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5 / 135 章
星平会海
整體意譯 流星(即流年星體)與命局產生的吉凶剋應關係,會隨著時間推移在命運中顯現福禍。有的應驗在具體某日某時——比如某日吉星進入命局大運,或某日凶星沖照命宮;也有的與年月日時的五⾏屬性相應——例如木星🌱主導的流期對應亥、卯、未、寅年/月/日/時,火星🔥主導則對應寅、午、戌、巳年/月/日/時等。
若逢吉星與貴人相助,可能升職加薪或得財進喜;若遇凶星,為官者易遭降職,普通人可能破財💰、病重者危殆、囚徒易受刑。吉凶剋應,往往如期發生。
所謂「原守星」,即人出生時天空的星象定格🌌。分析流年星曜,必須結合原局:原局吉而流年吉,則吉上加吉;原局凶流年也凶,凶勢更猛。例如流年火星為吉神(恩星),照臨命限,必須原局命、身或大運中本有火星,方能成其吉象✅;若流火正值午月、又逢夏季火旺,則大吉。反之,若流年木星🌳為凶神(難星),沖照命限,也須原局本有木星,才會引發大凶;若流木正值卯月、春季木旺,則凶力倍增❌。
但也存在「凶而不凶」的特殊情況:例如命宮在辰,雖以火星、羅睺為凶神,流年火羅來臨本主凶,但若命主生於冬季夜晚🌙,此時火反能暖局為用,甚至得財;若原局羅睺又被水星🌊或月孛壓制,則流年火羅來時也可能無災。
流年禍福須依星曜凶性推斷。例如:命宮在亥、主星為木、正行亥運,若流年太歲逢金星(作白虎煞)守於小限辰宮,則主病災,不一定需要太歲相弔才成立。若流年遇天官符、地官符等神煞守沖命限,多主是非口舌與破財;逢喪門、弔客,易有喪事孝服。
流年吉凶星曜的影響,也需結合其所落星度,按月推斷禍福變遷。例如:6月28日出生、命立申宮、行亥運之人,流年土星入亥,本以6月月建合亥為凶應之期,卻延遲到7月才發生——是因流年節氣對原局節氣作出了時間補正。
📜 古訣云:「凶星最怕流年逢,流暴流布愁更濃。太歲迎頭來相撞,無災無難也不容。」
[注:水克火為財,故冬生者原忌火羅,但特殊情況下反成調候之用。]
注:本章內容需結合個人完整星盤分析,切忌斷章取義。現代應用建議理性參考,重在把握趨勢而非宿命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