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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神篇 醉醒子集
五行妙用,难逃 一 理之中。进退存亡,要识变通之道。 五行,木火土金水也。虽则有千变万花,惟一理而已。变通者,按
四时之气候,以究颠危,不可拘执一端。
正官佩印,不如乘马。夫用官之法,大要健旺清高,最忌
浅薄。官旺宜印,弱则宜财,此不易之理也。今言用印不如用财者,乃有一说,假如身旺官轻,多见印缓,则日主愈强,而官愈 翳矣。壶中子云:官轻不若煞轻,所以喜财之地,生官克印,表 里方得中和,方可发福。
诗曰:
正官无印本无权,佩印如何又不然。 只为印多官泄气,不如乘马得高迁。
用官则用印,乃为真官及用马,以致远用财为禄, 若贪财则损官无马亦无用。
七煞用财,岂宜得禄。此言煞旺太过,日主无依,又加用 财生煞,则日愈弱而煞愈旺矣。当之不能,远之不可,只得弃命 程从,以免侵凌之患。运行财煞旺地,不易始终之心。 一遇岁运 归禄日主持强,乃与煞战,以寡歃众,岂能胜乎,凶可知矣。
诗曰:
财生煞旺煞伤身,四柱全无倚靠神。 弃命相从成贵象,运行得禄反孤贫。
财旺太过,其人弃命从财从妻可以发福。
印逢财而罢职。印乃清高正大之物,见财则不能保其名位。 且如原用印绶,不以官煞为倚者,运行印官之地。仕路清高, 一
遇贮乡克了印缓,柱无比肩为救、不免罢职投间、伤冀者,必死
异乡水火。
诗曰:
印绶贪财德有伤,难从天地立纲常。
若无比劫来相救,罢职投闲归故乡。
为官贪财必罢职也,若比局分之,可保其位。
财逢印以迁官。身旺用财,荣华可知,再行财旺之地,主不能脏。却要印旺,流年助我根本,反能进爵迁官,不为贪财坏印之论也。
诗曰:
身旺诚能掌大财,财多身弱便为灾。
迁官何处求根本;岁运还须有印来。
此不独以财多而论,盖以身旺者言之。
命当夭折,食神孑立逢枭。七煞伤身,原无正印为解,独
以食神一位制煞,壮年运道,喜行制煞之乡,若遇枭神有力,食我食神柱无偏财彻敌,不免纵煞伤身,为祸强烈。
诗曰;
七煞重匕主太柔,食神一位又当头。
逢枭夺去无财救,夭折芳魂逐水流。
如甲用庚为杀,丙为食水土为泉,有戊偏财可解救。
运至凶危,羊刃重逢破局。专言用财无煞者。大忌羊刃
为祸,若岁运重逢羊刃劫财破局者,必有丧家囚狱之苦,伤妻克
子之悲,水火刀兵之难。
诗曰:
用财不有煞重来,羊刃逢之必夺财。
再到刃乡应破局,伤妻败业见非灾。
如甲用己为财,大怕兄弟争财。
争正官,不可无伤。官者禄也。无人不欲,若柱中多见比
刃,只有一位官星,必然争夺,反见有祸。不如运至伤官,伤尽宫星,则有比腐,无所争夺,始可安矣。
诗曰:
官星一位比肩重,争夺之间最有凶。 伤尽直须官不用,自无冰炭到胸中。 言比肩多者,必主伤要破财。
归七煞,最嫌有制。此亦因比痛之谓也。益四柱多见比肩, 必然争禄争财,且夺岁运之物为祸。如年月透出一位七煞,比肩
知畏,势必归之岁运。如遇食神制煞,则柱无张主之神,使比肩复乱如初。则散财破业,横死于荷贪之下,端有征矣。
诗曰:
比肩本是无知物, 一见偏官势必归。
第恐食神能制去,丧家心事即成灰。
七杀制服则为福制之不服,反为大祸岁运遇制亦如之。 官居煞地,难守其官。官为统雅之贵人,煞乃奸邪之恶客。
如官居煞党,其势不能独立,必混化而为煞,虽官有纯雅之风,安能守乎。
诗曰:
正官纯雅煞奸顾,荆棘同居特立难。
情性岂无君子恨,坚冰当道虎当关。
官熊相混如君子与恶人用处,安能施其德政,恶人遇善化之,其心本恶不可断吉。
煞在官乡,巴能变煞。煞乃刚暴之人。虽在官星札义之乡, 终不由礼义而化,故以能变煞为官也。
诗日:
煞多奸佞性偏刚,混入官星礼义邦。
顽石巴能成变化,依然心事狗豺狼。
贪财坏印擢高科,印分轻重。凡命印重煞轻,终不能贵。
要行财旺之运,克太过之印,生不及之煞,煞印相停,必能超越。
若印轻逢财,乃为大害,学者宜消息之。
诗曰:
印旺偏官弱不堪,用财生煞岂为贪。 只愁印薄逢官旺,未许蟾宫把桂攀。
财者如官贪脏而失职断之。
遇比用财缠万贯,比得资扶。财乃我爱之物,得之乃佳。
柱中一有七煞专权,日主被制,则无暇用财。若得比劫透露,或岁运生扶日主,不致单弱可以敌熊,而财始为我用矣。 诗曰:
用法何曾财不用,偏官多见日干衰。
得逢比劫资扶处,白手犹能聚大财。
此谓身弱得兄弟之扶助,反得财也。
运到旺乡身反弱。此言从煞未成之格。日主衰弱,未肯弃
命而从财煞。若大运行遇资扶之地,必与财熊争敌,敌之不胜,反
遭财煞之害,愈见弱矣。是必因财构祸,灾病累身。 诗曰:
身弱拖根微有助,来从七煞未从财。
假侥岁运扶身起,战敌无威力反衰。
如身弱财多为有根绊,不能舍身从之,又见财运之方定作财多身弱反为害矣。
财逢劫处祸犹轻。身弱财多,当之不能,行遇比劫分财助气,而祸反轻。
诗曰:
偏正财多祸必多,日干孤立奈如何。
赖逢比劫分将去,省得贫魔与病魔。
财不有伤,还忌阴谋之贼。柱中用财,无比劫夺者,则 无所伤。尤当观支库中有比劫暗藏,或被冲刑,则私窃之害不免 矣 。
诗曰:
财无劫夺财无伤,支库中间有暗藏。 莫道小人明不露,岂知君子在高梁。
财有库贮必安,逢比劫刑冲定有私窃。
煞无明制,当寻伏敌之兵。煞者,须暴之人也,必欲食 神明制,方可为用。如柱中明无制伏之人,不可便言凶也。更要 推求四柱支神,如有食神暗伏,或遇刑冲,或就三合,亦可为伏 敌之兵。大运行制煞乡,必主成名进禄。
诗曰:
并多七煞正相刑,明制无人漫自惊。 冲出暗藏兵有用,马陵树下火初明。煞无制者,若柱中支辰有制,暗伏或三合制伏亦责。贵人头上戴财官,门充弱马。此专言岁日互换,贵人不遇,空亡劫破。煞刃同宫者,上戴财官,又居正位,带合有根,得时进气,乃为富贵。权掌兵刑,非常之命也。
诗曰:
贵人互换得相成,上戴财官更显明。 进气有根还有合,定从千里握兵刑。贵人忌空,不空更有财星为责。
生旺官中藏劫煞,勇夺三军。八字中如带亡神劫煞,得遇真正长生,及年支纳音。或得长生临官,帝旺者,武略出群,有举鼎拔山之勇也。
诗曰:
长生劫煞本非奇,生旺宫中却正宜。
举鼎有为真足羡,每从边塞拂旌旗。
主强身强变旺,威武之能,身弱伍卒之流。
为跨马以亡身。柱中原多比刃,却无财用,岁运逢财。日主乃贪其用,比刃必然劫夺,重则损命破家,轻则休官罢职。
因得禄而避位。原用宫星,带财为贵。运行归禄之乡,乃 比肩旺地,必然争夺财官,正谓遇比肩而争兢,于此反失体禄,故避位也。
诗 日 ;
官星失马不为官。得马登庸理自然。
只恐此身行遇禄,解还金带向林泉。
禄者吉也,带则为责忌行旺地,如甲为主庚为杀 癸为印以丙制杀则杀化为印且主大责。
印解两贤之厄。两资者、二煞也,印者,仁也。兄用日主 不弱,两煞透出天干,并虚日主。柱无食神为救,纵有亦被枭神 所夺者,最凶。若能用印化煞,使降于我。如此不独室责出入,且能享福。
诗曰:
两煞重来威制重,食神无奈见枭神。
柱中有印能成化,丁季奚能害此身。
财勾六国之争。财者,人人共欲之物,因兹而楔裾者多矣。 然局中比刃伏于四柱之间,不遇其财,则无争劫。倘柱中有财为 用,或岁运见财,惹起比肩混劫为祸。刑耗伤妻,于此可见矣。
诗曰:
比刃贪官图利客,无财比此自相宁。
黄金一见诚为祸,惹起燕韩赵魏争。
四柱财怕岁运比劫,岁主一年之祸运,逮十年之灾。
众煞混行, 一仁可化。煞本待制而后服从。若见煞多,力 不能制,制之则反致叛。故不若用印,印者仁也。以仁化煞,使 解自降为妙。喜印旺乡,乃益其化,不宜再见制伏,所谓疾之巳 甚乱也。
诗曰:
偏官叠见将何救,制煞难成化煞宜。
行去不劳重见食,疾之已甚祸相随。
煞多赖印化之印,不旺不能化印,旺使煞自降为责。
一煞倡乱,独力可擒。独煞伤乱劳力有限。 一贫制之,则可以服,况食神多制者乎。
诗曰:
一煞为妖应有限,不逢财印未为过。
只消一食能归我,何况干支制伏多。 一煞两者纵有一神祸之贡。
印居煞地,化之以德。如甲日主,用申为煞,克我无制, 其凶可知。殊不知水印长生于申,自能化煞,不使凶暴。若干支多财,乃戌下格,比旺财轻者,用之更美。
诗曰:
甲木逢申用煞真,总然无火未伤身。 中藏壬水能归化,惟忌干支见土神。
甲以申庚为熟壬为印,庚生壬其煞化矣。
煞居印地,齐之以刑。如乙木用辛金为煞,遇子栽根,恃 强克我。子虽为我之印,乃杀所生之官,若更辛金透出,侵凌日 主,干无食神为救者。得旺午冲子去生杀之官,则辛无所倚,庶免克身之患。
诗曰:
偏印偏官坐一宫,不能为福却为凶。
局中要解侵凌患,制伏还须用一冲。
辛金生子,子煞之根也,子宫癸水为印,是为然印同宫。
兄弟破财财得用。 一局比肩,日干专禄。柱中不见财官,则 无所用。却要比肩成党,望空冲破财旺之官,而财方为我之用也, 大怕填实留合比肩。假如辛西日,遇西多冲卯,乙卯日遇卯多破 午,乃合正用。
诗曰:
此法从虚邀禄马,天干不动地支冲。
但愁绾合并填实,用力艰难未有功。
煞官欺主主须从。官煞太多,日主无力,四柱更不拖根。若 运途又行财煞,不如弃命从然,遇然旺之乡,必能发福,大忌身旺食神之运。
诗曰:
只力岂能支旺煞,无根端的中相从。 他行他运能成业,我遇身强业反空。 用正为官偏为煞,是两人欺主也。
一马在厩,人不敢逐。马,财也,乃比肩必争之物。若财 明透,四柱中特立无遮栏者,譬如马之在厩,其分素定,比肩不 敢争逐。大怕背财运道,三合六合之乡,比肩乘机暗究,致祸不 轻。
诗曰:
一财得所不遮拦,天地明明众所看。
计取秋毫应不许,除非私向箧中探。
就马之间言财,在库人不敢争,若露不免争夺也。
一马在野,人共逐之。此言用财,不见明露,却隐于支库 之间,乃人所不知也。而比肩必有所斗,统窃其财,虽深藏固闭 之间,难保其无患也。
诗曰:
库墓藏财财不露,有何疑忌有何妨。 谁知比劫能为祸,暗窃阴谋不可当。 官财见冲,如马之在野,人人得而争之。
财临生库破生宫,兼奉两家宗嗣。此以印为母,以财为 父,财固以印为家。印必以财为主,然财责而印自荣。夫败斯妻 无倚,所以论人根基父母,必欲着财为先。若财有长生之宫,又 见基库局中,有神破却所生之官,无犯于库墓者,则为螟蛉过继 之儿,弃父随母之子也。盖生子发蒙之初,库在收敛之际,弃始 由终,故如此也。
诗曰:
局中财以印为家,财要根深印要华。
若使破根财不立,螟蛉过继定无差。
生宫者所生之宫,且财藏库却难所生之宫,则为两家宗刚以财为主断。
身坐比肩成比局,当为几度新郎。凡命无伤官食神者,必 然用财为妻。妻所属之官,日下一位是也。却被比肩占了,又见 三合成局,岁月时中,见财必夺。柱若无财,岁运见亦为患,克妾伤妻,岂止于一二而已。
诗曰:
我成我局必伤妻,比占妻宫总不宜。
惊帐岂能谐白首,煞如冷暖自家知。
财多身弱或比肩三六合占之,必克去皆支是也。
父母一离一合,须知印绶临财。柱中财印,乃为父母之 神,所处不许同宫。虽为父母之名,实有克转之意,岂能免离阿 之恨哉。若与财印相连之官,而财印皆有着脚,生禄同乡者,终得聚合家而无间矣。
诗曰:
正印偏财同一所,悲欢离合岂能辞。
印财生禄同乡者,立业成家定有之。
如甲以戊为父,葵为母,癸与戊合同宫亦又相克。
妻妾随娶随伤,盖为比肩伏马。凡论财为妻室,财逢旺 相之年。或有生助进气,当得其妻。殊不知财下原伏比肩,已被 煞神制伏,不能遂可夺之机。 一遇其财,又见食神制热,则纵志夺财,妻难久处。
诗口:
比府原伏妻财下,畏煞藏身夺未成。 年见食神能制煞,鼓盆难免叹壮生。
此只论伤财之故,大忌劫财羊刃无制,必主克妻。
子位子填,孤嗟伯道。子者,官煞也;子位者,生时也。
时上要财,及用官煞生旺之气,不逢刑害孤虚,不失用神时候,则 有子矣。若宫失其令,更有伤官食神为妒,来时上填实,反有伯道之叹也。
诗曰:
欲求子位在生时,填实休囚恐没儿。
不解孤贫原有命,埋冤天道式无知。
此谓儿女宫休四死纯之故,如邓怕道之无几。
凄宫妻守,贤齐孟光。妻子财也。妻宫者,日下支神、本 宫若见,其妻乃得位矣。不逢比刃,不遥刑冲,不有桃花恶煞,乃 得天月二德贵人同处者。不惟过道耀之才,且有孟光之德也。
诗曰:
妻宫妻守无相克,五煞桃花未有缘。
虽知谢女才堪比,相夫应得孟光贤。
妻得正位如无冲劫,主贤德有道轻之才兼有孟光
敬夫之道。
入库伤官,阴生阳杀。伤宫本有阴阳,生死当较其是否。 凡伤官归库,岁运逢之,多见丧亡债裾。殊不知五阴伤官,于此 返魂无咎
诗曰:
五阳归库无生气,故有伤官入墓名。 天地未尝生意息,返魂犹见五阴生。伤官入墓者,死食神逢枭者亡。
帮身羊刃,喜合嫌冲。刃乃帮身之物,大怕身旺逢之。得 一重煞,与刃作合,化为权星,若见宫与刃冲战,乃成恶煞。用 者当审其轻重好恶何如耳。
诗曰:
柱逢羊刃本为凶,合煞成权最有功。 破局丧身因个甚,偏官忘合正官中。
羊刃兄弟也,我弱喜相帮宜合忌冲。
权刃复行权刃,刃药亡身。权,煞也;刃,兵也。身旺 用此两端,乃兵刑首出之人也。煞旺喜行制乡,刃旺喜行煞地,若 原煞旺,复行煞旺之乡,立荣建功处,不免死于刀剑之下。刃多 再逢羊刃之地,进禄得财处,必然终于药食之间,数使然也。
诗曰:
偏官羊刃要均停,赫赫飞扬万里名。
用久更行权煞地,英雄难免丧刀兵。
煞刃身旺当主威武立功,恐无善终,身弱则为屠宰。
财官再遇财官,贪污罢职。财,伴也;官,禄也。身强 遇此两端,乃名利出尘之士。财宫弱喜行旺乡,财旺喜行即地,皆 发福成立之时也。若有官逢官,则禄过矣。旺财逢财则俸余矣。君 于禄过俸余,必见贪污罢职。
诗日:
禄无求进俸无余,劲节清高几不如。
行到财官见俸禄,贪污归去浪嗟吁。
有官无财为无伴之官,若遇财则为有禄之官,财多则太 过 。
禄到长生原有印,清任加官。原用官星衰弱,不能称印 缓之荣。若官遇长生,便见清奇特立,且有顾印之情,印乃生身之本,三者之用,既周于此,必然进爵。
诗曰:
宫强印旺皆为贵,印旺官轻用不齐。 禄到长生官得地,九重雨露沐朱衣。 原有印者此得官印之正,必为清任之官。
马行帝旺旧无伤,宦途进爵。原用偏正之财,虽得位而失其时,居官亦未显要。必待帝旺临官,岁运财已足用,马必健
驰。旧无比刃伤劫于此加官进爵,立业余财可征矣。 诗曰;
偏正之财用得轻,不逢妒劫与伤刑。
建驰帝旺临官处,积白堆黄显大名。
马者财也,用官难用马,马健官旺原无比劫,进爵必矣。
财旺身衰,逢生即死。财旺身衰,力不能任。意若与之相忘,反见所守安然, 一遇长生之地,即便倚强萄图,财未得而祸
随至矣。
诗曰:
孤寒何意获多财,正欲相忘若自捱。 忽遇有情生旺地,苟贪惹得霄身灾。
财太旺身袭又逢财之长生则太过矣。
刃强财薄,見煞生官。兹言用官徽眇,而财又浅薄。盖因 羊刃劫财不能生官,则官无所倚矣。如见一位七煞合刃弃财,以苏败揣,足以生官,官自旺矣。学者于此,又安可有见煞混官之
嫌也。
诗 曰 :
健逢羊刃 一 财轻,意在生官未敢生。
七煞但来成配合,得苏财困旺官星。
此作合熟为责论,不可作官煞相混。
兹法玄玄之妙,今颇集而成章。少助愚蒙,开明万里。
整体意译
《六神篇》深入探讨了命理中六神(正官、七煞、财星、印绶、比肩、食神)的相互作用与变通之道。五行虽变化无穷,但其核心逻辑离不开生克制化的平衡法则。需结合四时气候灵活分析,不可僵化套用。例如正官配印未必优于财星生官,七煞无制反喜暗伏制化,财印冲突需权衡轻重,比劫夺财暗藏隐患等。文中通过大量诗诀和案例,揭示了六神在命局中的动态关系及其对人生富贵、灾祸、六亲、事业的影响。
六神本质是天地间能量关系的符号化,其生克如同人际社会的合作与竞争。命理并非宿命论,而是通过认知格局优劣,在顺逆中寻求动态平衡,体现“中和为贵”的东方智慧。
当代命理学者强调将六神映射到现代职业、心理特质中(如正官≈自律性,七煞≈魄力),并结合数据统计验证十神与职业成就的关联性。
全篇贯穿“变通”思想:五行无绝路,惟需识时机。🌱 生克制化皆动态,🌊 水到渠成在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