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入中...
原文
1
建禄者,月建逢禄堂也,禄即是劫。或以禄堂透出,即可依以用者,非也。故建禄与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加分,皆以透干支,别取财官煞食为用。
译文
1
徐注:月令逢禄为建禄,日支坐禄为专禄,时支逢禄为归禄。月劫者月令逢劫也,阳干为刃,阴干为劫。建禄月劫,皆无取以为用之法,另取财官煞食用神,则与财官煞食看法无二。故以用神分类者,无另立之必要也。
原文
2
禄格用官,干头透出为奇,又要财印相随,不可孤官无辅。有用官而印护者,如庚戌、戊子、癸酉、癸亥,金丞相命是也。有用官而财助者,如丁酉、丙午、丁巳、壬寅,李知府命是也。
译文
2
徐注:财印相随,非并用财印(详论官篇)。用官而印护者,以印制伤也,如金丞相造,戊土官星,通根于戌,好在戊癸合而不化,以酉金护官为用也。用官而财助者,以财生官也,如知府造,年支酉金,隔离太远,巳邀酉而近之,生助官星,丁壬亦喜其合而不化,则格局清也。
原文
3
有官而兼带财印者,所谓身强值三奇,尤为贵气。三奇者,财官印也,只要以官隔之,使财印两不相伤,其格便大,如庚午、戊子、癸卯、丁巳,王少师命是也。
译文
3
徐注:三奇之说,各家不同。以财官印为三奇,亦命家之一说也。然干透必须支藏,天覆地载,方为全美。如此造丁火通根于午,庚通根于巳,支藏干透,方为有根。财印隔离,各处其用,而不相碍,宜乎为贵格也。
原文
4
禄劫用财,须带食伤,盖月令为劫而以财作用,二物相克,必以伤食化之,始可转劫生财,如甲子、丙子、癸丑、壬辰,张都统命是也。
译文
4
徐注:月令禄劫而用财者,必有伤食为枢纽,与阳刃格相同。张都统造木不通支,喜得水木土互相卫护,可以培植甲木之根。运行戊寅、己卯、为最美也。
原文
5
至于化劫为财,与化劫为生,尤为秀气。如己未、己巳、丁未、辛丑,丑与巳会,即以劫财之火为金局之财,安得不为大贵?所谓化劫为财也。如高尚书命,庚子、甲申、庚子、甲申,即以劫财之金,化为生财之水,所谓化劫为生也。
译文
5
徐注:己未一造,四柱之中五重土,木嫌泄气太重,巳丑拱合辛金,建禄化财,日元更弱,所以运行丙寅丁卯印劫之地为贵。高尚书造,月时两禄,年透比肩,日元不弱,子中化劫为生,逆行水木火地均美。两造皆清纯之极,宜为贵格。
原文
6
禄劫用煞,必须制伏,如娄参政命,丁巳、壬子、癸卯、己未,壬合丁财以去其党煞,卯未会局以制伏是也。
译文
6
徐注:禄劫用煞,与普通用煞相同,身旺煞强,以食神制煞为用。丁壬一合,干头取清,尤妙者巳中丙火伏藏,财不党煞,而有调和气候之用。水暖木得滋长,土亦不冻,为吉神暗藏也。
原文
7
至用煞而又逢财,本为不美,然能去煞存财,又成贵格。戊辰、癸亥、壬午、丙午,合煞存财,袁内阁命是也。
译文
7
徐注:合财合煞,同为格局取清之用。月劫用财,必藉伤食之化,已见前节。袁内阁造,午中财官同得禄,似为合煞留官,以财生官为用神,非专以财为用,亦非专以合煞取贵也。
原文
8
其禄劫之格,无财官而用伤食,泄其太过,亦为秀气。唯春木秋金,用之则贵,盖木逢火则明,金生水则灵。如张状元命,甲子、丙寅、甲子、丙寅,木火通明也;又癸卯、庚申、庚子、庚辰,金水相涵也。
译文
8
徐注:张造两干不杂,木火通明,为食神格。更喜佩印,调停中和,运宜财地。癸卯一造,庚日申子辰全,为金水伤官中之井栏叉格。年支卯木,泄水旺气,运喜东方财地,所谓庚日全逢润下,忌壬癸巳午之方是也。伤官格中,以金水相涵、木火通明、水木菁华,为最秀而贵。若火土、土金,不免偏燥,更须调停中和,方得完美也。
原文
9
更有禄劫而官煞竞出,必取清方为贵格。如一平章命,辛丑、庚寅、甲辰、乙亥、合煞留官也;如辛亥、庚寅、甲申、丙寅,制煞留官也。
译文
9
徐注:官煞竞出,以取清为贵,合与制,皆取清之法也。然辛丑一造,乙庚相合,庚金未曾合去。辛亥一造,庚金通根于申,克而不净。官煞并见者,作为煞看,一以印化煞为用,一以食制煞为用也。如甲辰、己巳、戊辰、乙卯,合煞留官也;又丙辰、辛卯、乙亥、庚辰,亦合煞留官也。盖合制为求其去,合而不去,依然不清。且官煞混杂而四柱配置合宜,即无合制,亦可富贵。如丙辰、丁酉、庚午、戊寅,丙煞生于寅,丁官禄于午,并透通根,真混杂也,发印化官煞为用,一郡守造也。
原文
10
倘或两官竞出,亦须制伏,所谓争正官不可无伤也。
译文
10
徐注:官多便作煞论,煞轻便作官看。如一造,庚寅、壬午、丁卯、壬寅,两官竞出,露而无极,过财官旺运而财发巨万。虽不贵而富,可见非定须制伏也。
原文
11
若夫用官而孤官无辅,格局更小,难于取贵,若透伤食便不破格。然亦有官伤并透而贵者,何也?如己酉、乙亥、壬戌、庚子,庚合乙而去伤存官,王总兵命也。
译文
11
徐注:王总兵造,乙庚相合,化伤为印,格局取清;己土卑湿,不足以止水,喜其通根于戌,火土厚重,足固提防。运行官印之地,为足贵也。
原文
12
用财而不透伤食,便难于发端,然干头透一位而不杂,地支根多,亦可取富,但不贵耳。
译文
12
徐注:禄劫用财与阳刃相同必以食伤为枢纽,但格局清而运相助,亦有定富贵者。如丁丑、辛亥、癸亥、癸亥,月劫用财,亥中湿木,不能引化,喜其运行南方(丁未、丙午、乙巳),亦可富贵。此前清某观察造,科甲出身者也。
原文
13
用官煞重而无制伏,运行制伏,亦可发财,但不可官煞太重,致令身危也。
译文
13
徐注:官煞重而无食伤制伏,必须有印方可,否则,身轻煞重,再行食伤之运,克泄交加,必危及身命。如一造,戊寅、丙辰、己卯、丙寅,支全东方,官煞旺也,喜得月时两丙帮身。早处比劫,困苦不堪;中年庚申辛酉,为食伤制伏之乡,发财数十万;晚年行财地,破印助煞,复一败涂地。此我乡一富翁之造也。
整體意譯
建祿格指出生在祿位當令之月(如甲日主生於寅月),月令祿位實如同劫財,不可直接作為用神。月劫格則是月令逢劫財(陽干為刃,陰干為劫)。這兩類格局均需另尋財、官、煞、食等作為用神,其分析方法與普通財官格無異,故無需單獨分類。
月令為比劫時,需通過其他干支配置形成有效用神組合,如官星配印、財星配食傷等,以實現格局的平衡與貴氣。
整體意譯
祿劫格用正官,最好天干透出且配有財或印,避免孤官無輔。例如:
財官印三奇具貴氣,關鍵是官星居中隔開財印,避免相戰。
整體意譯
祿劫格用財星必須帶食傷,因為比劫剋財,需食傷通關轉化能量。例如張都統命(甲木傷官泄水滋生財星)。
比劫奪財需轉化機制(食傷),變競爭為生產。
整體意譯
更高階用法是化劫為財(如己未造:巳丑合化劫為財局)或化劫為生(如高尚書命:申子辰化金為水)。
格局能量轉化比直接剋制更高級,體現系統靈活性。
五行轉化體現東方智慧中的「化敵為友」、「借力使力」
整體意譯
祿劫用七煞必須制伏(如婁參政命:卯未合食制煞,丁壬合財不黨煞)。
煞需制化方能為用,去濁存清是關鍵。
整體意譯
煞旺時去煞存財可成貴格(如袁內閣命:戊癸合煞,留午中財官)。
取捨之道——去兇存吉可提升格局層次。
整體意譯
無財官時可用食傷泄秀,尤其木火通明(如張狀元:甲子丙寅)與金水相涵(如癸卯造:庚申庚子)最貴。
能量宣泄得宜(食傷)可成秀氣,五行特性決定最佳組合。
整體意譯
官煞混雜必須取清——或合煞留官(如辛丑造:乙庚合),或制煞留官(如辛亥造:丙火制煞)。
格局清純優於混雜,機制(合/制)重於形式。
整體意譯
兩官競出可作煞看,不一定需制伏(如庚寅造:兩壬合丁,財旺發富)。
官多似煞,輕重在於配置與能量平衡。
整體意譯
孤官無輔格局小,但官傷並透若可合傷存官(如王總兵命:乙庚合傷化印),反成貴格。
缺陷配置可通過合化轉弊為利。
整體意譯
用財無食傷難貴但可富(如丁丑造:亥水潛木待南方運引化)。
財格無源則格局受限,待時發用。
整體意譯
官煞重無制遇制伏運可發財,但煞重身弱時行制伏運反危(如戊寅造:金運制煞發財,水運破印助煞敗落)。
制化需兼顧身主承受力,過猶不及。
關聯概念:
延伸閱讀:
現代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