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 102 章
神峰通考
金、木、水、火、土這五行,原本源於「天一生水,地二生火」的宇宙生成序列,即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的次序排列。後世有人牽強附會,編造出「海中金」「爐中火」「大林木」「路旁土」等納音五行歌訣,方便記憶傳誦。但荒謬的是,竟將這些無稽之談立為門戶學說,如《三車一覽》《望斗真經》等書,不以實際命理格局和人生際遇為據,反以江山水石、風雨雷電等虛妄比喻論命,更以十二生肖定吉凶,實屬大謬!
生肖本意是十二動物各缺一物(如鼠缺光、牛缺牙),用以象徵地支特性,與人的八字干支毫無關係。若單以生年地支一字論命,猶如割肉貼膚,氣血不通。例如宜黃縣高官譚二華之命:庚辰、甲申、丁未、丙午,實為身強殺淺,行殺旺運而貴封侯爵,此乃正理。若謬稱其屬龍,遇丁未丙午為「龍天河」,謂龍遇水貴極,則同一干支的貧命(庚辰、甲申、癸亥、癸亥)為何極貧?只因水多為病,再行水運,雪上加霜,終致困頓。雞狗豬羊之生肖,亦有貴人命,何以自圓其說?可見二者皆謬。
五星指南載破碎、吞啖等神煞,及小兒關煞(如雷公、金鎖、斷橋),僅以生年一字斷生死,驚駭父母,全然不顧八字生剋制化之理。正理尚難百分百應驗,況此一字定生死之妄談?
呂才《合婚書》亦無道理。婚姻本由緣分,父母擇命只為愛子之心:男擇女重夫子二星,女擇男重八字中和。以下文所列諸忌為規,純屬謬論。俗謂「來蠻經」,或為古時拒蠻聯姻而編造。
骨髓破、鐵掃帚、六害、大敗、狼籍、八敗、孤虛等說,更將禍福與地支胡亂勾連,刻版傳播,危言聳聽。愚夫婦信以為真,智者辟謠反遭疑,此乃「一犬吠形,百犬吠聲」之盲從。若八字本偏枯,再帶謬說,愚人只怨神煞,不識命理本質。
進財退財、望門守寡、妨妻妨夫等說,僅以生年納音一字斷吉凶,忽視日時二字。命運禍福需四柱俱全,豈能因他人男女致我禍福?退財九年十年之說,尤為荒誕。金輿祿以馬前一字忌男命,亦惑人至極。
女命以八敗、桃花殺為忌:八敗謂亥未戌生人見三月生即為敗,不論日時夫子星;桃花殺謂寅午戌火浴卯水有裸體嫌。實則屢見帶八敗而富貴夫子全者,父母改命適人,臨終方露真造。女命核心在夫星:克我者官為夫,身受制則貞靜,喜財助夫,忌食傷克夫。夫星過多反為病,需食傷制衡,貴在中和。無夫則無子,子從夫生。例如黃女命:己未、丁丑、甲寅、甲子,用丑中辛金為夫,被未中丁火破局,丁透寅丙進,夫衰制旺,推運寅月死,果驗。
淫亂之說亦有理:身旺無夫無財,血氣放逸;或身弱官殺多無制,從殺則富但卑從,非從則娼婢。此乃八字病態,非桃花之罪。
書中排盤
| 四柱 | 年 | 月 | 日 | 時 |
|---|---|---|---|---|
| 十神 | 正财 | 正印 | 元男 | 劫财 |
| 天干 | 庚 | 甲 | 丁 | 丙 |
| 地支 | 辰 | 申 | 未 | 午 |
| 藏干 | 戊伤乙枭癸杀 | 庚财壬官戊伤 | 己食丁比乙枭 | 丁比己食 |
| 星運 | 衰 | 沐浴 | 冠带 | 建 |
書中排盤
| 四柱 | 年 | 月 | 日 | 時 |
|---|---|---|---|---|
| 十神 | 正印 | 伤官 | 元男 | 比肩 |
| 天干 | 庚 | 甲 | 癸 | 癸 |
| 地支 | 辰 | 申 | 亥 | 亥 |
| 藏干 | 戊官乙食癸比 | 庚印壬劫戊官 | 壬劫甲伤 | 壬劫甲伤 |
| 星運 | 养 | 死 | 帝旺 | 帝旺 |
書中排盤
| 四柱 | 年 | 月 | 日 | 時 |
|---|---|---|---|---|
| 十神 | 正财 | 伤官 | 元女 | 比肩 |
| 天干 | 己 | 丁 | 甲 | 甲 |
| 地支 | 未 | 丑 | 寅 | 子 |
| 藏干 | 己财丁伤乙劫 | 己财癸印辛官 | 甲比丙食戊才 | 癸印 |
| 星運 | 墓 | 冠带 | 建 | 沐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