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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禅师天元赋
三才既定,五气混同。分之逆顺,贤者皆通。三才者,乃天干地支人元,分为三。五气,即金木水火土之气,混同于中。当以阳顺阴逆分之,然后可以论命。
三才、盘古以天地人分为三才,故以盘古为三才首君。
甲得癸而滋荣,衣食自然丰足。甲乃阳木无根,若无水则枯朽矣,不可雕琢也。癸水,阴水也。犹石泉地中之脉,不泛不浮。甲木赖之以滋身,方得荣茂,而可以活生。癸为甲之母,母子相赖,则衣食自然丰矣。且甲生于春,自然承旺。生于冬则癸旺,癸能滋之,可以言福矣。
癸水,能生甲术江乃阴生阳色,如人之得母之庇阴,此可以得父母之力断之。
乙伴壬而获福。天赐禄位高崇,乙木乃阴木有根之物,如根之屈曲,有未伸之象。及至发生成林,藉壬水以养。壬水,阳水也、若江海之水;不能损有根之木,虽多又为淹没,不能飘流,犹树木得雨露之恩。故曰;天赐禄位高崇,理必然矣。
乙木,若月桂在天有水不能泛之,宜雨露可以滋之。
丙乙郊会,平生福寿超群,出世深成才业。丙乃阳火也,乙乃阴木也,阴木生阳火,此为相生之义。且乙为丙之母,丙为太阳之象,在天为日。在人道为律、为父、为夫,主刚毅不屈。有文明之礼,又得乙木生之。是谓郊会,退其光辉,故得超群之象,且安寿考焉。
丙主文明,又遇乙生之,又加其福寿矣,但遇壬水会局上下相克,则损其身矣。
戊印丁兮,似虎居山谷之威。戊为阳上,赖丁火生之。丁即戊之母,母为印绶,且土无正位,寄生于火,乘旺于四季。辰戌且未之方,故以土为山谷,若土居山谷之间。
自然有威。以命理论之,亦颇为福矣。
取相生之义,故如此之美。
已郊丙兮,象龙得风云之势。阳火生阴土,阳生阴之义。犹父生女之象;丙为已父是也。此言人身得父母之庇,
如龙之得风云之势,任其自如也。岂不为富贵也哉。
取土为印,断之为慈善之人。
庚逢己上,官禄有余。庚金以己为母,此言金生人。若逢火地,则败其身矣。要有上以生之,则为福矣。若运至十亦可,若七太多,则埋金质,亦无福矣。又以中和为主。
辛到戊乡,衣食自足。辛金遇戊土之乡,是为父母之邦,岂不为得所哉。且金赖土生,土盛而金埋没。如辛日四柱有土,不宜又行土运。原无印绶,忽遇印乡,如逢父母,则快如也。辛阴金戊阳土,阴阳相生何其美矣。
千辛得会,福寿无疆。壬水赖辛金为母,得生生不绝之义。如工水生于夏,则无根矣。若逢辛运之方,谓之福寿无疆。癸庚相逢,偏饶伏马。
癸水以庚金为母,如以癸干日,四柱有庚金为印。如无丙伤之,则主人多仆马富厚。柱中无庚印,或运至印绶之方,亦可为荣矣。
癸庚相逢乃金水相生之养,主人聪明好色之断。
清高符印,须知冠冕以乘轩。符印,官印之星也。此等星辰,为唐符国印之星。人命遇之,主有冠冕轩舆之贵。非为人君,则为王侯之贵也。唐符国印之星,惟张果老,
通玄先生命理。专用此二星取贵。
符印二星无克害,则为清高。
冲破禄星,应显威权而解绶。禄星者,官禄也。子平云:用之为官不可冲,用之为禄不可破。破而冲之,两相为害。虽有威权,遇之则避身退位矣。
甲用辛为官丁,火破之,则为害其官也。
阳木甲逢庚败,枝梢不得无伤。甲木,阳木也,若生不逢春,遇庚金则削之,未免伤其枝体也。剥削太过,木之受伤,以人命喻之,主行筋骨疼痛之疾,岂能获福哉!若行火运制庚之地,可以言造化矣。
此以太过不及之论,言人之一身受伤,则己身不能为福断之。
阴木乙遇辛金,茎叶自然有损。此言阴克阴之故。乙为阴木.藏之地下。辛金亦藏于地,是为阴克阴,若木主有气,则不畏也。
辛金,泥沙之金,只能损枝耳,不能害身也。
炎炎丙火,遇工而赫赫无光。内火,阳火也,取日之象,悬象在天,昭然光显。壬水,阳水为江海,寂然在下,岂能克丙乎。但于运行郊会相济处克之是也。或水到火乡,火到水乡相制者,是为此论。
丙火遇水会局,则有伤害之谓,若不会局亦无害也。
灿灿阴丁,逢癸而明辉自暗。阴火逢阴水,本云相克。
丁火为星光,悬象在天。癸水在地,为泉水,岂能克天上之丁?以理论之,丁行癸乡,癸逢丁运,两相会合,则为相克。其理然欤。
水火相克之理,主人目晴之说,心腹之病断之。
戊居甲位,虽赖庚方能吉。戊上本因木克,阳克阳也。阳土为城头之上,堤防之岸。遇阴木而克之,则有崩裂之
患。须得庚金克其甲木,以救其危可也。然后可以言吉。
此言相克之理,主有脾胃之疾。
已坐乙乡,知是干头有鬼。此言阴干克阴干,谓之鬼也,如已土目主,生临卯位,乃为坐下之鬼。又行寅卯之运,又遇甲乙·乃是相克之乡。身旺则逢官为福,身弱则遇鬼为祸。
身衰遇鬼之例,俱为天折而箕。
灰逢丙战,势自倾危。辛被丁侵,克伐成害。此言庚辛之金,被丙丁之火,克而害之,主人不能为福。须得工:
癸之水,以制丙丁之火。济其均平,可以为富贵也。此言庚内战之,论主肺筋之疾。
壬忧戎至,蹇泪难通。癸怕已临,屯晦惊惶。王癸之水,其性爱润下,又遭戊已土以滞之,则阻而不通,主人不能获福。土若太多,则为贫贱断之。水若太多,则为泛
滥*奔断之。只要以均平,故曰:土止水流全福寿。
水无土则流而不息,赖土以防之则止。
干鬼带禄旺,扶持更破。身衰者,干头遇克,谓之带鬼。若逢禄旺,则能扶持。更有破败,为福且少,为祸更多。主人或富或贫,进退无常之命也。
鬼带禄旺正一时之,遇禄衰鬼又为祸;主人无福。
支神无吉神,祸皆难免。支神者,地支中所藏之神。
亦宜有吉神相助,可以为福。若有相克之神,遇患祸则难免矣。如甲木生于子月,子宫以癸水为印,岂不为美哉!年日时中有己土,旺则克癸水,是谓吉神受害。审此推之,则无不验矣。支神,乃人元也。
食堂福寿崇高,皆言甲到丙乡。甲到丙乡者,是食神之地。甲能生丙,丙乃甲之子也,名曰食神。甲且食丙之
禄,如子之养父,岂不为福寿尊崇矣。食神,主人丰肥福厚。
朝省闻贵优升,盖为乙居丁舍。乙木能生丁火,亦如父食子之养,皆为吉人矣。
以食神生旺,胜似才官之论。
官禄并叠,丙食戊而成功。此言丙火食戊土之养也。此下供言食神。
谷麦盈仓,丁啖已而有旺。此言丁火食已土之禄也。
皆言支干见食神,如父得子之养理之必然,且安寿享福而无所害也。
要得丰足,无过戊得逢庚。此言戊上食庚金之禄也。欲问高迁,全赖已加辛地。此言己土食辛金之禄也。
满堂金玉,庚禄有壬。广置田园,辛能食癸。此言庚金食千水之禄,辛金食癸水之禄,皆言子养父也。
王食甲而有旺,众福如麻。癸向乙而生成,入食列鼎。此言工水食甲木之禄,癸水食乙木之禄,皆十干生成之禄。
五行既废,得救助以灾轻。四柱金木水火土,遇休囚死绝之地,柱中有一在长生帝旺之方,则颇相助,须有灾则轻矣。
体废无气之物,主人有疾,此可断为奴为仆之人。
四柱官印,无损坏而禄重。四柱干头有官星印星,无冲无破,主人一生禄重。但恐遇克害之运,犯小运流年冲破。止·一年之不利,不为永久矣。
甲逢丁而成焰,资财累岁多亏。乙遇丙而化灰,金玉自消难聚。此言甲木生丁火,乙木生丙火,为伤官盗气之论。伤官者,我生之子也,为人傲气,不循规矩。能消耗父母之财物,视人不如已。喜财财荣,无财则贫。
此论伤官之为害。
天元正败,丙见己而伤残。干禄企轻,丁值戊而衰弱。此言火上伤官之为害,上下相伐之理。
在年月为上,时为下,非直地支为下也。
戊若逢辛,须仗吉煞以扶持。已宜输庚,实赖五行之救助。此言土金伤官,吉煞谓财官印也,惟忌官喜财也。
子平云;土金雨见反减欢,辅财印以助之为卷。
庚中见癸,荡散资金。此言庚金生癸水,则有荡散之祸,须得土以止之,方为发福。无土止之,则为散漫。主人流荡欲亡家。
辛禄遇工,溶消福禄。辛金生壬水为伤官,是为金水伤官。生人清秀好歌乐,极聪明失无度,遇土止之则福。无土止,终为下格矣。
子平云:土止水常全福养,土庄水崖必伤残,正此之谓也。
年少逢灾,壬伤乙运。此言壬水生乙木为伤官,又行伤官之运。主有灾悔。
子平云:伤官复行官运,有不测之灾。
祖财随废,癸被甲侵。此言癸水,生甲木为伤官,柱中有制则吉,无制则凶。
衣食难求,幼岁常逢五鬼。夫日干弱见杀,即为鬼。谓之阴鬼害身,暗中不觉。若身旺者化鬼为官,卿能资身为福。且五鬼,阴煞也,害人不浅。
人命犯此,一生贫藏。
遁阿休祥,长年元值三刑。此言刑败之理。
伤官七杀劫财,羊刃皆为破败之神,人若犯之则不利矣。
祸来难免,禄本逢衰。若遇嫩神,兹生休咎。官为禄本,有官而无禄,则为假官,虽荣而不贵。有禄而无官,则无所施。官禄若行衰绝之地,未免不罹其祸矣。败神者破败之神,命内逢之,主一生休咎不利。
况夫甲憎乙向,逢之自己多灾。乙被甲临,反与他人为助。甲乙者,比肩兄弟姊妹之类,犹人之有兄弟多者。有家产,则争而分夺。无家财,则起祸端,手足不相顾。有身弱者,喜兄弟相助。但乙见甲为兄,为劫财,以上凌下之祸。遇财而劫之也。
此等,只以克要丧子被人夺财,兄弟争讼断之。
手行癸厄,丙最输丁。辛忌庚方,丁嫌暗丙。此皆比肩劫财之祸也。
戊同已兮,多生脾胃之疾。戊已土在人身为脾胃。倘
若遇木克之,则伤脾土矣。故有脾土之疾。戊为兄,己为弟妹。
已共戊兮,反有奔波之事。已为弟,戊为兄,人各自立,则无伤于和气。倘若弟兄同处,必有萧墙之变,反主
奔波劳苦,安得有怡怡之乐也。
供言兄弟同室不和之事。
柔能制刚,多因辛与庚期。大重之余,乃是辛居庚地。此言庚辛金之刚柔也,庚刚而辛柔。庚为剑锋之器,故云刚能杀万物,柔为钡镧之质,故云柔能为美观,若辛见庚;又为甚也。
阳刚而阴柔,必得相济为福,相制为禄。
癸中隐丙,王午遇之多伤。癸以丙为财,任其所用。若遇壬午,又伤其丙。壬为癸之兄,且劫丙财,故日多伤。午中亦有丙,况干又壬支,亦是丙财,壬又伤支中之丙是也。
以癸日为主,四柱有丙又遇壬午是也。
壬内藏丁,癸水番然自败。壬与丁正有夫妻之义,又遭癸水克丁,乃为弟夺其妻,则伤败也。反为大祸。
丁与壬合,不宜癸克丁也,主兄弟争夺之象。
阳者若为暗损,平生惟恶轻生。阳者刚也,有果敢刚义之能。若遭暗损,尚有自弃其身矣。
阴位即曰败神,处世忧贱抑寨。阴者柔也,女人之质喜之,若男命纯阴,亦少刚助。处于世亦为抑塞其志,若
得五阴聚局。可以言富贵也。阴柔卑顺之质故曰敗神。
甲见辛而化官,刚柔相济。甲以辛而为官,甲刚而辛柔,故能相济而不相克也。
甲木以辛金克之,为官辛质柔非利器也,正得其宜。
乙见庚而为福,兄弟同乡。乙与庚合,是夫妻之理。
庚金能克乙木,为正官而为有福也。犹兄弟同乡而且和也。
水火既济,却言丙对癸乡。癸水克丙火。丙为太阳在天,癸水在地居坎。上下悬隔,岂能相克。而子午相对,
正得既济之象,终为吉兆。
既济终须相济则吉。
意气相承,乃是丁归壬舍。丁与迁本相合,阳水不能
克阴火也。故同舍而居,相投而乐矣。
丁乃壬之要不相克而相救,故云同舍而安。
戊临乙位,土得木而生成。木赖土以培养也,土赖木
以泄其气。两得而生成,虽云克之,何相害也。
木生于土中,且得成林之象,故有生成之理。
已向甲乡,阴遇阳而可贵。己与甲本以阴阳相配之义,以为夫妇之道。故云甲与巳合,甲以已为财,以妻之财面享之。安得不贵乎。
此得正理之合阴阳配偶之道。
白虎通道,庚加丁临。太阴得路,辛归丙舍。庚辛金为白虎。加之丁火克庚之金,得配阴阳之道,以柔而济刚,
无相害也。辛为太阴,遇丙且合而归之,是为正义也。
壬于已兮,远泛洪波。王为江海之水,已为平地之土,王水至于阴土之上,则成洪波远泛,无以止之。须得阳土止之,遂塞其流矣。
壬水泛滥,为阴土之主也。
癸喜戊兮,澄澜漂渺。癸与戊合,得其正义。且癸为水,得合阳土。本无波涛之泛,故曰癸喜戊兮云云。戊癸配成之理,故为福。
阳遇阴而化合,阴得阳而成器。此言从化,阴阳相得之义。
又有甲己相逢,化土为福,则夫妇遐昌。甲己以成合矣。甲属木,已属土,甲以从已,以化土为财。犹人以身从妻之财,可以为福。得全夫妇之道,得申子辰可也。
此言从化之理,以作责推。
乙庚和合,成金得位,则东西类化。乙庚化金,要在巳酉丑,十一月可也。
已面丑金之本位,化之得位。
丙辛化水,智显则必主文章。丙与辛合,从金之义。金则生水,辛亦化为水矣。是谓金水相生,反归本质矣。
丁王为木,聪明则近善多仁。王水生木,则从而化之。法以正二月间可化,木主仁,故好仁也。
丁与壬合,从木而化。
戊癸得化,禄位崇高。二者相逢,三才可立。戊上赖火生,从火而化之,是归本质。此皆生生不绝,化化无穷之义。
戌与葵合,从火而化。
阴遇阳而化官,到旺方官崇位显。一阴一阳而成配,乃有化道。化得真者,则为贵论。
三者言配合承旺之理,主有大吉。
阳得阴而成配,临有气财旺妻贤。阳,男也。阴,女也。故曰阴阳相合为之夫妇。若有生气主财旺,且妻贤。若遇休囚死绝,主散财而伤妻。
是以平生不足,甲为壬伤处世多电,乙因癸克。甲本赖壬以生,且千阳水,故有浮泛之性。甲木无根,恐有漂流之失,故日平生不足。乙乃阴木,癸乃阴水。但以根核之资,岂成大林之茂。故曰处世多屯。
不足之义,要寻细微中之理,然后知之正,以眼前光景言之。
阳自败兮,丙为甲伤。阴不明兮,丁缘乙制。丙火赖甲木生之,以为光明。倘甲之受制于庚,则不能生木之火。
且丁赖乙之生,因乙受制,不能助丁之力也。
此言母受制于人,不能显子力。
上之凌下兮,戊遭丙食。卑恐欺尊兮,已伤于炎。此言倒食之理也。
阳庚嘹唳兮,戊土晦之。辛禄卑薄兮,已阴破之。此言庚辛之质,因戊己多而掩美质,不能显达也。
此言理没其美,不为大用于世。
失之于智,皆因庚祸于壬。丧之于权,每遇辛伤于癸。此言壬癸之水,又因庚辛所扰,犹人之母多,扰其一子反为害。故有智有权,皆失丧也,不得自专。
此论金水之祸。
甲乙常忻戊已,乃为身内之财。丙丁尤喜庚辛,实是生成之福。甲乙以戊己为财,丙丁以庚辛为财,乃生成正理。故安享之。
勾陈得地,戊归壬乡。阴土逢财,己加癸位。勾陈,戊己土也,以辰戌丑未而得地。阴土,已土也。癸,阴水也。己以癸为财也。
庚辛寅卯,亦然而福寿。寅卯木旺之乡,庚辛以甲乙木为财,得自然之福寿。
千癸丙丁,喜永以无虞。壬癸水,以丙丁火为财。亦得其自然之用,何其有虞之患。
当知我害彼吉,彼害我凶。自深以直而言之,消详为可矣。我害彼,又非财乎。彼害我,乃为煞也。学者宜详焉。
整体意译
本章深入阐释了天干地支间的生克关系和十神原理,通过五行相生相克规律揭示命理格局的深层逻辑。文中以自然现象比喻命理关系,如林木与水源的依存、金石与火炼的制化,系统论述了官印、食伤、比劫等要素对命运的影响,并强调了"中和为贵"的核心理念。
1. 三才五气基础框架
天干为天元🌌,地支为地元⛰,人元藏于地支之中👤,三者构成天地人三才体系。金(⚔️)、木(🌳)、水(🌊)、火(🔥)、土(🟨)五气交融其中,需通过阳顺阴逆的规律进行解析,方能准确论命。
2. 天干相生精要
3. 十神相互作用
4. 特殊格局要义
全文贯穿"中和为贵"的东方哲学,提示命理分析需规避机械论断,应结合时空维度、能量流通及人文语境进行综合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