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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守星迟流等论
看当生元守之星固好,又恐流年之星为患,如限主又 恶又弱,流年凶星重,则亦能死人,不可不察。若限主健, 只是流年为祸,必侯星出去方好。故经云:死守虽然无咎, 流年又怕为灾。元守虽醇,犹胜膏梁之有味,流年为患, 譬犹潢潦之无根是也。太岁最为紧要,大凡人命,须岁星 临驾,与太岁相关,木则富贵,岁君不收录,则无用之人,
又忌煞星破驾。凡人命,身与福德为重,有禄无福,禄将 安享,有命无身,命将安保。凡煞星,不要逢时要失时, 春木逢金,冬水逢土之类。煞星失时,主星有气,凡火为 煞,不宜昼生人,土为煞,不宜夜生人。木为煞防春,金 为煞防秋,水为煞防冬,火为煞防夏,皆得时失时之妙论。 看诸星,皆如看命之法,亦看三合,亦看正照,方断吉凶。 大抵论三合,四余轻,五星对照,四余重,五星轻,盖四 余。乃横冲直突之曜也。金尾若在太阳之宫,名曰映进。 若作命主,在太阳之前,为特进,又名曰金星映日。又口: 金星当权,皆主权贵。太阳之前,只喜身度主,命度主, 及金星在前者,皆作吉论。若太阳之前,或是刑囚暗耗, 名曰误进,误进不吉。命主及金星在太阳之后者,名曰后 进,其福减半。木罗会舍,在寅上为会吉。盖水喜于寅罗, 乐于寅,二星在得为会舍则吉,其他处不可以会舍言。火 气为职权,在卯寅上方为合格。盖火入庙于卯,生于寅, 寅又气星之垣,卯为气旺之地,二星相生,故为职权,不 以昼夜为忌,他宫减半。迟留伏逆,五星中紧要,学者不 可不明。迟则忌度,留则不行,伏则不见,逆则退行,有 用之基,顺行为福,迟留伏逆减力。经云:顺则优游,逆 则退缩,留则拘紧抑郁,伏则韬晦无光。如命午太阳忌木 气同缠,木前日后,退之为祸,日前木后,退之为福。留 者,用星留于实地,为福久远,煞星留于实地,为祸不休, 若留于虚地,祸福皆无。伏者,用星伏则无力,忌星伏而 无灾,逆者,退行也,有退为福,有退为祸,以理推之。
太抵煞星若失时,遗受时则吉,用神失时变制则 凶:设若杀星得时逢生,为祸明矣。但起五星须看迟 留伏逆,如逢留则昼留,逢伏则蜃伏,各注于星度之 下以便参究。
总诀:
五星遇日须当伏,三合逢阳定必留。 若是对宫为逆变,不逢阳处是为迟。
诸星并行,有先有后,大凡煞星则欲其前行,主星则 欲其后至。且如水火二星同行,水能克火,则以水为煞星。 如水星在前行,则不能克火,如火在前,水在后,其煞逼 身,最为利害,不可不审,诸星皆然。经云:煞前主后, 当膺宰辅之权;煞后主前,必有徒流之患。
总诀:
身命二星若无克,须郊金向木前行。 水火二星不相克,更饶水向火前行。 土月二星无相食,最宜月向土前行。
土之行迟月行疾,不分前后极难言。诸星退行,有退 而有力者,有退而无力者。且如退而有力,火金二星同行, 金在前,火在后,而退行。此煞星不敢进前以克其金,是 退而有情,如或金星退遇火顺行,是退而逢其煞也。五曜 皆然。亦有退而升殿,退而入垣,退而逢生,皆为有情, 又作吉论。或退而坐煞,退而逢煞,或退恶弱之宫,皆为 无力,可作凶论。
五星,遇退有此端妙论,学者须精详察而可知。
觀察本命盤中的元守星(出生時固定的星體)固然重要,但需警惕流年星(每年變化的星體)可能帶來的危害。如果限主星(大運主宰星)既兇惡又衰弱,加上流年兇星勢力強大,甚至可能導致死亡,必須仔細審查。若限主星強健,僅是流年星作祟,需等待兇星離開後纔好轉。因此古經說:死守雖無大過,流年卻怕成災。元守星如同醇酒,勝過美味佳餚;流年禍患則如積水無根,短暫易散。
太歲星最爲關鍵:一般人的命盤,需歲星臨駕並與太歲呼應,木星主導則可富貴;若歲君不收錄此人,則成無用之才。同時忌諱煞星破壞駕御。人命以身星和福德星爲重:有祿無福,祿位難享;有命無身,性命難保。
煞星不宜逢時得勢,而應失時無力——如春木遇金(金剋木)、冬水遇土(土剋水)等。煞星失時,主星有氣,則吉。具體而言:火爲煞不宜晝生人,土爲煞不宜夜生人;木煞防春、金煞防秋、水煞防冬、火煞防夏,皆體現得時失時的微妙之理。
觀星之法類似看命:需兼看三合(120度夾角)與正照(180度對衝),方能斷吉凶。一般而言,三合位四餘星(羅睺、計都等)影響輕,五星(金木水火土)影響重;對照位則四餘星重、五星輕,因四餘屬橫衝直突之曜。
金尾星在太陽宮稱“映進”;若作命主居太陽前爲“特進”或“金星映日”,主權威富貴。太陽前只喜身度主、命度主及金星,皆作吉論。若太陽前是刑囚暗耗星,則稱“誤進”,不吉。命主或金星在太陽後稱“後進”,福力減半。
木羅會舍在寅宮爲吉:水喜寅、羅樂寅,二星得位會舍則吉,他處不論。火氣爲職權在卯寅上方合格:火入廟於卯、生於寅,寅爲氣星垣、卯爲氣旺地,二星相生故主權職,晝夜不忌,他宮減力。
遲留伏逆是五星關鍵:
煞星失時反吉,用神失時受制則凶;若煞星得時逢生,爲禍明顯。起五星必察遲留伏逆:逢留則顯於晝,逢伏則隱如蜃景,各注星度下供參究。
總訣:
五星遇日當伏,三合逢陽必留。
對宮爲逆,不逢陽處爲遲。
諸星並行有先後:煞星宜前行,主星宜後至。例如水火同行,水剋火則水爲煞;水在前不剋火,火在前水在後則煞逼身,最凶。他星同理。古經云:煞前主後,可掌宰輔之權;煞後主前,恐遭徒流之患。
總訣:
身命無剋,宜金向木前行。
水火不剋,喜水向火前行。
土月無食,最宜月向土前行。
土遲月疾,不分前後難斷。
諸星退行分有力無力:
五星退行玄妙,學者須精察方知。
古代星象學強調動態平衡:本命星盤(元守)是基礎,但流年星體和大運限主會引發吉凶變化。關鍵在“得時失時”——星體力量與時空環境匹配則吉,失衡則凶。煞星(凶星)需抑制,主星(吉星)需扶持,通過位置、時序和相互作用判斷命運趨勢。