心學第十二言:太一,數之始。言發於真誠則心不勞而逸,人久而信之。作偽任數,一時雖可以欺人,持久必敗。智數或能施於一朝,蓋有時而窮。惟至誠與天地同久。為學養心,患在不由直道。天地之道,直而已,當以直求之。若用智數由徑以求之,是屈天地而徇人欲,不亦難乎?天之孽十之一猶可違,人之孽十之九不可逭。管仲用智數,晚識物理,大抵才力過人也。
邵雍反覆強調「天下之數出於理,違乎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於術,故不入於理」。數不是目的,理才是根本。數為「筌蹄」(捕魚兔的工具),理為「魚兔」。這套數學框架的終極指向不是占卜技術,而是通過數的結構來認識天地萬物的生成秩序與消長規律。
「陽統一陰」的生成邏輯
「本一氣也,生則為陽,消則為陰。故二者一而已矣,四者二而已矣,六者三而已矣,八者四而已矣。」陰陽不是對等的二元,而是「一氣」在「生」與「消」兩個相位上的表現。這決定了「言天不言地,言君不言臣」的層級秩序——但同時又強調「天得地而萬物生,君得臣而萬化行」,體用相依,缺一不可。
「體四用三」與現代系統冗餘理論
「體數四而用數三」的模型,與當代系統科學中的「冗餘設計」概念有深層對應。任何穩定系統都需要保留一部分「不直接參與常規運作」的儲備——正如天道運行中「一時四月」而實際用三月,那「不用之一月」並非浪費,而是調節陰陽消長、消化「餘分」的結構性空間。在個人時間管理中,這意味著不能將全部精力都投入「可見的產出」,必須為「看不見的恢復與儲備」留出空間;在企業戰略中,這意味著不能將所有資源都投入現有業務,需要為轉型與創新保留「不用之一」。
「數極則反」與非線性變局思維
「九者陽之極數,數極則反,故為變也。」這在現代語境中對應「極限思維」與「拐點意識」——任何趨勢發展到極端就會反轉。在投資決策中,這意味著對「過熱」訊號的警覺;在人生規劃中,這意味著對「盛極而衰」節點的預判。邵雍用「陽主進」解釋天變,「陰主退」解釋地變,實際提供了思考「順週期」與「逆週期」的古代模板。
「誠」與「智數」的現代博弈
「心學第十二」中「作偽任數,一時雖可以欺人,持久必敗」的論斷,與當代博弈論中「重複博弈下誠信是最優策略」的結論異曲同工。「智數或能施於一朝,蓋有時而窮」——短期騙術可能成功,但在資訊日益透明的現代社會中,長期信任資本的積累才是可持續的生存策略。邵雍將「真誠」與「天地同久」相聯繫,實際上是把「誠」從道德範疇提升到了宇宙論的高度。
「蓍德圓,卦德方」與思維模式的雙軌互補
蓍法尚圓——靈活、變通、存一而用四十九;卦法尚方——結構、確定、八八六十四。這提示了一種複合認知框架:在決策中既需要「圓」的應變能力(保留一部分資訊不判斷),也需要「方」的結構化分析(將複雜問題納入固定模型)。只圓不方則流於玄虛,只方不圓則失去彈性。
① 時間管理與精力分配的「體四用三」原則
將「體數四用數三」應用於現代工作安排:每四個時間單位中,三個用於直接產出,一個保留為「結構性餘量」。具體而言,在年度計畫中,十二個月中可安排九個月的「主攻期」,保留三個月為「蓄力期」——用於學習、複盤、調整方向。這並非浪費時間,而是模擬天道「不用之一」的調節功能,使整個系統的可持續性大幅提升。
② 談判與決策中的「存一」策略
蓍法「五十存一而為四十九用」,在博弈策略中意味著:永遠保留一部分底牌,不將自己全部暴露。這種「存一」的策略性保留,是現代談判中「保留談判餘地」的古老原型。同時「掛一以象三」提示:在決策前先「懸置」一個參考系(如第三方視角、歷史案例、長期目標),以此校準當下的選擇。
③ 長期主義的「陽主進,陰主退」節奏觀
小運「每三千六百年進一日」、大運「六限開六分進三百六十日」,這些宏大的時間尺度模型在現代語境下轉化為一種「節奏感」:任何系統性變化都需要時間積累,急不得。在個人成長中,可以將其理解為「複利心態」——每天進步一點,長期來看就是「進六日」的量級變化。同時「陽數於三百六十上盈,陰數於三百六十上縮」提示:有盈必有縮,設定年度目標時應同時考慮擴張期與收縮期的交替。
④ 數據分析中的「去體取用」與「去交取用」
「十六變之數去其交數、取其用數」,邵雍在大量的數字推演中反覆運用「去掉什麼」來得到「可用之數」。這正是現代數據分析中「特徵工程」的古老版本——並非所有數據都有預測價值,關鍵在於識別並剔除「交數」(干擾項),保留「用數」(有效特徵)。在商業分析中,去除噪音變量(如季節性波動中的「閏餘」部分),提取核心趨勢線,才能做出準確判斷。
「無體之一」的存在論意蘊
「天以一而變四,地以一而變四。四者有體也,而其一者無體也,是謂有無之極也。」這「無體之一」不是簡單的「無」,而是「有無之極」——它是使「有」成為可能的根據。這與海德格爾對「存在」與「存在者」的區分形成跨時空呼應:存在不是存在者之一,卻使一切存在者得以顯現。邵雍將「無體之一」定位為「自然」,「不用之一」定位為「道」,實際上構建了一個雙層的形上學結構:底層是「道」(絕對超越),上層是「自然」(無體之一的分化原則),再上層才是「天地人」(用數之三)。
「萬物歸於道」的反向迴環
「其終則萬物歸地,地歸天,天歸道,是以君子貴道也。」這揭示了一種與西方線性進步觀不同的循環宇宙論:生成是「道→天→地→萬物」的分化過程,而終結則是「萬物→地→天→道」的回歸過程。這是一種「螺旋式回歸」而非「簡單循環」——經過分化與展開後的回歸,是一種更高層次的統一。這一思想可視為道家「復歸其根」與儒家「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象數表達。
「一非數而數以之成」的元數學洞見
「一非數也,非數而數以之成也。」——邵雍在此觸及了一個極深刻的數學哲學問題:數系的起點本身不在數系之中。這令人聯想到哥德爾不完備定理的哲學含義:任何形式系統的基礎都必須超出該系統本身來予以確立。邵雍以「一」為「非數之數」,以「道」為「非體之體」,實際上是在用中國哲學的語言表達「自指」與「超驗根基」的困境。
「神—氣—體」的層級本體論
「氣者,神之宅也。體者,氣之宅也。」神居氣中,氣居體中;神不可見而氣可見,氣不可測而體可測。這是一個從「纯粹潛能」(神)到「動力原則」(氣)再到「物質顯現」(體)的生成鏈條。在現代語境中,「神」可以理解為「資訊」或「形式因」,「氣」可以理解為「能量」或「動力因」,「體」可以理解為「物質」或「質料因」。三者關係提示:資訊決定能量配置,能量決定物質形態,物質反過來又為能量提供載體、為資訊提供顯現。
「陰陽之中各有天地人」的嵌套結構
「陰陽之中各有天地人,天地人之中各為陰陽。」這是典型的「全息」思想——每一個層級中都包含所有層級,如同分形幾何的自我相似性。這種思維方式打破了「層級是線性堆疊」的觀念,代之以「層級是嵌套互含」的複雜系統觀。對於當代跨學科研究而言,這意味著:不能將「宏觀—中觀—微觀」簡單地理解為上下等級關係,而應關注每一層級內部都包含其他層級的結構資訊。
| 概念 | 原文定位 | 核心含義 |
|---|---|---|
| 大衍之數 | 「易之大衍何?數也,聖人之倚數也」 | 五十為蓍法之總數,用四十九,存一不用,象徵宇宙運作的整體框架中保留超越性維度 |
| 參天兩地 | 「參天者三三而九,兩地者倍三而六」 | 以三參天得九,以二倍三得六,是構造九六陰陽極數的基本運算 |
| 策數體系 | 「四其十二為四十八」 | 每爻策數以四為單位,四九三十六對應乾、四六二十四對應坤,構成爻級數字系統 |
| 體用關係 | 「體數四而用數三」 | 任何結構(體)都有其冗餘部分,實際運作(用)總是小於結構總量;這是全書反覆貫穿的母題 |
| 先天後天 | 「天地定位一節,明伏犧八卦也」「坤統三女於西南,乾統三男於西北」 | 先天八卦(伏羲)以「天地定位」為基礎,後天八卦(文王)以「乾坤退位、坎離用事」為基礎,兩者構成「體用」關係 |
| 元會運世 | 「以元經會大小運數第七」 | 元、會、運、世是邵雍構建的宏觀時間單位,一元十二會、一會三十運、一運十二世、一世三十年,形成十二萬九千六百年的完整週期 |
| 經世納甲 | 「凡甲子甲午為世首,此經世之數」 | 將天干地支納入宇宙大週期的紀年框架,以甲子、甲午交替為每個「世」的開始點 |
| 卦爻正變 | 「卦之正變共三十六」 | 六十四卦中,有八對卦(如乾坤)上下顛倒不變,其餘二十八對互為「反易」,加上正卦八共三十六「正變」模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