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 102 章
神峰通考
金、木、水、火、土这五行,原本源于“天一生水,地二生火”的宇宙生成序列,即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的次序排列。后世有人牵强附会,编造出“海中金”“炉中火”“大林木”“路旁土”等纳音五行歌诀,方便记忆传诵。但荒谬的是,竟将这些无稽之谈立为门户学说,如《三车一览》《望斗真经》等书,不以实际命理格局和人生际遇为据,反以江山水石、风雨雷电等虚妄比喻论命,更以十二生肖定吉凶,实属大谬!
生肖本意是十二动物各缺一物(如鼠缺光、牛缺牙),用以象征地支特性,与人的八字干支毫无关系。若单以生年地支一字论命,犹如割肉贴肤,气血不通。例如宜黄县高官谭二华之命:庚辰、甲申、丁未、丙午,实为身强杀浅,行杀旺运而贵封侯爵,此乃正理。若谬称其属龙,遇丁未丙午为“龙天河”,谓龙遇水贵极,则同一干支的贫命(庚辰、甲申、癸亥、癸亥)为何极贫?只因水多为病,再行水运,雪上加霜,终致困顿。鸡狗猪羊之生肖,亦有贵人命,何以自圆其说?可见二者皆谬。
五星指南载破碎、吞啖等神煞,及小儿关煞(如雷公、金锁、断桥),仅以生年一字断生死,惊骇父母,全然不顾八字生克制化之理。正理尚难百分百应验,况此一字定生死之妄谈?
吕才《合婚书》亦无道理。婚姻本由缘分,父母择命只为爱子之心:男择女重夫子二星,女择男重八字中和。以下文所列诸忌为规,纯属谬论。俗谓“来蛮经”,或为古时拒蛮联姻而编造。
骨髓破、铁扫帚、六害、大败、狼籍、八败、孤虚等说,更将祸福与地支胡乱勾连,刻版传播,危言耸听。愚夫妇信以为真,智者辟谣反遭疑,此乃“一犬吠形,百犬吠声”之盲从。若八字本偏枯,再带谬说,愚人只怨神煞,不识命理本质。
进财退财、望门守寡、妨妻妨夫等说,仅以生年纳音一字断吉凶,忽视日时二字。命运祸福需四柱俱全,岂能因他人男女致我祸福?退财九年十年之说,尤为荒诞。金舆禄以马前一字忌男命,亦惑人至极。
女命以八败、桃花杀为忌:八败谓亥未戌生人见三月生即为败,不论日时夫子星;桃花杀谓寅午戌火浴卯水有裸体嫌。实则屡见带八败而富贵夫子全者,父母改命适人,临终方露真造。女命核心在夫星:克我者官为夫,身受制则贞静,喜财助夫,忌食伤克夫。夫星过多反为病,需食伤制衡,贵在中和。无夫则无子,子从夫生。例如黄女命:己未、丁丑、甲寅、甲子,用丑中辛金为夫,被未中丁火破局,丁透寅丙进,夫衰制旺,推运寅月死,果验。
淫乱之说亦有理:身旺无夫无财,血气放逸;或身弱官杀多无制,从杀则富但卑从,非从则娼婢。此乃八字病态,非桃花之罪。
书中排盘
| 四柱 | 年 | 月 | 日 | 时 |
|---|---|---|---|---|
| 十神 | 正财 | 正印 | 元男 | 劫财 |
| 天干 | 庚 | 甲 | 丁 | 丙 |
| 地支 | 辰 | 申 | 未 | 午 |
| 藏干 | 戊伤乙枭癸杀 | 庚财壬官戊伤 | 己食丁比乙枭 | 丁比己食 |
| 星运 | 衰 | 沐浴 | 冠带 | 建 |
书中排盘
| 四柱 | 年 | 月 | 日 | 时 |
|---|---|---|---|---|
| 十神 | 正印 | 伤官 | 元男 | 比肩 |
| 天干 | 庚 | 甲 | 癸 | 癸 |
| 地支 | 辰 | 申 | 亥 | 亥 |
| 藏干 | 戊官乙食癸比 | 庚印壬劫戊官 | 壬劫甲伤 | 壬劫甲伤 |
| 星运 | 养 | 死 | 帝旺 | 帝旺 |
书中排盘
| 四柱 | 年 | 月 | 日 | 时 |
|---|---|---|---|---|
| 十神 | 正财 | 伤官 | 元女 | 比肩 |
| 天干 | 己 | 丁 | 甲 | 甲 |
| 地支 | 未 | 丑 | 寅 | 子 |
| 藏干 | 己财丁伤乙劫 | 己财癸印辛官 | 甲比丙食戊才 | 癸印 |
| 星运 | 墓 | 冠带 | 建 | 沐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